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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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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概括了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了高校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较为突出的几个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自1999年以来,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贫困生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日益突出。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高校学习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提出了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相关措施,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真正做到规范化和人性化。
  
  一、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过30多年的摸索与实践,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的不同历史阶段,其具体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阶段为人民助学金阶段。1952-1955年,国家对所有的高校学生都给予人民助学金;1955年起,除高等师范院校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助学金由全体享受改为部分发给。
  第二阶段为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以198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为标志,其特征是“助” “奖”结合,这改变了我国单一的资助制度。
  第三阶段为人民奖学金与贷学金并存阶段。以198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为标志,取消了助学金,其资助形式以奖学金和贷学金并存。
  第四阶段为“奖、助、贷、勤、减、免”并存的阶段。以1993、1994年颁布的《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为标志,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资助因经济困难难以完成学业的学生,并于1995年启动高校贫困生的学杂费减免政策。
  第五阶段为完善及动态资助阶段。2007年教育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成为我国建立健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里程碑,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资助体系也逐步形成。
  
  二、落实资助政策过程中较为突出的几个问题
  
  以上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无不体现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爱,这缓解或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及学生的思想和经济压力,但各学校在实践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舆论导向的片面性和操作上的实际困难,使国家助学贷款陷于被动局面。舆论界对“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宣传力度远大于对“上大学应该缴交学费”的引导,这对学校的正常收费造成一定的困扰。在资助工作的认定过程中,学校一时难以掌握学生,特别是新生真实的经济情况,容易使得部分经济并非很困难的学生产生依赖国家贷款、依赖学校资助的思想,甚至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上弄虚作假,侵占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的权益。。
  2.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校收费定额过高,使得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非常沉重。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提出在本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4%,但迄今为止,这个目标尚未实现。近几年来,我国总教育经费当中政府负担65%左右,但大多数国家,总教育经费当中政府负担达75%以上,甚至接近80%。
  3.经济困难学生较多,国家资助金额有限,难以全面惠及经济困难学生。贫困学生主要来自山区农村、城市下岗职工、单亲、家庭、重病和残疾等家庭,贫困学生所占比例约为20%。国家奖学金虽然额度大,但名额较少,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1.65%,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只可资助约6.50%的在校学生。
  
  三、细化和完善资助制度的具体措施
  
  要真正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各学校还要根据生源和地域经济等情况,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科学的学生资助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认定、资助工作。
  1.思想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强化服务意识。各学校应严格按国家规定,将事业收费部分的10%(民办高校4-6%)用于资助工作,确保贫困学生的资助经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学校的助学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与国家对学校贫困学生资助经费的拨付挂钩。同时,学校要强化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服务意识,要求工作人员要细致周到,能深入到工作的最前线,与基层紧密联系,掌握最新情况,切实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资助对象,实现动态管理。在入学之初,通过“新生基本情况调查” “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等形式对每位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可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等方法确定拟资助对象,再结合拟资助对象平时的生活、消费等情况及其家庭经济来源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进行评审,严格把好关口。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动态发展性的特点,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贫困学生的帮扶、管理、教育工作实现动态化和常态化。
  3.丰富资金来源,扩大资助范围。由于贫困生的比例较高,能得到资助的贫困生数量有限,所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欠缴学费、生活困难、学习用品匮乏等现象依然存在。学校除了要保证传统的助学方式外,还要广辟途径,扩大资助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使社会各界广泛认知现有的资助政策体系并提供支持,形成支持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合力。
  4.加强诚信教育,推进助贷工作。学校要加强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对已获贷款学生加强诚信记录管理,并实施以教育、引导为主,以管理、规范为辅的诚信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学生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强化学生的信用观念,建设学生的信用管理体制,进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诚信品格。同时,学校要重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管理工作,引导和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足额还款。
  5.转变资助观念,以“勤助”为主导。勤工助学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资助方式,不仅是帮助贫困生解困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贫困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树立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同时也能把经济资助和自我救助结合起来。
  6.完善资助工作,发挥育人功能。学校的资助工作要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必须从思想工作抓起,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等不良思想倾向,引导他们自立自强,做生活的强者,学会回馈社会。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参考文献:
  [1]黎羡君.完善资助贫困生政策 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4).
  [2]金晶.对当前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探究与思考[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2).
  [3]倪彬,倪玲.对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2005,(4).
  责任编辑何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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