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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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继明 华佳 蔡小玲
摘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构建了长效机制,校企合作才具有生命力和持久性。分析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困境,结合校企合作的研究现状,指明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为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撑。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
校企合作,特指学校和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未来发展和市场现实需求,一起研究专业发展、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共同承担教育任务和管理工作的一种办学模式。校企合作的内涵:一是在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企业和学校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进行职业教育活动;二是这种合作一方面要满足学校对企业实际工作环境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满足企业对学校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二者缺一不可。
所谓长效机制,一是指其制度体系能够持续、稳定地发挥功能,二是其运作机制始终保持健康、正常。长效机制的主要特点包括:所有工作的运行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运行模式相对平稳、固定;产生的作用和效应具有持续性和长期性。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首先包括一系列制度体系,用以保证校企合作正常运行,并发挥其预期功能,其次包括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组织和系统。
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最大问题是顶层设计未受重视,运行机制还没成型,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存在学生生产性实习难、教师深入企业锻炼难、企业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校企合作利益攸关方众多、关系错综复杂,未能实现产教深度融合。
1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时代背景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制度安排和发展战略。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014年国务院六部委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把“坚持产教融合发展”列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基本原则。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重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产教融合的内部框架和内涵特质,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2019年3月发改委、教育部出台《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具体部署。可以看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已经成为保障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对建设我国现代职教体系、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格和赶超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水平都有重要意义。
2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现实困境
2.1 政策引导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校企合作活动基本上处于随意和自发状态,政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较少。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指导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行业、企业、学校所属的行政管理部门不同,校企合作保障难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同时,没有专门机构对校企合作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对校企合作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校企合作面临重重困难。
2.2 互惠共赢机制尚未成型
在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关注的重点是借力外部资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服务,强调政府、行业、企业等外部主体对职业教育的支持。但学校自身的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足,不能利用自身优势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企业基于自身的运营成本、工作秩序和生产安全等因素考虑,对开展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意愿不高,甚至无心承担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校企合作中,双方利益关系不对称,合作期望值不对等,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较低,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难以深入推进和实施。
2.3 控制和约束机制缺位
目前校企合作中,学生的理论学习由学校负责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践和实习锻炼的控制与考核则由企业来负责完成,没有建立双管齐下的过程考核体系和实践质量考核方式。企业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将学生的实践锻炼仅限于某一类岗位,很少进行轮岗实践,学生会产生厌倦心理,实践积极性减退。另一方面,学生对企业的选择自由度比较高,如果学生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他们就会退出并重新选择合适的企业,校企合作企业的频繁变更,不利于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企业人才的储备。
2.4 合作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
目前,校企合作的模式主要有契约合作模式、订单培养模式、企业学院模式和集团办学模式等。契约合作模式简单、原始,运用最为广泛,但合作深度不颉6┑ヅ嘌模式以企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导致学生基础知识不够扎实,对人才流动和学生今后的发展不利。企业学院模式的弊端在于校企双方利益诉求不同,特别是沟通机制、补偿机制、制约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制约着企业学院的发展壮大。集团办学模式有利于整合集团内部要素、优化资源配置,产生系统效应、规模效应,这种办学模式对于混合所有制、民办或弱势职业院校效果更为明显。很多院校没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均难尽人意。
2.5 缺少校企合作的交流平台
当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多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校企双方合作常停留在一纸协议上,既无相互联动机构,也无常设管理部门,更没有固定的交流场所。有限的交流局限于参观互访等表面形式,很少进行资金、制度和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深度交流,在院校远景、企业愿景方面没有进行有效规划设计。很多地区、行业和院校都成立了职业教育集团,也开展了相应的项目合作,但真正能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实现合作双赢的案例较少,职教集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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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现状
3.1 校企合作研究的历史渊源
“校企合作”一词最早出现在刘昌明1988年发表的《强化高校的科研职能》一文中。2004年陈至立在《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开创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中明确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这一提法,正式确立了校企合作在我国职业教育中的定位。此后,随着国家政策导向的引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研究逐渐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这些研究内容涉及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概念内涵、现状与问题、运行路径、影响因素、机制设计、机制实践、比较借鉴等。
3.2 校企合作研究的现实意义
目前国内关于校企合作的研究形成了以下几点共识:(1)校企合作应该立足区域经济社会特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校企双方必须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将校企合作进行全方位、整体性、多层次推进;(3)健全管理机构,建设联动平台,强化政府牵头;(4)维护学生权益,保障优质就业,拓展职业生涯;(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成才就业为准绳,循序渐进,多方共赢。
3.3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迫切需要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以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在我国职教体系中,由于校企合作缺乏完善的运行机制,合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引导性不强、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影响校企合作模式的健康、长效发展。校企合作仅仅流于表面形式,对学校而言,现有的教师团队因工程实践能力有限,很难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全方位的工程实践指导,在教学设计中理论课时所占比例依然较高;在企业方面,虽然与高职院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但因安全隐患、质量要求、工期进度,很难有工程技术人员无偿为学生提供机会和空间来加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因此,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长效发展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以及主管部门对于校企深度合作不够重视,校企合作缺乏引导措施和落地方法,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没有形成。没有从法律层面对校企合作相关的内容进行量化,难以形成对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约束,学校因学生择业观不同,企校企责权划分模糊,问题频仍,校企合作缺乏长效保障。
(2)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绝大多数情况下,校企合作仅凭一张协议,流于形式,深层次的合作不够,仅限于“跟岗或者顶岗实习”,甚至专业认知实习,导致企业难以从中获得收益。同时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知识积累不扎实,多数学生实习期满仍不能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标准,浪费了精力和成本,能够满足企业需求的人才却寥寥无几,导致企业与学校深度合作动力不足,利益诉求难以实现。
(3)学校影响力有限,吸引力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就技能培养而言,职业院校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学校更多的是教学和理论研究成果,而企业需要的是技能和开发项目,职业院校的自身吸引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多数职业院校的专业与课程体系设置尚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未针对市场需求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技术开发路径及时进行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存在滞后性,技术开发手段不够领先;二是职业院校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双师型”教师队伍不具备真正的双师素质,实践经验不达标,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影响了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导致校企合作稳定性不够;三是校企合作形式单一,以学生“顶岗实习”为主,对企业的贡献度不够高,难以吸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4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研究思路
4.1 研究目标
(1)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包括政府、行业统筹的政策引导机制,校企共赢的双主体驱动机制,信息共享的过程控制机制,责权利明确的约束管理机制,优质高效的“产学研创”社会服务机制。发挥社会、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各方优势,实现校企合作多方共赢,推动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2)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实践案例。提出校企合作的政策建议和创新路径,在若干职业院校进行实践检验,考查政策建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反馈、修正和凝练,形成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成功经验,在同类院校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4.2 研究内容
(1)校企合作现状调查与分析。编制调查问卷,对院校、企业、行业、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研,了解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持续度和有效度,摸清校企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长效机制构建案例研究。分析国内外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实践案例,重点对国内特别是江苏省各地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归纳教训、总结经验。
(3)长效机制构建的影响因素研判。主要研究长效机制形成的一般过程和常见模式,对影响长效机制形成的正反因素进行研判和分析,析出主要影因素,厘清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4)长效机制构建和实现路径设计。通过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提出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职业院校实际,给出校企合作的落地措施。
(5)研究成果的实践与检验。在若干院校推进校企合作创新实践中,验证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路径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创新性。
4.3 研究过程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研究遵循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服务于实践的原则,探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过程和实现路径,具体研究思路和过程如下图所示。
影响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产业结构、企业市场化发展的成熟程度以及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实力等。其中企业和院校是影响校企合作最核心、最基础的因素,而政府的认知、态度、介入深度和推动力度则是长效机制构建的重要支撑。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的重要抓手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其中以生产性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和职教集团最为典型。职教集团是开展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的理想平台,关键是要通过集团章程(契约)使企业以主人翁身份参与办学,分享人才培养收益,并将学校的人才培养作为责无旁贷的分内之事。只有建立“政、行、企、校”多方联动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才能使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更具生命力和更加持久,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持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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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国伟.中职学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J].甘肃教育,2020(17):1.
[5]王晓燕.基于校企合作的创新创业能力长效培养机制研究[J].中国建材科技,2019(10).
基金项目:2021年江苏省教学改革项目(2021JSJG 422);2022年第五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ZYB715)
作者简介:李继明(1967―),男,汉族,甘肃天水人,本科,教授,科技处处长,主要从事土建类专业的教学及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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