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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国外互联网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文海

  英国 监看基金会功不可没
  英国互联网发展这些年快速而有序,网络色情传播等案件数量较少,一个叫“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机构功不可没。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当时网络刚刚兴起,随之出现了网络色情等许多新问题。而英国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的管理却是“马路警察,各管一边”,缺乏协调;各网站也只是自行约束行为,缺乏统一标准。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决定发挥引导作用。当时,英国政府由贸易和工业部牵头,汇集内政部、伦敦警察局等政府机构以及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达成了一份《R3网络安全协议》,并随之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员多为网络企业,也有教育、文化、政府、司法机构的代表。
  而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更主要的工作还是处理各种不良信息报告。网络用户如果发现了不良内容,可以登录该基金会的网站进行报告和投诉,基金会随之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认定是非法内容,则会通知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将非法内容从服务器上删除,并根据情况将问题移交执法机构处理。
  德国 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德国人口为8228万,网民为6512万。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9.1%。德国通过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一方面保障人们享有《基本法》规定的通信和言论自由,同时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在发达国家中,德国是较早对互联网传播不良言论进行立法监管的国家。1997年出台的《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习惯上被称为《多媒体法》。该法律规定,网络运营商根据一般法律对自己提供的内容负责;若提供的是他人的内容。网络运营商如果在不违背《电信法》有关保守电信秘密规定的情况下了解这些内容,则有义务按一般法律阻止违法的内容。所以,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制止通过网络传播的违法内容,例如色情、恶意言论、谣言等。
  韩国 个人认证制度保护青少年
  韩国互联网普及率十分高,据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2009年统计,韩国满3岁以上国民的互联网使用率高达77.2%,共有约3658万人使用互联网。不过互联网在方便人们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为防止互联网给社会带来危害。韩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网络个人认证制度。
  2009年起,韩国进一步加强了个人认证制度。对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全部强制实施该制度。这一制度实施后,网民在网上留言、转帖等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恶意留言和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明显减少,网络暴力事件进一步下降,可以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由于实施个人认证制度,网上的信息也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带有自杀、暴力等内容的信息、视频等就不对未成年人开放,防止了网络信息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澳大利亚 多“管”齐下治理互联网
  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互联网正在改变澳大利亚人的工作和生活习惯,而对于随着网络的普及产生的各种问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法制人手,保障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多“管”齐下,对网络依法从严监管,毫不手软。
  加强政府层面的管理。健全机制,引导并保持互联网健康发展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互联网管理中首要的第一“管”。据此,澳联邦政府决定将广播管制局和电信管制局合并,于2005年7月1日成立传播和媒体管理局(ACMA),负责整个澳大利亚的互联网管理工作。
  在行业协会层面,澳大利亚互联网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协助联邦政府促进互联网有序运作也发挥着积极作用。该协会的成员来自社会各界,有运营和信息传播机构,致力于在社会各部门形成合力,向政府提出规范互联网发展的合理化建议,规避各种弯路和风险,促进澳大利亚互联网快速发展。
  网络实名制管理在澳大利亚得到社会舆论和民众的支持和拥护。ACMA要求,互联网用户必须年满18周岁,并用真实身份登录;未成年人上网必须由其监护人与网络公司签订合同。这样增加了人们在使用网络时的信用,更利于自律和别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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