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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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 和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我们宿迁市从政策体系建设人手,优化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健全服务体系,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7月底,在回原籍报到的6000多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已有5100多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84%。
一、完善政策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良好的就业政策环境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情况,我们联合工商、税务、教育、科技等11个部门,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到基层就业、鼓励引导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援助、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和优惠政策。为了配合《意见》的实施,市政府办制定了《关于促进人才中介行业发展的意见》,人事、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宿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人事、教育、劳动保障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宿迁市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市人事局进一步完善了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档案管理等8项公共服务制度。各项政策的陆续出台,构建了较为健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制度基础。
二、搭建就业平台,开展双选对接
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我们多方位搭建就业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选对接提供有效途径。
建立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市、县(区)人事部门每季度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信息,市、县(区)人才网适时发布供求信息。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经贸委联合统计发布全市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行业、专业、岗位需求导向。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互设服务窗口,共享求职和招聘信息资源。信息的畅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构筑人才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人才市场效用,每月举办2~3场综合性人才交流会,定期开放周六人才集市,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市性人才交流会15场,市、县(区)联合举办人才交流会4场。进场招聘单位10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参加应聘的高校毕业生逾1万人次。组团参加全省性人才交流大会和校园招聘会4批次。投资10多万元,对人才市场网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开通江苏校园招聘网宿迁分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专业网络市场。今年以来已举办两期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网上登记招聘单位1860家,累计提供招聘岗位18000多个,网上登记求职23000多人,日点击量超过1万人次。
建立毕业生与企业互动平台。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市、县(区)开发区,开展“宿迁籍高校毕业生园区行”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重点企业观摩,直接与企业互动交流。组织人员对全市160多家用人需求量较大的企业逐步走访,介绍回原籍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使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达到了促进就业和引进人才的双赢效果。
三、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
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根本。为此,我们通过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企业拿出更多岗位接纳毕业生等渠道,全方位、多层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共公开招录376名公务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工作人员60名,市、县(区)拿出510个事业岗位招聘。在招聘形式上,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严格程序,精密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认真落实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供良好环境。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高校宣传政策和介绍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共招收31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从宿迁学院选调2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据统计,目前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共1275人。
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公益岗位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认定申报和岗位补贴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将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沽、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管理等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上半年,全市已购买公益性岗位150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800多名。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实习、创业孵化及小额贴息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将小额贷款担保额度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贴息。截止目前,全市共有406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2420万元。
四、强化公共服务,落实优惠政策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关键要提升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此,我们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力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打造公益性服务品牌。按照零距离、零收费、零差错的服务标准,免费开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档案管理等服务项目。上半年,新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3820份,累计7782份。新增人事代理人员332人,代理总数达4047人,新增专业事业编制人才派遣人员212人。对回原籍报到的高校毕业生,主动帮助他们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认真做好户口接转、党组关系挂靠等工作。加强流动党支部建设,及时做好党员转正、材料证明、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服务工作。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人事局、财政局出台了《宿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省、市级见习基地53个。提供见习岗位1506个。为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只要企业与其签定两年以上就业合同的,当地财政按每接收一人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元补贴。对经工会、民政、劳动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合作,开展专业论坛、专题采访等活动。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领导多次参加大学生就业活动,走进企业、走进高校,与企业家、高校毕业生畅谈交流就业工作,介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毕业生需求情况,宣传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事迹,形成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校地协作机制。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带队到南京林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高校设立人才工作站。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校地协作。建立市场协作机制。加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合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力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责任编辑:尤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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