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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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苒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5-0206-02
摘要:本文在分析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希望有所作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 管理 问题 对策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学科,它是融政策、法规、技术与经济管理为一体的,主要是指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它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和价格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衡量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是维护建筑产品供需双方的经济权益的关键所在。但目前的造价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必须做出相应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发挥造价管理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在工程造价管理已日臻完善,但有一些地方的工程造价管理还存在很多弊端。从当前建筑市场情况看,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成本控制管理重视不够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成本控制管理不到位。不能切实地将经济问题与技术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没有及时发现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到工程竣工时才发现经济问题,就于事无补了。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技术生产,不重视成本的节约。不能将优化技术方案、改进施工工艺、降低建设成本列入到生产管理过程中来。
(2)工程造价缺乏竞争性
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体系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尽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调价政策,但是都未取得根本性的突破。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多为直接式服务,采用政府定价,因而造价缺乏竞争性。市场经济追求自由竞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工程造价定额过于精细,试图达到面面俱到的效果,这就导致造价缺乏一定的弹性,不能跟随市场的变动而做出相应的改进,竞争性不强,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
(3)造价工程师素质偏低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而我国的一些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技能水平低,无法做好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部分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为个人私利而不惜践踏职业道德,在造价管理和控制过程中中饱私囊。人为提高安全系数,造成巨大浪费。应中标施工单位的要求,人为变更设计,抬高标准,配合施工单位赚取超额“利润”,严重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些都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有效性。
(4)法制不健全
目前,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的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对于造价管理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规范力度不够,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尤其缺乏建筑招投标的规范。一些建筑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各种不正常的手段加大施工成本,层层加码,严重影响了造价的真实性。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但管理力度仍然不够,仍需完善。
(5)工程造价控制各环节相互脱节
在我国,目前,几乎没有一个公司能真正对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负责,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管理,互相脱节,没有一个完整的控制系统。企业的报价管理人员与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沟通不够,大多数的企业报价管理人员和项目上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分开的,管理环节上存在漏洞,投标人员的投标思想,没有制度的保证,就很难做到准确无误地传递给施工现场的经营管理人员,迫使投标者与施工管理者只能依据社会平均水平这一标准来完成各自的工作。
二、改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相应对策
(1)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工程造价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强的财务预算能力,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和施工经验,以及材料与机械施工技术等综合性的科学知识,这样才能在工程量计算时不重不漏。同时,更要具备较强的敬业责任心和高尚的行业道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投资趋势多元化的形势下,迫切需要一批为项目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高素质人员,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新知识,并在工作实践中发挥自身的工作主动性,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的预算技术水平和素质。目前我国已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的准入制度,并相继出台了有关的具体规定,工程造价人员应尽快提高素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2)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体系
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定相应法规,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经营管理手册制度,定期对咨询单位的工作成果和执业行为进行检查。
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需要通过法规来加以规范和完善:
①从业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保证审价结果的公正性:
②取消造价咨询公司“兼营”的规定:
③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资格审查,完善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对工程标底价、合同价、结算价的监控:
④禁止任何行业、任何系统在造价咨询业实行行业垄断:
⑤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政策和法规,明确造价咨询服务的法律地位,将咨询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法定程序,同时要制定咨询服务效果评价标准及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办法等。
(3)加强信息管理
必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网,利用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开发一系列工程造价软件,采用互联网技术,搭建现代信息交流平台,支撑起新型造价工程,为发展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做出努力。造价咨询企业应该对造价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以重视,逐步形成自己的造价信息管理体系。
(4)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竞争力
①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的公正性,避免提供造价虚假或错误信息,国家应尽快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的专业责任赔偿机制和有效合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专业责任赔偿制度,也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员或机构要严处:
②尽快解决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行业垄断等现状。国务院相关法规明确提出: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迅速与其主管部门脱钩,并提出大多数咨询机构应为合伙型,其责任应为无限风险型:
③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面。一方面主管部门应把监理工程师职能中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职能,转移到由具备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来行使:另一方面,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主动扩大自己的服务面,真正做到全面工程造价管理。
(5)加强工程建设全方位过程的造价管理
材料价格是影响建设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严把材料价格关,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以达到资源最佳配置和组织,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降低工程造价。
(6)严格合同管理,减少工程变更与索赔。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要严密,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人员要做主动控制、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对必须变更的工程项目要做出工程量和造价增减的详细分析,计算出各项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同时,要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索赔,对索赔要有预见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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