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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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叶飞
冬日的黔南高原,田畴淌翠、绿树掩映的村庄里,不时飞出阵阵欢声笑语。
1月11日上午,都匀市大坪镇营盘村。田野阡陌间,一块块特色蔬菜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此“销”彼长,一座座大棚点缀其间。村主任吴培忠一脸喜色:“快看一看,跟你们在街上买的有啥不一样?”眼前的芹菜,鲜嫩、齐整,茎叶青绿,散逸出淡淡的清香。吴培忠喜滋滋地说:“这是在镇农推站的帮助下,我们村去年购买的新品种,抗虫抗病,早期产量特别高,全村今年一下种了400多亩,正好赶在价格高时大量上市,每天早上拉菜的车子在村头排队哩!仅推广这一个新品种,就能让全村人均多收入近千块……”
尝到“基层满意涉农部门”活动甜头的,何止营盘村村民,还有全市万千受益者。
“乡民政办是给咱农村人办的,我不会忘记他们。”石龙乡甲壤村村民罗全碧更是感慨连连。
前不久,通过乡民政建房资金和中房集团都匀公司投资2万元予以解决,石龙乡甲壤村石头寨极贫户罗全碧原来不足40平方米的危房,变成了50平方米分为两室一厨、砖混结构的舒适新居。
2004年以来,黔南自治州都匀市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的市涉农部门”和在乡镇基层站所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活动,拓展了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机制的内涵。
该项活动每年一次考评。“基层满意的市涉农部门”的创建目标为:班子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成绩好。“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创建目标为:工作作风好、工作成绩好。按照基层干部和群众满意或不满意的标准来制定评选办法,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
“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采取“三三四”方法开展民主测评,即群众测评分占40%,乡镇机关部门职工测评分占30%,党政领导测评分占30%。综合测评满意率低于60%以下的站所,经乡镇党委认定,可定为“群众不满意站所”;满意率高于90%以上的站所,经乡镇党委认定,可定为“群众满意站所”;对基层不满意的市涉农部门和群众不满意的乡镇站所,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2004年,基场乡派出所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后,通过开展“六项便民服务承诺”、“所长接待日”等活动,针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以群众的满意程度来检验整改的成效。一年整改,站所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拉近了警民关系,在后来的评比活动中,摘去了“群众不满意派出所”的帽子。
都匀市将16个市直涉农部门和单位,近400个乡镇的所有基层站所作为创建对象,涉及面宽广,并制定了创建规划。通过逐年推进,2006年评选出“基层满意涉农部门”11个,“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120个,“群众基本满意的乡镇站所”266个,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三年来,全市涉农部门、乡镇站所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基层站所服务群众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对涉农部门、乡镇站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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