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执法监测现场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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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文斌 韩春 杨明宪 曹晓涵
摘要:探讨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执法监测的现场监测质量控制,从制定现场监测方案、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过程、样品保存与运输四方面的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结果满足执法要求。
关键词:低浓度颗粒物;执法监测;质量控制
Abstract:Discuss on-site monitoring quality control of law enforcement monitoring of low-concentration particulate matter from the exhaust of fixed pollution sources. Quality control from the formulation of on-site monitoring program, preparation before sampling, on-site sampling process, sample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to ensure the data results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law enforcement.
Key words:Low concentration particulate matter; Law enforcement monitoring; Quality control
在整个生态环境执法的过程中,环境监测是最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通过环境监测数据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要确保所认定的案件构成要件事实清楚,就必须要有足够且合法的证据支撑,这就需要有质量保证的监测数据。
执法监测数据真准全,现场采样是核心和基础,现场采样的质量决定了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所以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是监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基本保障。有组织低浓度颗粒物执法现场监测涉及多个方面,为此需要对影响现场监测质量的所有环节进行质控,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完整性,使得最后的执法监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1 监测前准备
1.1 制定监测方案
根据执法部门提供的任务单,若有相关排气筒信息,根据提供的信息编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因子、频次、方法和质控措施;若仅仅有相关企业的信息,并无相关监测内容,那就必须提前了解被执法监测对象的相关情况。通过了解环评批复、验收监测报告,获取相关生产工艺、处理设施工艺、排放浓度、有组织排放源位置、数量、高度、温度等信息,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
1.2 人员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的通知中明确,监测人员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与考核等。同时,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1]
1.3 仪器
根据监测方案提前准备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仪器,首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通过计量认证并在有效检定期内;其次,检查硅胶是否需要更换,并通电启动采样器,查看仪器运行是否能正常启动;最后,对仪器内部气路的气密性进行检查,再使用流量校准仪对仪器进行流量校正。[2] 上述过程均需填写相关记录留痕,检查完毕后填写出入库记录提用仪器。
1.4 样品
根据方案中排气筒数量,准备相应数量的滤膜采样头。采样头根据HJ 836-2017中8.2.1和8.2.2的要求来准备采样头,准备完毕的样品在带往现场的过程中必须用聚四氟乙烯材质堵套塞好采样头,并装进防静电密封袋或密封盒,再放进样品箱。[3]
2 现场监测质量控制
2.1 工况核查
调查被执法企业的生产工况是本次执法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前提。核查企业生产运行工况记录,确保执法监测期间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若当执行某些标准或环境管理对监测工况有要求的,应达到规定工况后才能监测。[4]若无法核实的,现场监测采样人员可向行政执法人员索取企业的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情况检查记录,并根据需要配合执法人员填写相关的样品取证记录。
2.2 采样断面设置
有组织低浓度颗粒物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HJ/T397及GB/T16157中所要求的规定,优先选择在垂直管,尽量布设在治理设施与引风机之间的负压管道上,采样位置要有代表性、可操作性、安全性,避免受治理设施、风机、风门漏风等影响。[5]
若监测断面不符合采样要求,应会同执法部门要求其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可选择距离弯头、变径等至少1.5倍烟道直径的管段监测,并适当增加相应的、点数和频次,以减少因气流不稳带来的误差。[6]
2.3 低浓度颗粒物采样
同一采样断面各点的流速和颗粒物浓度通常不均匀,为了从烟道采集有代表性的颗粒物样品,需使用微电脑移点自动跟踪采样。到达现场后,将仪器一字排开,清点无误后,将仪器和所有采样管路连接,对整个系统进行检漏。同时,记录现场基本情况,比如排气筒高度、测点直径等。开始采样前应清理采样孔处的积灰,防止干扰采样结果。启动仪器前,采样枪应背向气流插入排气筒内,启动仪器的同时才可翻转采样枪。采样过程中实时关注采样流量与微电脑计算的自动跟踪流量之差不应超过10%。
当监测废气中含水率比较高时,应开启采样管上采样头固定装置的加热功能,防止阻力太大,抽破濾膜,但加热温度不应超过110℃。[7]采样需移点采样,一点采样结束后立即移至第二个采样点,以此类推至到采样结束,并保证采样体积在1m3以上或者保证每个样品增重不小于1mg,否则样品将作废。
采样过程中需注意,放置、安装、取出、标记、转移采样部件时应戴无粉末、抗静电的一次性手套,现场应及时清理采样管,减少样品玷污。采样结束后,现场打印微电脑的采样记录单,同时现场填写各项监测原始记录,确保记录填写的规范性。
2.4 全程序空白
对于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每次测量系列都必须进行一次全程序空白采样,并保证至少一天一次。为防止在采集全程序空白过程中空气或废气进入采样系统,必须断开采样管与采样器主机的连接,密封采样管末端接口。[3]
2.5 样品的保存与交接
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结束后,用聚四氟乙烯材质堵好采样嘴,并将采样头放入防静电的盒或者密封袋内,并贴上相应的标签,再放入样品箱。[3]确保样品从现场到达实验室全过程受控,样品交接时,需按要求与分析人员履行样品交接手续,双方核对样品,并填写样品交接单、送检单。
3 结语
为了保障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执法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就必须严格做好制定方案、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过程、样品保存与交接五个方面的质量控制,这样才能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站得住脚的执法监测数据。
参考文献
[1]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Z].2018.
[2]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S].1996.
[3]HJ/T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S].2017.
[4]吴亮,王清秀,栾瑞褀,等.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相关问题分析[J].环境与发展,2019(4):88-89.
[5]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S].2007.
[6]HJ/T 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S].2007.
[7]白煜,刘通浩,小明,等.全程加热采样管和半程加热采样管对超净排放污染源颗粒物监测结果的影响[J].中国环境监测,2016(4):114-119.
收稿日期:2020-04-18
作者简介:章文斌(1987-),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大气、水、土壤环境及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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