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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出肺腑断人肠 洗尽铅华归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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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和孙犁的《亡人逸事》是苏教版必修二的两篇课文。这两篇文章均为写人叙事的散文,虽然语言质朴无华,却感人至深,不愧为大家手笔。这样的文字,浅极淡极,意味却隽永无比、哀婉千转,读之令人荡气回肠,如茶香氤氲,久而不散,正所谓浅语寄深情是也。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那些打动人心的、写至亲至爱的亲情文字,所以能成为千古至文,是因为其感人之力量绝不需要依赖于丽辞华句,而是浓情郁结于肺腑,诉诸笔端,这流自丹田的真挚情感,具有穿透人灵魂的力量。
  那些曾经感动过无数读者、让人难以忘怀的文章,如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和袁枚的《祭妹文》等文章,均以情胜,语言皆浅淡朴素,它们之所以能流传至今,让读者潸然泪下,都是因为真情感人。文中所写均为自己的亲人,与作者都有着深厚的感情,这就保证了文中所写之情完全出于自然,没有丝毫的矫饰,是“情动而辞发”,情不能抑而诉诸笔端,是感情在笔尖的自然流泻,绝非为文造情。
  先看韩愈的《祭十二郎文》。祭文一般是为死者歌功颂德的,本文却一反传统祭文以铺排郡望、藻饰官阶、历叙生平、歌功颂德为主的固定模式,主要记家常琐事,表现自己与死者的密切关系,抒写难以抑止的悲哀,表达刻骨铭心的骨肉亲情。如同与死者对话,边泣边诉,吞吐呜咽,交织着悔恨、悲痛、自责之情,它全用散文句调和平易晓畅的家常生活语言,无夸饰艳丽之辞,长短错落,骈散结合,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得不止,各种句式、修辞手法,任意调遣,全依感情的需要。正如林纾在《韩柳文研究法韩文研究法》中所说:“祭文体,本以用韵为正格……至《祭十二郎文》,至痛彻心,不能为辞,则变调为散体。”哀情从肺腑流出,缠绵悱恻,呜咽萦回,被推尊为祭文中的千年绝调,为后世欧阳修《陇冈阡表》、归有光《项脊轩志》、袁枚《祭妹文》等开辟新径。
  归有光的叙事抒情散文,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平淡自然的文字记叙日常生活小事,从琐屑事件的叙述中抒写出真切的感情,在平淡素朴的语言中蕴涵着浓郁的情感。这一点在他的《项脊轩志》中表现尤为明显。
  《项脊轩志》浅语寄深情,“不言情而情无限,言有尽而意无穷”,读来令人唏嘘不已,正如明人王锡爵所说:“湿润典丽,如清庙之瑟,一唱三叹,无意于感人,而欢愉惨恻之思于言语之外。”《项脊轩志》真情为文,不事雕琢,情思却绵邈不绝。
  袁枚的《祭妹文》之所以受人推崇,亦在于“情真”二字。袁枚是清代“性灵”诗说的倡导人,他说:“若夫诗者,心之声也,性情之所表露者也。”又说:“诗者,性情也。性情之外无诗。”从袁枚的这些诗歌理论可以看出,他是主张抒写真情的。
  《祭妹文》选择了生活琐事来抒发对亡妹的悼念之情,纯以散体形式抒写情感,文不加饰,朴素无华,在家常琐事的诉说中贯注着诚挚的骨肉之情。从朝夕相处同捉蟋蟀,到比肩并坐相伴读书;从掎裳拽衣不放悲声,到衣锦归家瞠视而笑;从妹归母家服侍阿母,到治办文墨见其才学;从阻人走报宽慰长兄到终宵刺探兄妹情深;从绵啜盼兄挣扎应诺到临终之际一目未瞑;从轻信医言远游他乡到痛悔自责伤心悲绝,这一切都属于琐事,可正是对这些极富情致的家常琐事的浅淡叙述,字字凄恻,句句动人,有种追魂摄魄的魅力。“总见自生至死,无不一体关情,悱恻无极,所以为绝世奇文。”(林云铭《韩文起》卷八)
  另一位擅长写美文的散文大家朱自清也写过很多唯美的作品,如《荷塘月色》、《绿》那样的文章。郁达夫在评论朱自清时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外,文章之美要算他了。”作为诗人的朱自清是非常注重文章的形式美的。
  但《背影》这篇早期的散文,语言没有做作之气,也不重修辞,纯用白描手法,语言朴素自然,很少形容、修饰的东西,连生字难词都很少,回忆往事,平平实实地叙述,真情实感自然地流露出来。《背影》的语言风格与《匆匆》、《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篇明显不同,采用何种风格的语言,是由文章的内容决定的。《背影》写的是父亲对自己的爱,这种爱是不隔之爱,是亲密无间的,父子情深,血脉相通,辞达即能动人,不需要更多的言辞和藻饰,因此,这篇一千五百字的文章,纸短情长,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就连写故土之思的文章也可以这样写。老舍先生的《想北平》这篇文章,将北平当作自己的母亲来爱,而对母亲的爱是不需要华丽包装的,所以,他用的是极其质朴的文字,可我们又分明品得出他那发自心底的对北平的蚀骨的爱。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看作对母亲的爱。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的真切和深沉的爱,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为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表达的对北京的爱,颇具独特个性。
  文章的一开头,作者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接着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反复出现四次,如此反复,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选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他最真挚的爱,因此,文章给我们的感觉是,他是在“想”北平,而不是“写”北平。
  文章的内容决定了文章的语言风格,至亲至爱的浓情郁结于肺腑,流诸笔端,自然也就缠绵悱恻、哀婉动人,朴实的文字更适于表达这种肺腑之情,藻饰反显做作。因而,古今的文章大家在写此类文章的时候,皆选择了素淡的文字。
  情出肺腑断人肠,洗尽铅华归朴素。浅语寄深情,含不尽之意于言外,乃文章的至高境界。
  (苏惠芳 江苏省丰县中学 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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