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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到灯塔去》中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两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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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作为女权主义者的先驱和代表,弗吉尼亚・伍尔夫一生都在寻求一种合理的两性关系,即在承认两性差异的同时,颠覆传统父权制下两性的二元对立,并建立一种和谐的两性关系。在《到灯塔去》这部作品中,伍尔夫通过对两位女主人公拉姆齐夫人和莉丽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的描述,完满地体现了她的这种两性观,即两性和而不同。
  关键词: 《到灯塔去》两性观 二元对立“双性同体”
  
  《到灯塔去》通常被认为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最出色的一部长篇小说。一方面与过去诗化的《雅各的房间》和结构过于精细的《达洛威夫人》相比,其意识流手法的运用达到了顶峰。另一方面与由于性别的替换而显得过于夸张的《奥兰多传》相比,她在探求两性差异与两性关系及对人生价值的追问方面则更加重视和深刻。同时作为女权主义者的先驱,伍尔夫在这部作品中又很完满地体现了其女权主义思想。但伍尔夫不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她呈现两性的对立与差异,探求人生价值的目的是为了追求一种合理的两性关系,其创作抛开了狭隘的性别主义偏见,在承认两性差异的基础上,把两性差异进行了完美的整合,从而实现了一种和谐的两性关系,达到了“双性同体”(androgymy)。她认为:“两性之间最自然的就是合作。”(《一间自己的屋子》,P120)“双性同体”是一种文化而非生理的定义,是对两性特征的尊重,消解了男女两性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在不放弃两性差异的同时,建立了一种新型的两性关系。在这种理想境界中,“每个人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呈现其鲜活生动永无止境的存在”。(《到灯塔去》,P12)她极力主张摆脱父权制社会对女性在生活与事业上的束缚,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女性文学的发展。她指出:父权制社会中的男女关系呈现二元等级对立状态,女性对于维护男性的性别角色起到了重要作用;男女之间的二元等级对立并不能真正促进人类的发展,只有由双性同体所代表的两性融合才是男女两性和谐相处与发展的关键。
  在小说《到灯塔去》中,伍尔夫除了刻画了代表女性力量的拉姆齐夫人和代表男性力量的哲学家拉姆齐先生两位人物外,另外一位则是代表两性和谐融合的画家莉丽・布里斯科。本文以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为理论框架,深入剖析了该小说所体现出的男女关系。伍尔夫通过对拉姆齐夫妇及其他客人的描写,表现了在父权制社会中男人与女人、丈夫与妻子、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通过描述两位女主人公拉姆齐夫人和莉丽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伍尔夫将自己的独特的两性观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两性二元等级的对立
  
  传统的文学作品在描写男性与女性的关系时,总是从男性的角度和用男性的眼光来看待与描写女性。两性之间的关系呈现二元等级对立。男性与女性的二元对立意味着男性所代表的价值为正面的,女性只是被排斥在中心以外,用以证明男性价值的“他者”。男人有事业,属于社会;女人没有事业,属于家庭。男性被赋予智力,重实效,讲实际,有文化;女性被赋予美貌,重直觉,好幻想,属于自然。男女两性之间的地位、情感等也分别呈二元等级对立状态。
  《到灯塔去》这部小说就揭露了这种男女二元等级对立的社会状况。小说的主人公拉姆齐夫妇作为传统婚姻与家庭的代表,集中体现了父权制社会中男女二元等级对立的模式:拉姆齐先生有事业,有文化,讲究实际,勤于思考,注重理性;而拉姆齐夫人则美丽贤惠,善于持家,喜欢幻想,注重感情。拉姆齐先生有自己的事业,他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哲学家,讲授洛克、修谟、法国大革命;而拉姆齐夫人没有任何自己的事业,她将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奉献给了家庭、丈夫和孩子,而没有任何自己的时间与空间。拉姆齐先生事业有成,说一不二,是家庭中绝对的权威;而拉姆齐夫人唯命是从,殚精竭虑,为家庭耗尽了自己的每一分能量。她以带给别人抚慰为己任,似乎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增加丈夫及客人的生命尊严。她不允许孩子们嘲笑坦斯利先生,每次进城时都要问问年老失意的卡迈尔先生需要什么东西,使他感觉到未被人遗忘。可以说拉姆齐夫人处在一个对象性存在的位置上,她是审美的对象,她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一切。然而从这部小说中,我们却可以容易地看出,处在对象性存在位置上的拉姆齐夫人对于维持男性主人公的性别角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没有了她的存在,男性就失去了自信、勇气与慰藉,从而变得迷茫、沮丧与不安。
  
  二、两性的和谐与统一
  
  在这部小说中,伍尔夫除了刻画代表女性因素的拉姆齐夫人和代表男性因素的拉姆齐先生外,还描写了另一位雌雄同体的艺术家莉丽・布里斯科。可以说莉丽是一个具有颠覆力量的女性角色。在人类的文化史上,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大都是根据男性的需要而塑造出来的。如果女性不安于处在被想象、被欣赏的纯客观地位,而想努力成为主动想象和思考的主体,那么男性的主体地位就会被破坏,女性的颠覆力量就在于此。与拉姆齐夫人不同的是,莉丽不安于被置于一个被想象与欣赏的客观地位,不愿意扮演男性的同情者与抚慰者,用谎言来维持男性的自尊与威严。她献身艺术,想用手中的画笔来描绘现实与艺术之间的一道桥梁,但是她发现消极的躲避与推脱是难以完成这一任务的。只有在夫人死后,脱离了夫人的庇护,她才有机会与她身边的男性正面交往,从而直接体会男性社会强加于女性身上的压力,从而正视自己作为女性的体验与情感,同时也了解发生了转变的拉姆齐先生的伟大之处:勇敢、自信、实际。可以说莉丽已经与男性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解,所以她才满意地完成了她的画。女画家莉丽体现了伍尔夫“双性同体”这一理想性格。
  在《一间自己的屋子》中,伍尔夫这样表达了她的“双性同体”思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两种力量,一种是男性的力量,一种是女性的力量。在男人的脑子里男性胜过女性,在女人的脑子里女性胜过男性。最正常、最适合的情况是这两种力量在一起和谐地生活、精神合作的时候,只有在这种融洽的时候,脑子才变得灵活而能充分运用所有的功能。也许一个纯男性的脑子和一个纯女性的脑子都一样地不能创作。而半雌半雄的脑子是会起反响的,多孔的;它是能毫无隔膜地转达情意的;它是天生能创造的、炉火纯青而且完整的。莉丽是雌雄同体的代表,伍尔夫在赋予她女性的敏锐、直觉、矜持的同时,又展现了她男性原则突兀的一面。一开始莉丽身上的两性原则并不和谐,这种不和谐表现为:首先,作为艺术家,莉丽明显表现出男性的特征,她在创作中尊重色彩犹如拉姆齐先生尊重事实一样,她认为篡改色彩是真诚的表现,莉丽全神贯注地从事自己的绘画艺术正如拉姆齐先生一心一意地投入对哲学问题的思考一样。其次,在对拉姆齐夫人的评价上,莉丽也表现出自身两种原则的不平衡和矛盾。一方面莉丽从内心深处对拉姆齐夫人充满着依恋,另一方面又对拉姆齐夫人不满。她认为拉姆齐夫人对异性过于同情,而这种无限的同情对男性是没有好处的,这样做只会让他们始终不健全;另外,她对拉姆齐夫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的事必躬亲,为协调各种关系而焦虑重重、身心疲惫等做法,也持有异议。莉丽对拉姆齐夫人强调婚姻必要的观点很不赞同,并且还十分抵触,她甚至断言,由于拉姆齐夫人做媒的另一对青年人的婚姻不会成功。总之,莉丽不但自己采取逃避来对待难以驾权的人际关系,而且对拉姆齐夫人的处事方式也持否定态度。最后,莉丽在拉姆齐先生身上看到了男性原则所具有的消极方面:心胸狭窄、自私、虚荣、专横及视自我为中心。拉姆齐先生不断地要求妻子赞扬他,也渴望其他人尊重他,认可他的智慧。在生活中,这令夫人十分疲惫,但拉姆齐夫人却顺从地时时处处让其处于“生活的中心”。他的专横还常表现在对事情过于理性的决断上,总是叫嚷“有人又犯了错”。莉丽对女性原则和男性原则的这种认识和反应一直持续到小说的第三部分。从根本上讲,她的这些认识和反应来自于自身两种原则的不平衡。因此,她四十岁了还未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

  随着小说第三部分的展开,莉丽从次要角色上升为主要角色。可以这样说,伍尔夫意在把莉丽这个雌雄同体――两性原则尚不平衡的人物推向一个新的境界。十年后,拉姆齐先生和其他客人性格上的改变也强烈地振动了莉丽。拉姆齐先生没有了往日的冷漠和专横,他对莉丽表现出热情、亲切与耐心。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拉姆齐夫人的追忆和再审视,莉丽一方面肯定了拉姆齐夫人在与人交往中体现的关切、同情和爱心的价值,另一方面又发现了自己与拉姆齐夫人在精神上的共同追求:拉姆齐夫人试图将生活中瞬间即逝的一刻变成永恒,而莉丽本人也在努力用色彩的形式将那一刻定格为永恒,她们都努力让无序变得有序,使流动变得稳定。莉丽在无尽的追忆中对拉姆齐夫人大加肯定和赞美,同时,她不仅能像拉姆齐夫人一样真心给予拉姆齐先生所需要的同情,而且时刻惦记着与孩子们的灯塔之行。莉丽不再是过去那个只关心自己绘画的艺术家,她已开始发自内心地把自己与他人联系起来,并意识到他们在精神上所具有的相似甚至共同之处。莉丽的顿悟决定了她绘画的最后一笔,这经过深思熟虑的一笔便是在布满绿色和蓝色的画面上横贯一条线,这条线喻示着她领悟到生活中两种对立原则之间存在着联系并能够和谐统一。不仅如此,随着对自身女性原则的发现,莉丽身上的男性原则和女性原则也在融合:
  她看了自己的画布,一片朦胧。突然,她冲动起来,仿佛一瞬间看清了,于是在那儿,在画的中央画上了一道线,画好了,完成了。她十分疲惫地放下笔,心里想:是的,我已达到了我所观察中的境界。
  
  三、结论
  
  作为西方女性文学发展历程中重要的代表人物,伍尔夫坚持男女应享有平等的权利,还特别强调女性必须彻底摆脱父权制思想观念的束缚,消解男女两性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在不放弃两性差异的同时,建立一种新型的两性关系。纵观其一生,伍尔夫呕心沥血,从未放弃对这种和谐两性关系的追求。
  
  参考文献:
  [1]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2]马艳辉.弗吉尼亚・伍尔夫女权主义思想探究[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4).
  [3]瞿世镜.伍尔夫研究[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4]瞿世镜.到灯塔去[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5]甄艳华.伍尔夫创作思想形成轨迹略谈[J].学术交流,2003,(8).
  [6]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7]王建香.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女性主义诗学思想形态[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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