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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民工维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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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关于新农村建设及农民工维权问题的研究,社会各领域大多有所涉猎,但将二者结合起来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以新农村建设为背景,论述“权益”的内涵及农民工所遭遇的权益问题,分析了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的必要性,据此找出其权益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关键词:新农村;农民工;权益;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0-0105-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取得了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在工业化迅速发展,经济日益繁荣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却不断扩大,农民生活依然贫困。为了改善生活水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农民工。然而,由于中国现行体制的制约,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不断遭受侵权事件。这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和推进。对此,研究农民工权益问题,找出解决对策已经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所以积极寻求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渠道,对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一、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于新世纪基于农村的发展提出的。关于新农村的界定,根据党中央的文件指示,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此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的要求。
  在今天,国际国内经济局势有了很大的转变。在经历了国内局势和国际政坛及金融风暴的影响后,针对变动中的经济特点,笔者认为新农村的建设需要重新定位和再思考。当前新农村建设问题集中体现在人地关系紧张、土地承载力过大上,因而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二、农民工及“权益”概述
  (一)关于农民工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运作下活跃起来。随着时代发展,城市经济以惊人的速度超越农村并不断将城乡差距拉大。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社会、市场、职业、体制与制度之间的同步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张雨把这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者称作“农民工”。
  农民工,亦农亦工,从事工人的工作,却享受不到工人的待遇,为求安全和福利的生存需求,背井离乡。根据亚当・斯密经济人假设理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醉心于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在利益多元的时代,尚未建立起公正的利益协调机制。不均衡的利益分配,无效的博弈妥协,使得市场经济无法进行有效的内部运作。是以,时而是“民工潮”,时而是“民工荒”。农民工始终没有自身价值的剩余索取权,于是,农民工权益问题便应运而生。
  (二)“权益”概述
  关于权益,其本身是个复杂的概念,追根溯源,可以从《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发展权宣言》等处理解。综合三者思想内容,可以把权益概括为公民权、政治权、经济权、社会和文化权、自决权、发展权以及最重要的对等权益权等等。权利在人存在的社会便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正如,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但始终没有颁布法令解决农民工与城市工人的同工同酬问题,劳动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保障问题以及权益的索取和相对平衡问题。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必要性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能否形成多方参与的建设机制,是新农村建设机制能否持续下去的关键。全国2亿多农民工,作为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占农村劳动力的很大比重。例如,2004年,四川外出务工人员有1 490万人,比上一年增长74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0%,很多地方仅剩老弱妇幼。近年来,全国农村外出打工者每年以1 000万的速度增长,农民工问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目前中国,从事农业经营收入低,收效慢。外出打工则不然,根据劳动人事部的统计资料,2004年,农民工外出打工收入5278亿元人民币,其中,约有3 274亿元返回了农村,接近于当年中央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全部财政投入。这样一种收入来源对农民工本身以及劳务输出地都是有利的。而这种方式的背后又有许多问题,这笔财富是由几亿人超时超额的工作换来的,以他们的就业、居住和健康为条件换来的。这势必影响到他们建设城市的积极性和农村地区劳动力转移的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耗时耗资的工程,没有农民的富余和身心的健康,将很难推进。可以说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四、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缺失
  (一)基于户籍制度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政治参与难以实现。政治权自《人权宣言》问世以来,便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在农民工这一群体中,他们不仅没对城市政治生活的话语权,也没有掌握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发言权,缺少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基于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随着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也变得名不副实。
  2.经济利益受损严重。由于身份的差别,在同一工厂里,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不同时、不同权。近年来,城市一般职工工资不断上涨,而农民工的工资基本维持在几年前的水平。如将物价、通货膨胀计算在内,其实际工资则是下降的。一般的双休日、节假日也须加班加点。在部分私有企业内,法定假日也被占用。针对两种户籍不同的工人,在具体的管理中,企业实施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持农村户籍者往往享受不到正式职工的待遇。
  3.社会权益无保障,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社会和文化权,对等权益权等是国民权利的几项基本权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健全、不完善,农民工不能与城市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二)不公平的就业制度带来的问题
  输入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的影响下,制定了不公平的就业政策和制度。不论在求职、就业、管理等方面都人为地设置障碍,特别是深圳、北京等大城市的限制性规定更为严格、繁多,如对农民工的总量控制,职业、工种限制,强制性收取管理费,用工调节费等。
  (三)农民工被边缘化
  “边缘人”即是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独特心态而衍生来的新生词。他们没有归属感,在城市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组织。长期以来,受传统风俗的影响,人们习惯以“出身”来定位人。基于这种心态,一系列针对农民工的恶劣的带歧视性的词语随之而来。使农民工遭受到了严重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五、农民工权益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根源无疑在于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的始作俑者
  近年来,即使国家对户籍制度逐渐放开和不断推行改革试点,但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和法规时尚基于户籍制度,农民工的身份和权益归属很难划分清楚。再者,现行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还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烙印和明显的城市偏向,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政治经济权利依然没有被城市社会所接纳。
  (二)政府对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不到位
  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并没有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问题。输出地政府一般仅对在乡的农民工实施管理,而输入地政府实施地方保护政策,对农民工设置诸多人为障碍,加剧了农民工的生存困境。
  (三)在一些不良的社会观念的影响下,社会对农民工的认知存在误解
  “乡巴佬”“盲流”等称呼浸透着城里人对农民工的偏见。此外,外界对农民工的关注也不尽相同。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协会等对农民工的困境虽持同情态度,却极少予以实际的援助。不少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使农民工的处境雪上加霜。
  六、对策探究
  (一)不论是理论界或是中央政府部门都为农民工的权益改善做了大量工作。
  农民工权益问题的复杂,决定了各种探讨和实践始终带有局限性。以户口为切入点研究,我国设立户口制度的初衷在于预防过渡人口涌入大中城市,影响城市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改革户口制度的根本在于生产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建设上党和政府如能给予较多的政策倾斜,发挥户口制度可能带来的有利因素,扶持农村发展,新农村建设将会上一新台阶。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农民工权益受损状况也将得到扭转。
  (二)建立劳务输入地政府与输出地政府之间的网络
  理顺通话机制,明确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政府的职责,将输出地的农村劳动力纳入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输入地政府将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中,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建立两地政府间的联系,及时就农民工的问题进行沟通,双方各尽其责,通力合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消除对农民工的偏见和误解
  多方引导,积极推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劳动、关心困难的良好风尚。在此基础上,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建立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的社会网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强化非政府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维权功能,引导更多的热心人加入到援助农民工的志愿者中来。加强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针对农民工问题研究出科学合理的解决途径。形成全社会的动员状态,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风气。
  时至今日,农民工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相信随着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其权益维护问题将迎刃而解,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将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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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杨云善,时明德.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邓红勋,陆百甫.走出二元结构――农民工、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6.
  [4]陆学艺.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理[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07).
  [5]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陈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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