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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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是驱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导力量,也是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选择。主要阐述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现状,以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省级高水平骨干建设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为例,提出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途径。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专业教育;融合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3-0042-02
2015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后面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要从教育改革的高度,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当前,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但成效并不显著。创新创业教育需要面向全体学生,以专业教育为依托,在专业教育中寻找创新创业教育的切入点,研究和探索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实践路径,这对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现状分析
随着党和政府对高职教育的不断推动,尤其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先后成立了创新创业中心或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了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等实践场所,组建了创新创业教师队伍,优化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搭建了平台[1]。笔者通过对江苏地区12所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调研,普遍发现大部分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时还是处于各自孤立的状态,并没有真正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文化氛围不够
近20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取得飞速的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可能更多的办学特色还是体现在工学交替、校企合作以及订单人才的培养。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格外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指导专题讲座,开设创新创业相关课程,使学校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日渐明显,但是与专业教学实践融合度还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文化氛围。
(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课程体系不全
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首先需要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然后依托专业课程作为载体,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2]。笔者在江苏省12所高职院校调研中普遍发现,现在大部分高职院校还是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并不形成交集,或者在专业教学计划中通过开设几门创新创业课程就认为可以达到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的。显然,这样的课程设置并没有立足企业和行业的需求,比较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很难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课程体系。
(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教师队伍不强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能有效地开展,教师队伍是一支重要的力量。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創业教育的教师队伍组成都是来自“两课”教师、辅导员、少部分的专业教师或者企业兼职教师。这样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太容易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主要原因在于“两课”教师或者辅导员他们的创新创业会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缺乏创新实践的机会,而专业教师比较擅长创新实践,创新创业理论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教育理念的不同会使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的现象,从而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实践平台不宽
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除了需要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创建全面的课程体系、建立稳定的师资团队,还需要搭建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实践平台,这样才能全方位为学生提供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的实践平台,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3]。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场所基本依赖校内的大学生创业园或科技孵化工作室等,和企业的联系相对比较少,从科技创新、产品孵化或者大学生创业实践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会影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实践平台的搭建。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途径
2015年12月江苏省印发《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中明确要求:“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来抓,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在办学过程中需要不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在专业教育中突出学生创新创业的元素,让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下面简称“我院”)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以江苏省高水平骨干建设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为例,从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实践活动等方面探索和实践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一)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学理念的融合
近年来,在“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背景下,智能制造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电气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已经成为智能制造发展的瓶颈。由于教育理念存在一定的差异,高职院校要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学理念的融合,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需要时间的积累。我院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委员会,充分做好顶层设计,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联合培养。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融入创新创业的元素,注重在专业教学过程中,融入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等知识,在创新创业教学中,融入实践拓展训练项目,坚持“知识+技能+创新”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能够自然衔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真正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的融合
高职院校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课程体系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前提。国务院文件《意见》中提出:“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健全与专业培养相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目前,我院专门成立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在创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邀请经济管理学院,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面向全体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学生,共同开发理论创新、理念先进的创新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当下社会需求、行业需要、动态优化的电气自动化技术骨干专业。为了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在电气自动化技术人才培养方案中提高了创新创业课程的学分比例,建立了创新创业课程的学分体系,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对培养优秀的电气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师队伍的融合
高职院校建立合理化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和专业教师队伍,将两支队伍进行有效地融合,是成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因素。如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企业实践背景或者行业工作经历,才能加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我院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都是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开选拔,对新入职的教师,前三年还需要走进企业进行访问工程师实践,完成学校规定的访问实践任务,并且通过量化考核之后,可以开展创新创业的课程教学,教学过程中可以将企业访问实践创新成果主动融入课堂教学,让学生更好地体验职场氛围。同时学校可以定期安排创新创业教师团队参加全国或者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培训,一方面可以提高教师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有效融合。
(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活动的融合
目前,高职院校一般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导师工作坊或者校外实训基地,如科技孵化园等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大胆创新,从创意构思、项目申请、项目评估、项目认定到最好的项目实施,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5]。教育部在新颁布的规定中也提出,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进行创业。近两年,我院也联合创新创业学院,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开始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或者到校外企业孵化科技园进行实践训练,亲自体验企业创业的全过程,这对学校和企业都是一种双赢,更有利于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活动的融合。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是未来高职院校发展的主流,只有建立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知与行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强化实践、帮扶指导、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立足于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才能将创新创业教育真正落到实处,这样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培养,还有利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仲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路径研究[J].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2):54-56.
[2]陈文,李春燕.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路径探析[J].黑龙江科学,2018(7):8-9.
[3]王志学,廖俊杰,李桂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研究[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6,6(6):74-78.
[4]邵月花.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路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0):76-79.
[5]张宝生,张思明.高校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路径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5):114-117.
編辑 尚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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