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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改革浅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慧锋

  [摘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要充分体现培养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特色,就必须切实加强专业实践训练课程的设置与建设,切实加强其技能实训教学,改革当前与实际应用相脱节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职业技能实训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探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实训的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职业技能;实训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李慧锋,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财经讲师,经济师,广东佛山528041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8―0174―05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实训的教学,应该根据社会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将学生在学校学习的专业课程及其相应的职业技能实训作为一个重要的教学工作环节。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办学时间相对都比较短,财务会计专业的专业课程及其技能实训教学,普遍存在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实际应用相脱节、专业技能实训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生对财会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的掌握程度。笔者根据自己20多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会核算管理工作实际及大学所有的财务会计专业课程教学亲身体验,试就会计专业技能实训课程的建设及实训实操教学改革进行如下一些探讨与研究。
  
  一、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及职业技能实训教学的现状
  
  目前的高职院校大都是从原来的中专学校升格而来的,其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教学本来就比较薄弱,特别是非财经类高职院校的理工科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教学问题更为突出。尽管教学计划每年都在更新,但很多弊端还是依然存在甚至更加突出。
  
  (一)会计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实践技能实训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不尽合理
  只要翻阅最近各高职院校的招生信息及浏览相关网站,就不难发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理论课程设置和职业技能实训课程设置的比例不合理,理论课程过多,职业实践技能实训课程过少,有些院校甚至没有开设专业职业实践技能实训课程。
  1.公共及基础理论课程所占学时学分比例过高且专业理论课程偏多。不少高职院校的教学计划存在着会计专业公共基础理论课程重复设置及课程所占学分过多的现象,这些课程学分占必修课总学分的30%~35%。有的公共课程学分太多,如大学英语12学分,英语口语5学分,在校学习有3~4个学期开设英语课;数学课有的院校安排了经济数学、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3个学期约10学分;有些院校开设法律基础、经济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课,有8~10学分。时下高职院校的专业理论课程,大约占了必修课总学分的65%~70%。不少高职院校专业课程的理论课偏多且内容多有重复。如有的会计专业就开设管理学、会计学原理(基础会计)、经济法、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计学、财政与金融、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职业生涯规划、人文艺术等专业基础课程;开设会计专业课程如财务会计实务(1)、(2)、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会计、税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ERP软件应用、财务软件应用、EXCEL财务应用、数据库应用、会计报表分析、涉外会计、审计实务、银行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等专业课程,且多为3~4学分的课程。如此种种,使得本应开设的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因被占用大量的学时和学分而无法安排。
  2.会计专业的社会实际工作需要的课程没有开设。凡是有会计实际工作经验的人都能从上述情况中看出问题,一方面是内容重复或者不必要的课程开设过多;另一方面则是工作实用性强的课程却未开设。比如未开设财经应用文、会计英语、公共关系学课程等。
  3.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实操课程学时安排较少。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高职院校的专业实践教学课时应达到40%。不少高职院校的教学计划有实践教学课时安排,但课时数不够,有的课程根本就不安排实训课,如会计学原理(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有的课程有实践教学课时安排,但实际教学时则往往被所谓的案例分析及作业等所替代或被其他课程所挤占。
  
  (二)会计专业课程及职业技能实训实操课程教学内容与实际应用相脱节
  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践教学课程实际安排较少,而且还存在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等脱离实际工作需要的现象。
  1.专业课程开课时间设置不当。课程安排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前置和后续课程的顺序安排错乱,颠三倒四。比如,还未学习“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却先学习“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审计”;还未学习“会计实务”、“税务会计”就安排学习“审计学”,学生都还不懂得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怎么就知道对其核算进行审计了呢;还未学习“会计实务”就安排学习“会计电算化”;还没有学习“经济法”或“税法”与“会计实务”等就安排学习“税务会计”等等,这使教与学双方都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课堂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实操实训相脱离。当今我国的经济法规日益完善,不断颁布实施一些新的法规制度,所以财经类教材更新换代很快。但是有的教师为了不用备新课等,多年都使用旧教材授课,使得不少因调整更改而过时了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内容及教材仍然被使用。如财政部已经于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38个新财务准则,有的直至现在都没有被更新到现行教材中实施及与时俱进地进行教学,还在使用旧的教材及其会计科目授课并进行实操实训。还有的理论课教学内容与职业实训训练内容不一致。上理论课讲授的是一个内容,但进行职业技能实训的却是另一个内容,而且该实训内容还是以后的理论课程才学习到接触到的。如还没有讲完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等专业核心课程的内容,就进行综合的“编制会计分录、税金、工资、成本的计算及记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的全套会计实训;实训资料也没有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有的从第一学期到以后的各个学期实训都使用同一套资料,使用的单位名称还是和第一学期一样,只是增加一些内容,没有新鲜感,学生提不起兴趣。
  
  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实训教学改革的思路
  
  高职院校应当针对会计专业的公共和基础理论课程设置太多以及不必要课程的重复设置问题进行必要的改革,增强职业技能实训教学的力度。科学设置会计专业课程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不能仅仅是口头上的或者是流于形式的,应该将课程改革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教学计划年年换一重复课程换不掉一实训课程增不了”的怪现象。首先要改革会计专业理论课程的设置与安排;其次增加实践及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同时还要注意课堂教学及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与社会实际需要相适应、与时俱进地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等等。

  
  (一)着力改革会计专业理论课程的设置与安排
  在每年都更新的教学计划中,各个专业(方向)所安排的课时及学分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公共基础理论课设置太多,课程内容重复,势必占用很多的课时及学分,使本应安排设置的技能实训课程因此而受限制。在每年的会计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调整时,要真正落实教育部“适度、够用”的原则,酌情削减公共理论课程的课时和学分,适当增加职业技能实训课程的实训课时。要克服专业课程安排设置要“多而全与面面俱到”的思想观念,不必攀今比昔,不必“你有我也要有”、“以前有现在也要有”等等。将改革课程设置所腾挤出的课时安排会计主要课程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
  1.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除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开设的德育、体育、心理等必修课外,其余不必开设过多。笔者认为,开设4学分《经济数学》、6学分《会计英语》及《英语口语》、4学分《经济法》、2学分《财经应用文》、2学分《公共关系》等课程即可。在这里主张开设《公共关系》课而不开《人文艺术》课,原因是会计人员工作时要与方方面面的人员打交道,既要不违反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而管好财与理好财,又要学会与人为善,尽量不把彼此的关系搞僵,则学会社交礼仪及与人交流沟通的知识,显然要比学人文艺术具有欣赏不同风格作品的知识重要得多。
  2.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的一些课程不必单独开设,有重复内容的课程可在授课到该内容时多安排一些课时进行重点的教学即可。主要列举如下:《市场营销》,可以在《企业管理》课程中介绍;《货币银行学》可于《财政与金融》课程中教学;《税法》应于《经济法》《税务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几门都有税法内容介绍的课程适当增加课时作重点教学;《会计报表分析》可于《会计实务》课程介绍;《银行会计》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可在《行业会计》中教学;ERP软件中本来就包括有财务软件模块,《财务软件应用》及《EXCEL财务应用》可在《会计电算化》与《ERP软件应用》及《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中教学;《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两门课合并为《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一门课程。
  3.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安排要符合专业教学规律。应把握好会计专业课系列课程的知识结构关系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有些课程存在着明显的前因后果、先后连续、循序渐进的认识逻辑关系,授课计划中的哪一些课应在前学期教学,哪些应该在后学期教学,都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这就会使得老师与学生的教与学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将会是事倍功半或一知半解。
  
  (二)加大会计专业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力度
  会计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其专门的核算方法很多而且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及准则制度,不能随心所欲。学生感到学习枯燥无味,不少内容难以理解且不好记忆。因此,会计专业平时的教学应该加大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力度,使学生对课程学习及知识应用在实践和实训教学中变得更加清晰明确,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更充分地体现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专业特色。要确保40%以上的课时进行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得到切实的深化和提高。
  1.改革会计专业课程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方法。目前会计专业的很多课程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学,除了会计电算化等少数课有软件在计算机上进行实操一些单项实训外,其余大都是以案例分析及作业为主。基于会计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性质,不应仅以传统案例分析及作业为主来替代实践教学。如《基础会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会计》《管理会计》《行业会计》以及会计电算化、有关的财务软件应用等课程,都应该设置相应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教学课。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设单项实训、独立环节实践、专业综合实训、计算机会计软件实训等等。
  比如《基础会计》课程,就很有必要设置相应的综合的专业职业技能实训课程,但有些学校不安排或只安排单项单环节的实训,认为该课程学的只是会计专业基础的知识,要待学生学完“会计实务”再进行综合实训。其实不然,社会工作实际应用的各个会计核算环节及其所涉及的基本账务处理、记账方法与相关规定都是在会计学原理课程中介绍的,而会计实务课只是在此基础上按照会计科目一一进行介绍,是对会计核算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学习,但其缺乏了会计学原理的会计核算环节与阶段及其核算方法等等明确的特点。因此,学完《基础会计》课程就很需要进行综合的职业技能实训,使学生对会计的整个核算环节及其方法形成更清晰的认识与深刻的印象。这是其一。其二,现在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经济类学科专业均开设《基础会计》课程,而且全国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就有会计基础课程考试,而且这个考试的内容越来越侧重会计专业技能实训内容,很多经济类学生都会因为已经学习《基础会计》课程而选择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如果在学习《基础会计》时就已进行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也将对这些学生的“会计从业证书”考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他会计专业课应该相应开设专业职业技能实训课程的道理,本文就不一一探讨。
  2.会计专业课程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内容必须紧密结合会计工作实际进行仿真的教学。由于很多的会计专业课没有相应设置职业技能实训课或是安排的实践教学多数都是就着课本的案例进行分析以及练习作业。而会计的很多专业课教学上使用的案例及习题都是将实际工作的业务状况形象转换为语言表述的形式,也就是说用语言表达的形式与实际业务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如果不进行仿真的实践实训,学生学到的只是课本的那些与实际工作中不尽相同的语言知识。
  仍然以《会计学》课程为例进行探讨。该课程中的会计核算最基础的账户处理即会计分录的编制,也是最典型的例子。用以编制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及其每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都是具有一定格式与形状的各种票据及发票,但是在教材及课堂教学中,都将这有形的票据上所记载的经济内容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述教学。
  (1)比如:“某企业于2008年6月18日,将现金6000元存入工商银行”是这笔经济业务的理论教学的语言表述,会计科目为:“‘现金’或‘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而实际上原始凭证就是一张有固定格式的银行“现金缴款单”,这是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差异之一;差异二,即会计分录的编制,这笔经济业务在教材教学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6000
  贷:库存现金  6000
  要掌握会计分录的一般格式:1)先写“借”字,后写“贷”字。2)借贷要分行,文字、数字前高后低错开一字。3)复合分录借贷要各自对齐再错开一个字。4)数字后不写金额单位。
  而实际工作中填制会计分录只用一张固定格式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如下(表1):

  由此可见,实际工作与理论教学包括上述的实践教学以案例分析及练习作业的差异可谓很大。而且所有的经济业务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都存在着一样的差异。
  (2)“会计学”课程中,企业方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方登记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果存在着未达账项,需进行银行余额调节核算。很多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在校学生课程结业考试等大都将这个内容作为一个分数较高的重点考题。现有一份实际工作中“银行对账单”(表2),平时每月末进行账目核对时,会计人员于双方账目登记的每笔对应数据旁,同时打勾表示核对,到核对完毕后,在双方账目中,凡是未有打勾标记的数据(假定打勾标记均已核对准确)即为未达账项,直接将这些数据记录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进行调整平衡即结束对账。
  目前的教材及练习作业等实践教学,对下面所附例表“对账单”中的“两笔”没有打勾标记的未达账项,用语言文字表述为:“1.供电公司托收电费66910元,银行已从企业存款中划出,但付款通知尚未送到企业,企业尚未付款入账;2.委托银行代收的货款81000元,银行已经收到入账,但收款通知尚未到达企业,企业尚未收款入账。”可见差异很大。
  2008年下半年我国一些省市的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中,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考题中(约为10分的大分数题)使用仿真的“对账单”,而未使用一贯的未达账项用语言文字表述考试。在改卷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凡是在培训授课时使用仿真实训的教学点的考生,这道题目几乎都拿满分;凡是在授课时使用一贯的‘未达账项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教学点的考生,该考题几乎都拿零分。
  (3)在“会计学原理”课程中,“错账更正方法”介绍有三种,现以“红字更正法”为例探讨。甲公司会计计算本单位销售部门人员工资为1600元,于2008年10月8日误作如下分录且已登记入账。
  借:管理费用  1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600
  1)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及作业的解决方案为:这笔分录借方“科目”错误,正确科目应为“销售费用”。更正时将原分录的数据用红字(会计教学统一用方框内黑字代表红色)书写,表示冲销:
  借:管理费用  1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600
  然后重新编制正确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1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600
  将冲销分录和正确分录登记入账即可将原错误记录冲销。
  2)教学用“T字型”账目演示为(图1):
  3)仿真实训[错账的更正方法一红字更正法]为:
  另外,“会计学”课程还有很多如会计恒等公式平衡关系中“九小类经济业务变化”,每个会计期末的对账、结账、会计数据调整与报表编制等等核算知识都很抽象,若不进行仿真实训,学生很难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更谈不上是按教学计划要求“熟练地掌握”这些知识了。因此,不同的教学实训模式的差异通过以上几个实际例子由此可见一斑。这同时也充分地证明了本文所探讨的“会计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内容应该紧密结合会计工作实际进行仿真教学”的必要性。由此可见,会计专业课程那些原来“以案例分析及练习作业”代替实践实训的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其余专业课如《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的很多类似例子,因篇幅有限不再一一列举。
  3.会计专业课的实践与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内容及岗位进行仿真教学需要区分主次与轻重。高职院校对会计专业课程实践与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内容选择及岗位设置应该区分主要内容与次要内容,原则上应选择主要内容进行实训,不应该主次颠倒,本末倒置。
  (1)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没有开设“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等重要课程的实践与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我们翻阅一些最新的教学计划,发现不少高职院校至今也未开设会计专业在社会实际中的重要工作所涉及的一些举足轻重的课程的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反而开设了一些无足轻重的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税务会计”所介绍的税收核算技能几乎是所有企业会计每天核算都要涉及的工作内容,其在企业整个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是一些高职院校未开设“税务会计”专项职业技能实训课,反而开设一星期以上的“纳税申报模拟实训”课。“纳税申报”工作,无论是以前的手工申报还是现在的计算机申报,仅仅是于规定的缴纳期限前在税务部门固定的表格或设计好的软件上填列,工作既简单而时间又很短,不必专门进行一个星期或更多时间的“纳税申报模拟实训”,应该将这些在学校里很难得的实训时间安排给“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重要课程进行专项职业技能实训。
  (2)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仿真教学应该一人多岗,尽可能让学生在实训中掌握更全面完整的职业技能。如果确需设置岗位,也要以保证重点及全面核算的岗位为主,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不少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仿真教学,设置了“会计主管岗位”等,然后按时段分上旬、中旬、下旬来分配岗位。会计核算是专业性与规范性很强的专业工作,不能像企业管理、贸易、营销、商务谈判等实训,是要尽量多变换各种角色岗位。另外,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核算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实际工作中,“出纳”是当前会计中工作最简单的岗位,其主要负责日常现金收支与银行存款转账及支票购置、保管、填制,并到银行办理手续及其日记账的登记工作。还有让学生进行“会计主管”轮岗,这对于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技能实训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该岗位在学生职业技能实训中只是“虚”的,不用动手进行具体的会计核算。笔者从事多年的教学与实际工作的实践证明,这些岗位只要在平时的教学中加以说明引导即可。
  在实际工作中除日常发生的购销等经济业务之外,很多的专项核算业务主要发生于每个月的下旬,如:银行存(借)款利息、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清查、费用分配、产品成本、库存商品、对账、结账、税金、利润、账目调整、报表编制等很多核算工作。也就是说,在下旬进行核算实训的学生要比在上中旬掌握的职业技能全面很多,而且完整得多,其他时间段的会计核算比较简单。
  另外,按当前我国社会的会计工作状况,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人都在比较小的企业单位工作,大多需要一人多岗的会计专业职业技能。很多事实证明,分开岗位实训会使效果大打折扣,以致学生职业技能掌握不全面。
  
  [责任编辑:陈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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