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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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实施,使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形势得到有效创新,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新形势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是促进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持续发展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需要根据其发展现状,不断优化农村集体经济架构。探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发展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3-0060-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志码:A
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的发展和建设工作,加速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依据国家、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指导文件,提出了基于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工作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力推进,制定了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关键性措施。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需要加强实践分析和摸索。随着相关规定的出台,明确规定了不征收契税的条件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等。同时,不征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和土地的契税,以及不征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回收过程中的契税和印花税[1]。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人地位问题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工作完成后主要以社区股份合作社或社区经济合作社的形式进行构建,基于相关合作法的明确规定和要求,社区经济合作社不具备公司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资格,社区股份合作社虽然可以在相关部门注册备案,但在成立公司或企业时不能以投资主体的身份实施,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发展。另外,依据公司法所建立的部分集体经济组织限定50人的股东登记人数,但实际情况大部分已超过1 000人,导致村民成为隐形股东,而不被法律认定,一旦出现纠纷等情况,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切实维护。
2.2 配套政策问题
在以往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通过集体所获得的收益不需要缴纳相应税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农民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收益则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使农民收入受到了较大影响。在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营业务,物业出租需要缴纳的税费有7种,综合税率达到36%,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对农民收入水平也造成了影响。
在生产基础设施、集体资产资源方面存在责任不明确,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缺失以及闲置、浪费等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另外,还存在资产资源处置时不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甚至违规操作的情况,随意或采取低价方式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处置,造成村集体和农民收益的巨大损失。
2.3 经济组织发展问题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条件较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都采用出租房屋的形式获取收益,条件较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从土地上谋取收益,通过整合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业产业项目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开发空间不断减少,加上大部分农业产业项目投入大、见效慢、风险高,使绝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同时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自主开发权,较难取得土地用途变更许可,农民所提出的稳定、长期的收益需求,集体经济组织也难以实现,极大地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压力,因此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对发展空间进行积极拓展,从而有效克服諸多制约因素的影响。
3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对策
3.1 正确处理集体产权制度与村民自治制度之间的关系
根据深化农村改革的相关综合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组织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制度层面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目前,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掌握着农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成员仍然是权利主体,每个成员都有着平等的权利,村委会则承担着所有权的监管职能。村委会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并对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地位予以充分尊重,不能干涉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做到政经分离。另外,少部分农村在推进和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之后还存在着村委会只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的错误观点,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村民自治组织仍承担着集体产权的监护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时代性、复杂性、紧迫性及长期性,需要以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深化,并全面加强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充分体现深化农村改革的综合效应。另外,各级政府需要对思想进行统一、达成共识,从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改革创新,并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中营造良好的改革实施氛围,加强工作力度,并采取有效的强化措施,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2 生产经营特性和福利保障之间的有机协调
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生产经营的特性和福利保障,在制度设计阶段需要参与股份制改革的村级行政单位进行充分考虑,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落实到位,切实执行[3]。农村集体资产生产经营的特性和福利保障在发展中需要兼顾稳定性和可持续增长,在风险承担时,需要尽可能地降低和减少风险因素的影响。
目前,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对市场机遇时,由于缺乏对双重特性的有效认识和理解,常会放不开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设置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双重结构,在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并建立新组织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特性,对不同类型的子公司进行设置,使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得以满足。 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使信息共享得以实现。通过协调配合农村集体产权认定等环节,使运作效能提高,进一步深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利用三权分制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发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归属清晰、程序规范、权责明确的农村集体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对荒滩、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设施、股权、林权等农村集体产权等小额资产资源,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处置,由相关部门组织大额资产资源在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3.3 政策层面的落实
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改变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数规模限制,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行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与一般经营性公司相比,福利保障类型子公司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主要职能是确保农民福利水平,可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提供适当的扶持和补贴。
通过改革原则的准确把握,增强改革的实效性,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维护,避免农村集体经济受到控制、侵占和支配[4]。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统筹能力的加强,以及大局观的提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进行积极探索,使乡村振兴战略与产权制度改革有效结合,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另外,还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发展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示范点的建设。在集体资产少、农业比重大、经济薄弱的地区,需要加强建设经营管理队伍,并对资源性资产规模进行了解和掌握,充分挖掘、整合、利用自身资源,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实施,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 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的相关策略
由于各地经济基础存在较大差异,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管理和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在实际工作中,要确保分工明确、目标明确,为清算和资本检查工作提供有效保障,提高各职能部门人员完成任务的效率,高效完成资产检查和验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组织分散、集体资产透明度低等问题,需要制定有效的集体资产检查和清算方法,并对集体资产检查和清算业务进行规范。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遵循事实论证的原则开展实际的检查和清算工作[5]。
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账户和资产、资源台账,增加资产和账户管理的透明度,同时相关管理人员要对资产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优化和完善现有的资产保存和使用制度。
5 结束语
目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及巨大的挑战,根据经济学相关理论的研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对原有生产关系造成制约,需要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予以突破。因此,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实施势在必行,生产力通过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有效释放,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幸.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发展研究[J].中国市场,2017(30):27.
[2]许经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向探析[J].学习论坛,2018(6):43-48.
[3]马池春,马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双重维度及其调适策略[J].中国农村观察,2018(1):2-13.
[4]初同伟,祁伟伟,薛成峰.浅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5):11-12.
[5]黄顺先.浅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7(3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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