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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及有效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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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山西省忻州市气象观测资料以及农业气候灾情资料,阐述了忻州市大风、干旱、霜冻、冰雹、寒潮等主要气象灾害对当地农业的影响,并给出了一些有效防御措施,以供相关部门进行参考。
  关键词:气象灾害;农业;影响;有效防御
  引言
  忻州市,隶属于山西省,位于山西省中北部,北倚长城与大同、朔州为邻,西隔黄河与陕西、内蒙相望,东临太行与河北接壤,南屏石岭关与太原、阳泉、吕梁毗连,总面积2.515万平方千米。忻州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全年平均气温在4.3℃~9.2℃之间。年降水量为345mm~588mm。气候复杂多样,主要气象灾害包括大风、干旱、霜冻、冰雹、寒潮等。忻州是中国著名的小杂粮王国,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命名的全国唯一的“中国杂粮之都”。全市共有耕地 800 万亩,林地 900 万亩,牧草地 200 万亩,杂粮种植面积达到 316 万亩,种植豆类、谷类、糜类、薯类等作物,红芸豆、甜玉米远销 10 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各类气象灾害的频繁出现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农业的健康安全生产。因此,本文首先阐述了忻州市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并积极探索了有效防御措施,以进一步推动忻州市农业的安全、稳定生产。
  1.忻州市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
  1.1大风对农业的影响
  大风是忻州市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之一,年平均大风日数超过40天。忻州市大风天气一年四季均可能出现,春季发生最多,特别是4-5月份出现频率最高,占全年大风日数的80%以上。忻州地形地貌比较复杂,所以地形风比较多,常常形成大风、扬沙天气。大风天气不仅会给农作物的播种、生长发育严重影响,而且还会致使田地逐渐被风蚀、沙化,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此外,因大风破坏力较强,在发生时还会对农业设施大棚、牲畜棚舍等农业基础设施造成一定的损失,进而给农户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1.2干旱对农业的影响
  干旱是较长一段时间内降水稀少亦或无降水天气现象,导致土壤水分严重缺乏,农作物水分平衡受到破坏而致使产量减少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问题。由于忻州市年内降水分配不够均匀,再加上年际间变化大,十年九旱”是忻州市的常态,经常因干旱灾害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忻州市干旱出现最为频繁的是春季(3~5月份),該时间段恰好为越冬作物返青、生长阶段和春播作物播种出苗阶段,如降水较少,势必会出现农业干旱,不但会导致夏粮减产,还会影响春播作物的正常播种以及出苗;忻州市夏旱对农业的危害也较大,常常导致土壤底墒不足,影响玉米等大宗作物的正常生长。有的时候忻州市还会出现春夏连旱,给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例如2015年4月至9月初,忻州市普遍降水偏少,尤其是入夏之后,忻州西部8县较常年同期降雨偏少七成左右,气温偏高0.9℃至1.3℃,雨量之少、高温持续时间之长和强度之大均为历史同期极值,因此次持续性干旱致导致11个县137个乡(镇)不同程度遭受旱灾,受灾人口94.7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37.79千公顷,成灾面积205.22千公顷,绝收面积44.73千公顷,分别占播种面积的58%、50%、11%;因灾造成饮水困难大牲畜1.73万头,造成的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21.23亿元。
  1.3霜冻对农业的影响
  霜冻灾害通常指的是农作物在生长阶段因土壤表面或者作物体内温度下降至0℃或者不超过0℃而导致作物遭受冻害的一类农业气象灾害。忻州市初霜日主要发生于10月中旬,终霜日主要发生于4月上旬。忻州市霜冻灾害对农作物的危害较大,不仅会给玉米、谷子等粮食作物造成危害,而且对蔬菜、果树等作物的危害较大。初霜若过早,会多蔬菜作物带来严重损失;终霜若出现太晚则会使得喜温作物苗期推迟,致使有些果树开花率下降,严重时导致作物死亡,使得产量大幅下降。
  1.4冰雹对农业的影响
  冰雹对于农业的影响是特别严重的。每年4至9月是忻州市区雹灾发生频率最多的时段,为降雹盛期。这一阶段恰好就是每年农业生产关键时节。冰雹虽说一般持续较短,但是来势猛,破坏性较强,最主要表现在冰雹由高空急速落下,发展以及移动速度较快,冲击力较大,若再碰上猛烈的大风、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使其摧毁力会更强,经常让农户猝不及防,直接威胁人畜生命安全。直径较大的冰雹会给正在开花结果的果树、玉米、蔬菜等农作物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甚至导致粮田颗粒无收,给农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1.5寒潮对农业的影响
  忻州市寒潮天气通常发生于春季、秋季以及冬季,平均每年会发生寒潮三至六次。寒潮出现频率最高的为春季,其次为秋季,冬季最少。由寒潮带来的严寒、大风、低温冷害、雨雪等恶劣天气,给农业生产常常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若寒潮导致温度急剧下降,超过农作物的耐寒能力时,便会使农作物发生冻害,影响产量。
  2.有效防御措施
  2.1 加强忻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继续加强各个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尤其是气象灾害出现几率较高的县、乡镇、村落应增加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布设密度,及时发现致灾要素以及灾害线索,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与此同时,依据忻州市季节时令,密切监视天气的变化,配合监测到的农业生产区域小气候变化情况,为忻州市农户提供准确及时的大风、干旱、霜冻、冰雹、寒潮等主要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服务,借助于一体化预警平台、电视、广播、LED、灾害预警大喇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站等多样化途径及时向广大农户传播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使忻州市农户均能够及时防灾减灾,减少灾害给农业造成的各项损失。
  2.2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目前忻州市各级气象部门已将人工增雨作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发展迅速,作业的安全管理日趋完善。下一步应继续在干旱缺水区域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农业生产所需用水;在落实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逐步适应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健全忻州市冰雹灾害多发区域的防雹作业布局,强化人工防雹工作的开展,尽可能减轻冰雹灾害对农作物生长发育以及农业设施的危害。
  2.3积极落实联合防灾减灾机制
  得益于中央“三农”服务专项建设项目的实施,联合防灾减灾机制预案已初步建立。依据当地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的实际,忻州市各级气象部门同农业、林业、水利以及畜牧业等涉农涉灾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组织开展联合会商和气象农业资料信息的共享与联合发布;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还应继续安排专业的农业和气象技术人员,对影响当地粮食生产以及特色农产品的主要气象灾害、气候资源等方面工作进行协同合作研究,切实解决好忻州市农业生产过程所面临的气象灾害问题,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为当地农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
  3.结语
  综上所述,忻州市主要气象灾害涵盖大风、干旱、霜冻、冰雹、寒潮等各个类型,这些气象灾害几乎每年均会给忻州市农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因而,忻州市各级气象部门应依据地方灾害实际,继续积极的制定科学有效的防御措施,以降低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确保忻州市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立芳.气象灾害对密云县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4(21):244-245.
  [2]郭俊龙,孟慧芳,段涛.气象灾害对山西农业的影响与防御[J].北京农业,2013(21):162-163.
  作者简介:田玉(1982-),女,汉族,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本科学历,工程师,从事研究方向:综合气象业务。
  (作者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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