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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行业集团化办学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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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由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牵头组建的江苏地质职教集团,成立于2010年12月,有81家成员单位,均是来自国土、煤炭、冶金、测绘、建材等行业的骨干企事业单位与大中专院校。集团坚持以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服务人才,推进行业学校快速发展为目标。在加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学校、学校与行业、学校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实现了职业教育体制创新,搭建了社会各界共谋技能人才培养的新型平台。在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构建职业教育新模式、形成职业教育新优势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集团经验与做法
  1.校企合作:集团在推进产学结合过程中先后探索出五种校企合作方式:①在企业建立教学站,工学交替的“苏州华荣电子”形式,由学校向企业派驻专业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同对学生进行专业授课与培训;②“订单式”培养的“南卓动漫”冠名班形式,为企业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③引企入校,创建产教结合经济实体的“工程――祥瑞检测生产实习基地”、“工程――爱苏SMT生产实习基地”形式;④校企联手,创办企业,培养行业高技能人才的“江苏大地测绘院”形式;⑤校企共建,整合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的“江苏省地质工程土工试验室”、“德高旅行社”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集团实行校企合作开发职教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要求,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和职业性。集团引入企业技术能手、管理骨干担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充实教师队伍,为造就高素质技能型职教师资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同时,集团内院校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培训各类员工,2011年上半年培训企业各类员工18000人次以上;积极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开展市场调研、咨询诊断、技术改造、工艺流程革新等服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2011年集团已建成25个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使学校和企业从外部结合走向内部结合、从松散聚集走向紧密聚合。
  2.校校合作:集团加强校际合作,通过实施“双高双推”工程(“双高”即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双推”即对符合岗位需求期望就业的学生在集团范围内推荐就业,对学有余力期望升学的学生在集团范围内推荐升学),实现了院校间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管理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建立了公共考核培训中心、实验实训中心、产学研基地。院校合作实现了中职与高职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衔接。
  3.校政合作:集团着力发挥各级政府对职教事业的扶持、引导与促进作用。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江苏省测绘局、江苏煤炭地质局等三大局的加盟开创了校政之间职教行业性全面合作的先河,推动了行业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产学研基地、就业基地及企业员工培训基地的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的介入使校企合作从“一对一”走向了“一对多”,从“点对点”走向了“面对面”,为集团成员合作效能的提高提供了稳定的行业依托和良好的产业支撑。既推动校企合作,又促进院校合作;既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角色定位的新探索,又必将成为集团化办学的新亮点。
  二、集团化办学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江苏地质职教集团作为政、产、学、研有效合作的制度化平台,实行顾问委员会下理事会负责制的管理体制。集团顾问委员会由省教育厅、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江苏省测绘局和江苏煤炭地质局等教育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集团理事会是江苏地质职教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对集团化办学进行决策、规划、统筹、协调。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和撤销集团所设的工作机构;审议常务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制定集团工作计划;制定集团规章制度;推动校企合作、校际合作;管理企业出资建设的项目;审议通过集团理事或常务理事提出的议案。集团顾问委员会与理事会之间的关系是:顾问委员会对理事会实施工作指导;理事会定期向指导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工作指导。
  就运行机制而言,集团的工作机构为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集团理事会决议;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理事会提交地质职业教育发展议案;审议和接受新成员单位;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集团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集团实行工作会议制度,集团顾问委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集团工作会议定期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形势、人才需求信息、职教发展政策,总结经验和改进不足,使集团内合作各方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集团化办学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制政策保障还有差距
  目前我国职教集团内的校企合作遇到的困难与挫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二是国家没有出台奖惩机制,对校企合作中的学校、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从政策上对各自利益的保护还不够;三是国家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职教校企合作。
  2.内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契约和集团章程运行,集团和成员之间以及各成员之间协作松散,缺乏利益约束机制,集团效益不高,应发挥的作用往往不能得到显现,如遇不能从集团受益的情况,一些成员很有可能就选择消极应付或从集团退出。
  3.校企合作的层次有待提高
  教育的成效周期长,对利益的追求相对长远,不可能给企业立刻带来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往往并没有把职业教育的功能真正定位,并融入企业价值链中。学校对校企合作很主动,但企业的热情往往不高,缺乏合作办学的内在动力,有些合作项目只是徒有虚名,校企合作的层次也较低,只是停留在企业提供部分就业岗位、实训资源及学校承担企业的培训任务等浅层次上,两者还没有在教育的深层次上构成本质的联系,如企业的文化理念向职业教育渗透,企业的发展带动整个集团专业的发展,专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等。
  4.职业学校自身的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要求
  职业院校大多由过去的中专改制而成,教师服务企业的能力不强。由于职业院校不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直接影响了校企“互利双赢”目标的实现和校企双方的稳定合作。
  四、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建议
  1.出台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要深入调查研究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面临的迫切问题(专业设置、市场地位、经费倾斜、招生就业、学分互认、学制弹性、企业参与、筹资融资、不同教育类型的沟通和衔接以及信息服务等),遵循市场规律,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根本宗旨,系统制定有利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政策法规,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
  2.完善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解决职教集团发展的核心问题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程,关键是要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建议政府部门推动相关主管部门为企业参加职教集团、参与职业教育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等,激发企业的参与热情。集团也要通过有效运作,以校企、院校间深层次的合作成果及实质性获利来推动部分成员的观念更新,不仅将参与集团活动作为对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帮助,更作为实质性获益的实践方式,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集团互惠互利动力机制的完善问题。
  3.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管理,创新职教集团管理体制
  加强职教集团内部管理,创新职教集团管理体制,建议采取如下举措:一是认真研究各方利益需求和优势利弊,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签订契约或制定集团章程;二是以龙头学校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学校的作用,以各方法人代表为重要成员,坚持平等协商和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三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股份制改革,把职业教育集团真正办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这也应成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作者单位: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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