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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时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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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庄子•逍遥游》:“是其言也,犹时女也。”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以下简称朱本)注:“是其两句:时,同‘是’。女,同‘汝’。这两句意思是说,上面所说的这些话,指的就是你啊!”考察古注,朱本的注释有误,“时女”中的“时”应是“待”的假借字,“女”是女子之义,“时女”应解释为“处女”。
  关键词:庄子;时女;待;处女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09―0132―01
  
  《庄子•逍遥游》:“连叔曰:‘然。瞽者无以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于乎钟鼓之声;岂唯形骸有聋盲哉!夫知亦有之。是其言也,犹时女也。’”其中 “是其言也,犹时女也”,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以下简称朱本)注:“是其两句:时,同‘是’。女,同‘汝’。这两句意思是说,上面所说的这些话,指的就是你啊!”[1]
  按,郭庆藩《庄子集释》:“时,是也。‘犹时女也’谓‘犹是女也’。犹时二字连读。《易》:‘女子贞不字。’女即处女也。”又注:“《诗•大雅•绵》:‘曰止曰时。’笺云:‘时,是也。’是其证。”?2?朱本注“时”为“是”,应当是取自郭说。但是,朱本对此理解有误,郭氏解释“时”为“是”,并引《诗经》郑玄笺为证,所要证明的是“时”相当于指示代词“是”,而朱本误把郭氏训释语中的“是”解释为判断词。又,释“女”为“汝”也有误。原文“女”是名词,指女子。朱本却误“女”为第二人称代词,与郭氏注解相去甚远。
  考察古注,司马彪注曰:“时女,犹处女也。”成玄英疏:“时女,少年处室之女也。”“时”为什么解释为“处”呢?实际上,这里的“时”是“待”的假借字。
  首先,根据章太炎先生的《二十三部音准》和黄侃先生的《古本音》,“时”的古音与“待”相同,二字均从“寺”得声,声符相同。其次,文献中有“待”假借为“时”的习惯用法。《尔雅•释宫》:“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步,门外谓之趋。”《玉篇》:“《尔雅》:‘室中谓之。’,止也。” 这是讲人在宫中的动作。“时”即是“待”,今写作“呆”,即“停留不动”。因为“足”和“ㄔ”意义相通,所以“”和“待”意义也相通,也即“停留不动”。《诗•大雅•绵》“曰止曰时”,王夫之认为:“曰字不当上下异训,时亦止也。”《尔雅》:“止,待也。”“止”和“待”都是呆着,可证“时”即“待”。又《尔雅•释宫》:“鸡栖于弋为,凿垣而栖为埘。”《诗•王风•君子于役》《释文》“埘”作“时”。则“埘”为“时”的后出字,“埘”即鸡居处待止之所。栖止谓之时,居止谓之时,其义一也。综上,“时”即“待”的假借,又“处”和“待”同义,也是呆着,所以“时女”应训为“处女”,即“待于室中之女”。[3]
  从上下文义来看,“时女”的“女”不是第二人称代词,也不是指文中与连叔对话的“肩吾”,而是指女子。《庄子》这段话的上文记述肩吾与连叔的对话,如下:
  肩吾问于连叔曰:“吾闻言于接舆:大而无当,往而不反。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大有迳庭,不近人情焉。”连叔曰:“其言谓何哉?”曰:“‘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吾以是狂而不信也。”
  接着这段话连叔作了回答,即本文开头所引的一段话。连叔答语的意思是说,“接舆的话是对的。就像聋盲人听不到鼓声看不见颜色一样,聪明的人有时也不能明白个中道理。接舆的话,就像处女一样绰约凝结”。这段话中的“犹时女”是对接舆的话和观点的形容与称赞,用处女作比。下文连叔又说:“之人也,之德也,将旁礴万物以为一。世蕲乎乱,孰弊弊焉以天下为事!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是其尘垢秕糠,将犹陶铸尧舜者也,孰肯以物为事!”这些话都是在称赞接舆。整段话,连叔和肩吾谈论的对象是接舆,连叔没有用“女”对称肩吾,因此,“女”非人称代词“汝”道理很明了。
  成玄英疏:“时女,少年处室之女也。指此接舆之言,犹如窈窕之女,绰约凝结,为君子所求。”《经典释文》引向氏云:“时女虚静柔顺,和而不宣,未尝求人而为人所求也。”古代各家释“女”,也都解释为女子,不释为“汝”。
  朱本把“时”解释为“是”,当作判断词,这不仅使得“是其言也,犹时女也”在意思上与后文联结不上,而且也不符合先秦的语法习惯。因为先秦时代“时”假借为“是”,主要是用作指示代词,不用作判断词。如《诗经•秦风•驷》:“奉时辰牡,辰牡孔硕。”郑玄笺:“时,是。”因此朱本训“时”为“是”当作判断词是不对的,训“女”为“汝”也是不对的。
  综上,“时女”中的“时”是“待”的假借字,“女”是女子之义,“时女”应解释为“处女”。
  参考文献:
  [1]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编,第一册)[M].上海:上海古迹出版社,1998:187.
  [2]郭庆藩.庄子集释(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8:31.
  [3]陆宗达.训诂简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175-176.
  
  (责任编辑/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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