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不动产登记便捷受理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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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永军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务服务依托互联网形成了新的业务管理模式。为提高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和便利度,相关行政部T要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模式,构建完善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保障信息安全。文章从实际出发,主要围绕不动产登记的特点与现状,分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捷受理流程,探讨完善有效途径,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不动产;便捷受理;政务服务
中图分类号:TP3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2)22-0019-03
(一)不动产登记的特点
“互联网+”是指借助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打破传统业务管理的局限,对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进行流程再造,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优势,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流程的深度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是“互联网+政务”的延伸,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更加高效的产权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的无纸化审批,简化各环节审批流程,减轻工作人员的负担。“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能够落实便民利民的政策,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24小时业务受理,申请人可以在政务服务网上填写申请,根据平台指引完成资料提交,避免来回跑腿,充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不动产登记现状
1.数据整合存在问题
尽管我国各地已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相关数据在归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实际工作效果。
首先,纸质档案存量较大,实现电子化需要较长的周期。一些地区在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时对大量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其次,受到部门重叠、多头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纸质档案不完整。例如,耕地与林地行政管理的交叉重叠,容易出现档案划分不清楚等问题。原登记部门各自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调查,形成数据报告,但由于调查结果的核验水平不足,委托方无法对调查成果逐项验收,无法保障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最后,普遍存在原始档案缺失、未报的情况。在权属档案方面,一些房产由于位置偏远、登记人名字混淆等问题,无法按要求及时处理。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一些问题档案处理周期较长,时效性难以保障。
2.系统平台功能不完善
搭建完善的政务服务平台是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基础。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尽管配备了相应的服务器,初步搭建了平台,但平台功能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部分地区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服务系统长期处于维护状态,对于办证、取证等业务,一些地区的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出台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影响了群众的办事体验[1]。
3.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和用户个人信息都有被泄露的风险。目前,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授予银行、房地产交易公司等主体相应的权限,相关主体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抵押、交易,代替客户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第三方房地产公司可能受到利益驱使,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客户信息。同时,如果政府部门办事人员操作不当,也可能导致第一手信息资料泄露。
4.业务人员工作效率有待提升
近几年,尽管我国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了大量的工作人员,但从实际情况看,临时招聘的编外人员占比较高,这部分人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经验,平台操作不熟练,责任心和职业素养有待提升,导致业务处理缓慢,出错率较高,影响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一)基本流程
首先,注册App,填报基本信息。申请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要安装业务App。通过申办手机号校验绑定不动产产权关系,在智能终端的辅助下输入不动产的相关资料,完善基本信息,根据办理的业务类型提交证明材料[2]。
其次,完成后台资料的审查与核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调查和检验后台权籍,如果发现错误,要及时与申请人沟通,确保准确无误。对审核通过的业务申请,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自动生成业务号和二维码,便于申请人办理后续业务。
最后,在办事大厅完成信息二次核验和业务办理。申请人可以凭业务号和二维码到预约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流程指导,申请人对基本的流程和要求有了大致了解,携带相关证件和原始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有利于核对第二次信息,提高信息审批效率。
(二)优势分析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前置的业务受理,使申请人明确受理业务的相关要求,熟悉业务资料,便于登记大厅借助相关设备实现资料的填写、扫描和提交,缩短预约时间和办理流程。对于不懂的问题,申请人可以在线咨询,或与代办人员沟通,可以降低申请人或登记人的操作失误率,减轻业务人员的负担,提高信息录入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安装不动产登记App,申请人可以实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调整和补充上传资料,提高审批和检测效率。
(一)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为提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审批效率,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制度研究,积极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根据群众的迫切需求,分类管理申请人类别、业务类型、办理方式、用途,简化中间流程。要优化不动产登记管理模式,引入创新思维,可以尝试附加条件的服务外包,将部分重复、风险性低的审批业务外包,提高业务效率。要利用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各部门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工作人员快速调用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要结合企业信用评价情况与申请不动产登记情况,及时公示登记情况,方便办事群众实时查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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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完善“一窗受理”业务模式,结合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与纳税等业务,建立“一窗受理”平台。各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要系统连接税收等部门,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发放。完善服务标准,充分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效能,打造特色政务服务品牌。
(二)创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
首先,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现场办理效率,配置先进的硬件设备,满足政务服务网的运行要求。要大力改造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路,增加网络带宽,配备更加安全、高效的光纤,实现数据的高速传递和共享。
其次,要理顺管理机制,强化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自主权和管辖权,有效管理政务平台,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寻求政策、资源与技术帮助,更好地维护系统,确保政务服务平台的高质量运行。
最后,要探索多部门网上联合办公。从实施政策、业务标准和审批方式三个维度优化设计,出台不动产登记的模式、范本,保障各部门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消除部门职能壁垒,实现多部门联合审批。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归集标准,便于自然资源、农业、水务等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快速查验不动产的权属问题,避免部门重叠产生的问题。要定期梳理各省、市、区域的职能权限,避免出现权责交叉的问题,提高审批资源利用的效率。
(三)构建空间位置服务体系
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完善的空间位置服务体系,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的远程处理,强化线上业务批功能。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实办事人的身份信息,以提高效率、简化流程为原则,结合“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等工作要求,采用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工作模式,运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新兴技术,推广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审批服务。要启动人脸识别系统,办事人只需要利用智能移动终端快速采集申请人的面部头像信息,便可精准完成身份核实。要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广泛运用电子签名、电子证书、电子印章等与实物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信息化凭证,让办事人能够随时随地完成业务审批,打破空间和时间的束缚,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4]。
(四)实现内外网数据信息交换共享
首先,要充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共享。依托大数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不动产登记涉及领域的资源,及时获取其他行业的信息与服务。搭建统一的系统平台,实现流程与业务的深度优化,快速调用公安部门、卫健部门、民政部门的数据库,快速审查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婚姻状况,并将审批结果通过系统功能传送给税务、城建部门。借助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能够帮助用户在完成不动产登记时自动办理水、电、气、暖的过户业务。
其次,要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大厅业务办理与线上业务审批的无缝衔接,减少申请人的等待时间,提高办事群众与企业的满意度。要在制度层面促成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与金融部门、税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障相关制度的落地落实。要通过内网、外网数据的安全对接,降低信息传递成本。根据内网数据系统的技术要求,配置相应的服务器,设置各部门的专用登录入口,保证信息共享的安全性。
最后,要规范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管理,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技术标准,从国家、省级、地市层面制定审批业务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网络架构模式,对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的房产资源、数量、坐标等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结合区块链技术,记录和验证所有网络节点的数据。充分利用不对称加密技术,高效调用和处理企业法人身份验证、授权记录、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满足多个部门的信息查询需求。要积极探索P2P网络服务体系、共享BNS服务体系,配置智能化办公软件,打造智能、高效、快捷的电子合同签订、在线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发放的一体化流程模式。
(五)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首先,实现各业务部门的无缝对接,推进无纸化不动产审批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的身份资料审核。要通过后台联合办理,整合各受理窗口,构建“一窗受理”模式,克服各部门之间串联审查存在的弊端。要尽可能减少审核材料的重复性,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减少业务分类,根据高频事项的办理流程,设立更加精简的主题事项办理专区,积极采纳服务对象的意见,定期调整平台功能,再造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等业务流程。
其次,坚持数字赋能,深度优化登记流程。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各审批环节的工作效率,减轻业务人员的工作负担,探索新的服务形态。将资金监管系统、网络备案系统统一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缴费环节的税务通缴。在完成不动产过户后,即可自动实现水、电、气、暖的过户,方便群众办理其他生活配套服务,落实“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要求。
最后,要建立业务流程持续优化机制。相关行政部门领导要明确流程再造的具体方向,科学指导重点改革环节,评审和调整阶段性改革攻坚成果。不动产登记业务科室作为流程再造的重要部门,要定期反思和总结业务开展情况,定期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保障“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效。
(六)规避便捷受理的风险
推行不动产登记数字化的过程中,因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会存在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中心,科学控制数据的整合、开放。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整合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与其他单位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构建科学、安全、稳定的扁平化管理体系。例如,可以与支付宝、银联和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减少群众来回跑腿;可以与科研单位合作,升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完善数据端口的设置,通过业态创新、智能重塑,提高信息的质量与安全性。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大力推进智能化的政务服务模式,积极完善相关硬件、软件配置工作,提升办事人员的道德意识和职业素养,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的业务办理指引,减轻群众的办事负担,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创新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1]王履华,孙在宏,彭英,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J].地理信息世界,2019(04):76-82.
[2]张双根.论房地关系与统一不动产登记簿册兼及不动产物权实体法与程序法间的交织关系[J].中外法学,2014(04):925-955.
[3]章正璋.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的范围与限度[J].法商研究,2018(03):15-26.
[4]刘保玉.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性质与形态[J].中国法学,2012(02):15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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