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现状与未来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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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方义
摘 要: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联系资本市场与企业,成为融资租赁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表外资产扩张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面临着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发起人集中度较高等现状,同时存在着市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真实出表难、基础资产质量有待提高、融资成本并无优势、二级市场流动性表现一般等问题。针对此,文章提出了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提高基础资产质量、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经营水平等未来发展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金融服务;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51;F83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2)14-0078-05
DOI:10.13939/j.cnki.zgsc.2022.14.078
1 引言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约为12156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5040亿元人民币。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在公司数量和合同余额方面快速增长,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金融服务的新路径。
融资租赁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来源是制约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东出资、IPO上市融资等股权融资模式,银行贷款、公司债券、短融中票等债权融资模式,以及资产证券化(ABS)、保理融资等创新融资模式,但是银行贷款依然是融资租赁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融资租赁公司需探索利用更多元化和灵活的融资方式,保障其融资的稳定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
2020年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租赁公司面临更严格的资本约束。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融资租赁公司以租赁债权(包括租金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为基础资产,以租赁资产产生的租金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将租赁债权转化为资本市场流通证券的过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联系资本市场与企业,近年来成为融资租赁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表外资产扩张的重要途径之一。
2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动因及现状
2.1 业务流程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专项计划管理人(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负责设立专项计划,向原始权益人购买资产)、资产服务机构(通常为发起人,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租金回收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托管银行、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持有人等。典型模式如图1所示。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构建基础资产池、设立SPV出售资产进行风险隔离、信用增级、信用评级、证券发行及偿付安排机制等。
第一,信用增级措施。分为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内部增信主要包括:优先次级结构,其中次级证券一般由发起人或其关联方认购;超额利差,指基础资产池产生的利息现金流超过优先级证券产生的包括应付证券利息等在内的各项成本之和的部分;信用触发机制,指当发起人履约能力下降时采取加速清偿、现金流重新安排等措施;差额支付机制,指发起人承诺以自有资金承担补足义务;其他增信方式还有超额抵押、保证金、回购等。外部增信是指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支持,主要包括:第三方担保、保险、信用证、第三方流动性支持等。
第二,偿付机制安排。通常有过手摊还和固定摊还两种模式。过手摊还是指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没有固定偿付计划,根据基础资产池的现金流实际情况,在偿付日将专项计划内的现金流全部进行分配。固定摊还对现金流进行重构,各档证券本金有固定的兑付计划。目前融资租赁ABS采取过手摊还方式比例较高。
2.2 租赁资产证券化动因
第一,拓展融资渠道。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应收租赁款资产流动性较差,而通过发行ABS让渡存量租赁债权,盘活变现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拓宽了信贷和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渠道,增强了融资能力,对于信贷或发债额度受到限制的企业尤为重要。
第二,U大业务规模。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约束。若资本规模不能持续扩大,则需腾挪租赁资产以满足杠杆要求。当市场上出现比现有资产收益高的租赁项目时,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现有资产转化为现金,用于投资新的租赁项目,能够帮助租赁公司突破杠杆限制,做大业务规模,持续拓展新业务和新领域。
第三,实现风险转移。由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会涉及资产出让,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融资租赁应收款的风险,如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转移到投资者手中,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若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对基础资产提供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则发起人没有实现与基础资产的完全隔离,仍需承担一定的风险。
2.3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现状
我国ABS产品目前主要分为央行银保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监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交易商协会监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三种类型,详见表1。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ABS产品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ABS产品属于企业资产证券化或资产支持票据。2018年2月9日,沪深交易所、私募报价系统联合发布的《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信息披露指南》,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进行了规范。
2.3.1 发行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总金额及数量大幅增长,2020年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达2592.61亿元,其中发行ABS 155只、规模1624.11亿元,发行82只、规模ABN 968.5亿元。截至2020年年底,融资租赁ABS累计发行量6821.44亿元,占企业ABS累计发行量的13.33%,排在第三位。融资租赁ABN累计发行量2524.43亿元,成为累计发行量最大的ABN产品,占比24.68%。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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