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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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洁 杨桂红
[摘要]云南文化资源突出表现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与自然山水紧密结合、三位一体的独特性。为云南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形成了一批具有云南多民族文化内涵的。特色鲜明的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丰富和提升了云南旅游的文化内涵,有效推进了云南文化产业的发展。文章在分析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今后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主要任务,并给出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文化;旅游;互动;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9-0090-04
文化和旅游具有本质的内在关联性,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旅游是文化实现产业化,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和途径。云南能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共同发展所利用的资源丰富多彩,相对于其他省份,其资源突出表现为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与自然山水紧密结合、三位一体的独特性,共同支撑了云南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
一、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现状
云南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互动发展起步较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上都积累了一定经验。
(一)对互动发展形成共识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将云南省建设为旅游大省、民族文化大省。在20多年的旅游产业发展中,旅游与文化的互动发展实现了文旅两个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文化与旅游结合产生的巨大综合效益在全省已经形成共识。
(二)互动发展已进入高级融合阶段
一般来说,文化与旅游互动有三个阶段:初级阶段、一般阶段、高级阶段。当前云南旅游业已经走出了初级阶段,在与文化的互动上开始进入有意识的融合发展阶段。云南省旅游产业“二次创业”明确提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打造具有民族文化底蕴又有时代精神的旅游精品的战略思路,同时在推动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强省转变的进程中,着力强调文化与旅游的紧密结合是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途径,使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互动发展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互动发展促进产业规模扩大和体系健全
云南旅游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包括食、住、行、游、购、娱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在六大产业要素发展中,均与当地的特色文化紧密结合。旅游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旅游纪念工艺品产业、演艺产业和休闲娱乐业等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外来游客向云南各地传播了新的消费理念,进而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市场需求和动力,推动和加快旅游工艺品、民族民间工艺品、民族演艺、餐饮、休闲娱乐、特色节庆等产业门类的发展,极大地延长了文化与旅游的产业链。
(四)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形成了一批文化旅游精品名牌
云南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根植于独特的民族历史文化中,开发出系列化的旅游和文化相结合的精品。如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云南印象》《丽水金沙》《蝴蝶之梦》《印象丽江》等原生态表演剧目,以巨大的文化包容性向游客展示了云南的独特魅力,丰富了旅游内容和内涵。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腾冲和顺古镇等,被评为最美或最受旅游者喜爱的城镇和景区。这些旅游精品名牌为云南文旅产业深入互动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发展模式。
(五)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体制改革
当前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发育程度低、经营主体竞争力弱等问题,文化与旅游的互动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借助旅游产业的市场平台和载体,增进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和中介组织、文化经纪代理制度的发展,促进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增强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发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文化资源闲置和浪费的现象。
(六)文化与旅游互动发展促进了群众脱贫致富
山高路险、对外封闭是导致云南大多数边疆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主要原因,正是这些原因促成了云南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些地区的独特文化资源得以开发和运用,同时也使不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依靠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如新华村年接待游客超过150万人次,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民族工艺品市场。
二、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主要任务
根据云南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现状和总体思路,制定出云南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改进管理体制和机制
目前云南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情况,要想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必须在省和各个州市级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有所突破。两个产业要想实现真正的互动发展,有大的作为,需要其管理和运行体制的有效对接。可以考虑尽快在省级层面建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指导机制,整合两个领导小组,共同建立文化旅游办公室,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创新,不仅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同时还降低了协调沟通难度。
(二)形成文化―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合理格局
在云南省较为成熟的六大旅游区域规划的基础上,立足国内外旅游区域大格局,对两个产业互动发展进行区域布局,找准互动发展结合点,确立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作为全省文化―旅游产业互动的试点范围,再由点向面推开、由基础向纵深拓展,努力构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共享资源、共享市场、互为支持、互为促进、共同提升、共求发展的新格局。
(三)提高旅游景点的文化含量
提高现有著名旅游景点的文化含量,组织国内外文化专家,对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香格里拉等著名旅游景区进行以增加文化内涵为目的专业策划,以提升旅游景点的文化附加价值。开发历史文化纪念品,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与文博单位合作,研制开发云南省历史文化纪念品以及文物仿制品。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重点抓好昆明、大理、丽江、巍山、建水、景洪、瑞丽、香格里拉、楚雄、沧源、西盟、腾冲、会泽等一批民族风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
(四)整合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
云南省目前在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批著名品牌,旅游品牌如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腾冲火山热海、红河元阳梯田、十大魅力名镇之首的和顺侨乡等,文化品牌如石林《阿诗玛》、大理《五朵金花》《云南映象》、三江并流、茶马古道、大理南诏文化等一批著名的文化品牌,其中一些品牌兼具旅游和文化特征。而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互动发展需要找到最佳结合点,由“自发式”转为积极主动地去整合这些资源和品牌,最终达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一体化发展。
三、推进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
动发展的对策措施
针对云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的建议。要想实现两个产业的深层次互动发展,我们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多,需要在各方面积极努力。
(一)加强领导。形成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合力
1 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整合全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积极探寻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项目开发的结合点、切入点。突出云南多民族文化的特色,努力提升云南旅游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品位,大力开发具有云南鲜明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使全省各地文化旅游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差异性发展。
2 加强组织协调管理。整合各方力量,打破部门分割、条块管理的格局,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建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动机制,重点在两个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投资项目、扶持政策、宣传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协调,使之相互促进、彼此协调、综合配套。
3 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一并考虑、一同规划,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双赢,改变目前各地在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上各搞一套,缺乏统一规划和监控的现状。建议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做好两个产业互动发展的规划和各项实施方案。
(二)加大扶持,创造文化和旅游产业互动发展的坚实基础
1 建立多元化资金支持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文化旅游领域的投入,多渠道筹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建立财政投入、民间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国外资本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积极筹措和安排一批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另一方面,鼓励和促进上市公司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文化和旅游企业。同时,鼓励支持风险投资进入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域,采取发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债券、募集设立文化旅游专项基金等融资方式,增加各类资本进入云南省的文化和旅游产业。
2 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文化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对文化旅游资源重新进行整合,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重点扶持一批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对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开发与运营,给予资金补助和信贷贴息等支持。
3 加强文化和旅游无形资产管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盘活云南省的文化和旅游无形资产,并以此来吸引和整合其它资本的投入。
(三)打造精品,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 加快文化旅游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快云南民族文化和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充分利用各种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培育和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镇),鼓励和支持创办文化旅游娱乐公司、文化旅游演出公司,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着力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品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名牌文化旅游产品。
2 做大做强做精一批文化旅游企业。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加大对现有文化旅游企业进行改造和整合的力度,支持文化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投资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运用联合、重组、兼并、上市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同时鼓励支持中小文化旅游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3 大力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在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战略层面确立“大产品”观念,通过积极挖掘和开发既有民族文化内涵,又有观赏实用价值,便于携带、纪念性强的文化旅游商品。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制定文化旅游商品生产和开发规划。重点扶持一批集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文化旅游商品重点企业。
4 鼓励优势企业进行文化旅游经营。鼓励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滇进行文化旅游经营。加快有优势发展潜力的文化旅游项目论证和招商,积极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绿色通道,实施“一条龙”、“一个窗口”全程化服务。
(四)深化改革。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后劲
1 加快国有文化旅游企业改革步伐。加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的改革力度,推动国有文化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的改制和公司化改造进程,促进文化企业的产权交易和业务、资本重组,尽快形成一批符合资本市场要求、具有竞争力的现代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依法有偿出让给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以集中规划、成片开发的形式取得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
2 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大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旅游领域,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旅游企业一视同仁。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同时,抓紧制定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
3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中介组织。鼓励成立跨文化、旅游行业的管理协会以及各种综合性和专业性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文化旅游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自律、监督和服务作用。文化旅游中介组织要按照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服务行为,并将服务规程、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扩大促销,拓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
1 创新宣传促销机制。实行整体宣传促销战略,树立统一的云南文化旅游宣传促销形象。发挥云南省旅游业具备完整营销网络和营销策略的优势,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加大文化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加强与国际文化旅游组织、旅游客源地的旅游部门、主要旅行商、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和发展文化旅游营销联盟。
2 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对重点海外客源市场集中力量,加大促销力度。与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有关的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云南。新闻媒体要策划制作文化旅游宣传节目和栏目,扩大公益性文化旅游宣传。邀请和欢迎世界各国特别是云南省主要海外客源地国家或地区的主要新闻媒体、重要旅行商、文化团体来滇考察、采访和报道。加强对电子商务、卫星电视、国际互联网在文化旅游营销中的运用。
3 创新节会赛事组办方式。充分发挥节会赛事活动的宣传促销作用,继续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会赛事活动,组织好各类文化活动周和“黄金周”假日旅游,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旅游“热点”和“亮点”,吸引和招揽海内外游客。加大节会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力度,鼓励社会各界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会议、博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等会展活动。
(六)科技先行,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1 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与文化旅游产业的结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旅游产业,提高文化旅游产品生产和文化旅游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音像业和网络文化业等与高新技术密切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文化产品,全面提高云南文化旅游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云南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制定云南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和在岗培训,全面提高旅游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和不断完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工作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旅游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3 加强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坚持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实现永续开发。推行文化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旅游景区(点)最大容量控制制度。加大对旅游城镇、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和污染治理的整治,积极开展主要旅游通道绿化、美化工作,加强重点旅游区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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