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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农民增收的思路与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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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情况可分为七个阶段,呈波动性变化特点。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从机制、体制、增长模式等方面对农民增收问题进行探讨,通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安置,改革、完善乡镇财政体制、金融体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从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入手,促进我国农民增收的实现。
  关键词 “三农”问题;农民增收;农业政策
  
  作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60%的农业大国,中国农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工业和第三产业,“城乡二元化”结构明显。“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问题,而“三农”问题集中体现在农民增收问题上。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由于国际市场消费能力的缩小使我们经济工作转入拉动内需以扩大国内市场的轨道上来。这些问题的解决,恰恰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状况。
  
  
  一、我国农民收入构成及变化趋势
  
  (一)我国农民的收入构成
  按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农民收入可分为劳动报酬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部分。一般而言,农民能从非农产业获得劳动报酬性收入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本地乡镇企业获得的劳动报酬;二是进城务工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1 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部分,其比重日趋下降。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75.6%下降为54.0%,但仍高于50%,是农民纯收入的主要部分(见表1-1)。
  2 从家庭经营收入内部来看,二、三产业收入作用越来越大,而家庭农业经营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达到历史最低值45.6%。虽然2004、2005、2006年受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对粮食实行“直补”政策的影响,家庭农业经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略有回升,但仍然低于农民纯收入的50%。(见表1-2)。
  3 工资性收入比重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85年开始劳动报酬收入逐步上升。1990年到2006年,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38.8元增加到1375.3元,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0.2%,增加到34%(见表1-1)。
  4 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较小。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虽然略有波动变化,但从整体而言仍然处于稳定增长的趋势。由于其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较小,无法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只能是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
  
  (二)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波动性变化
  从表1-2可以看出,我国农民收入一直在增加,2006年我国农民纯收入达到3587元,比改革开放之初的1985年的397.6元翻了9倍,纵向看,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自1979年改革开放20多年来,多数年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呈现出很大的波动性,具有显的阶段性特征:
  
  第一阶段:(1979-1984年)快速增长时期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57元增加到355.33元,年均实际增长率达14.8%。这一时期我国的农业政策主要体现在:其一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二,政府纠正了国民收入分配中长期重工轻农的政策、大幅度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收购价格等一系列促进农产品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农业政策。一方面使农民由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增加,另一方面进一步刺激了农业生产。
  第二阶段:(1985-1988年)增长缓慢阶段
  这一时期由于我国经济重心的转移,施行农业哺育工业发展的政策,取消了对农产品长期实行强制收购政策,降低了粮食收购价格,减少粮食收购量,使农民收入增长进入停滞阶段。虽然名义增长率仍达两位数,即年均增长11.1%,但由于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加之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格迅猛上涨,造成工农产品“比价复归”现象;特别是1985年粮食大减产,受粮食产量持续徘徊的影响,农民收入实际增长率明显减缓。
  第三阶段:(1989-1991年)徘徊停滞阶段
  农民收收增长幅度连续3年下降,其中1989年出现了负增长,年均实增长率只有0.7%。农民收入实际上处于徘徊停滞状态。这一期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进入以城市改革为主的全面改革阶段。政府的政策开始向城镇倾斜,城乡收入差距也开始不断地扩大。
  第四阶段:(1992-1996年)恢复性增长时期
  20世纪90年代的主要农业政策是“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和健全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一政策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对农产品粮食两次提价,引导乡镇企业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回复增长。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国家再次将政策的重心转移到“三农”上来。一是加快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二是提高了粮食的定购价格。
  
  第五阶段:(1997-2000年)增长速度连年下滑
  这一阶段,农民增产不增收。由于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观念守旧、缺少资金、技术和政府配套服务,导致农民收入减少。2000年,国家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国家扶持农业政策体系,实施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政策取得初步效果。(见表1-2)。
  第六阶段:(2001-2003年)恢复性增长阶段
  从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实施了支持保护政策,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税费改革,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推行“价格直补”政策。政府这一系列惠农政策直接或间接地提高了农民收入平。一是农民收入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二是农业收入扭转了连续3年下降的局面。三是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第七阶段:(2004年以来)快速增长新阶段
  2004年以来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新阶段。中共中央连续三年的一号文件为农民增收带来众多的优惠政策。取消了农业税,特产税,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完善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扭转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局面。
  综上所述,七个阶段的特点总结如下表:
  
  (三)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结构变化
  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来自家庭经营的收入所占农民纯收入比重多年来一直下滑,工资性收入和财政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上升。第二,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其所占比重自1990年以来一直下滑,来自乡镇企业的工资性收入和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等非农业生产收入逐年上升,而农业生产收入逐年下降。2004年到2006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但是,农业生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仍在下滑,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的农业大国来说,农业发展的滞后性又将严重影响到农民收入的提高。这也是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结构不合理之处。

  二、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及分析
  
  (一)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在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农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的基本结构是“三多三少”:大路产品多、低档产品多、原料型产品多;优质产品少、高档产品少、深加工产品少。这种结构不能适应新阶段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后对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专用化等消费需求;其次,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有实践证明,经济特别发达的农村地区,一定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特别发达的地区;第三,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农业产业化以当地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建立支柱产业,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农户与农户、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形成的集体组织力量抵御市场对农业的冲击,并使农户与企业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农业产业化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在2000-2030年的30年间,将有5450万亩耕地由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每年需征用土地约为250万亩300万亩,若按照农民人均0.7亩地计算,就意味着每年增加357万-429万失地农民。由于被征土地的农民相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少技能,失去土地后就业难度增大,就业取向也趋于边缘化的职业。有的甚至坐吃山空或靠吃补贴维继生活,成为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瓶颈
  公共物品是指“在对该物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消费的增加并不会使他人的消费以同量减少”。长期以来,农村电网老旧,供电保障能力低下,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基本上是靠上级政府拨付部分资金,农民联合筹资、投工投劳完成的。此外,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的滞后仍是限制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的落后和缺失以及城乡之间发展的非均衡性,也成为我国农民增收持续性的障碍。
  
  (四)政府投资体系的缺陷
  由于政府各部门对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投资的方向和重点缺乏长期的、科学的总体规划,因而交叉立项,重复投资,达不到区域整治的整体效果。工程重建轻管现象较为普遍。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背离了合作金融的发展方向,一些干部和职工存在非农业化、商业化的思想观念,不了解或者不愿意了解农民的需求和愿望。另外,一些信用社备付率低,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无力做好服务“三农”的工作,导致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融资困难,限制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明显滞后。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保障水平低。尚未形成一项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以社会救济为主要形式;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低下。这些缺陷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有效开展。已成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促进我国农民增收的思路和对策
  
  (一)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1、农产品结构调整
  农产品结构在调整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各级政府部门在研究市场、预测效益方面多下功夫,主动承担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信息的工作,有效引导农业产品结构调整,避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趋同性和简单化。其次,制定农产品生产强制性标准。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在生产、流通、加工、销售阶段对不同的监管主体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保证农产品质量。第三,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以延长农产品的储存时限,避免农产品丰收不增值。第四,发展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鼓励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
  2、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一要加快非粮食种植业和非种植业农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畜牧业和养殖业。二要构筑不同地区各自比较优势的农业区域结构。在买方市场的主导下,各地应立足于当地农产品需求实际,通过研究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因地制宜地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引导农民走企业加农户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依托不同的地理、气候、物种特点发展特色农业,形成完整的生产加工链条,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二)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安置
  1、消除制度缺陷
  为了保证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的就业、社会保障不落空,就要做到:首先,要控制“非农化征地”的进程,防止失地农民总数在短期内超过社会承受度,从而引发就业和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其次,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应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的社会保障;第三,统一城乡就业市场,政府应消除政策性壁垒,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农民就业。
  2、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
  充分发挥农民工“就业一人增收一户”的加法向“创业一人带动一拨”的乘法效应转变。政府应从市场准入、贷款发放、收费减免、纳税服务、工商登记、经营场所、信息咨询等方面,鼓励创业支持体系的建设,提供各种创业辅导和服务并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向农民提供小额的贷款担保、减免税收、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发农民创业绿色通道等,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另一方面,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民再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再就业的适应力和竞争力。
  3、发展乡镇企业,增加本地非农就业岗位
  我国乡镇企业遍布在全国各个乡村,布局分散,可以把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的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连片发展,发挥规模经济和聚集效应的优势。各级政府应当做好企地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扩大农民劳动力当地转移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政府、农民、企业的多赢目标。
  
  (三)完善财政、金融体制建设,切实增加农业投入
  1、改革、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首先应该调整政府的财政支农体制,加大对农村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承担农村道路、通讯、电力等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整合现有的各项支农投资,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通过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
  2、改革、完善乡镇金融体制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县级金融机构,要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保证来自农村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采取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改善对农民的金融服务,解决银行借贷的问题。首先,财政应该对支农贷款进行贴息和专项贷款。其次,成立专门的基金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第三,对支农贷款适当放宽利息调整的空间。第四,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落实对农业“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
  3、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
  加大政府的投入,首先要从根本上纠正对农业投资忽视的行为,通过明确的制度和法律形式保证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对农业长期性、全局性的资金供给。二是要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分担农业经营者的市场风险。三是逐级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通过税收等手段使发展基金不断增加。
  4、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投入
  农户直接投入生产的资金,多属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特点是支出范围广泛,但数额相对不大。要通过有力的政策引导,使农民手中的资金投入这些方面,通过立法界定农户在生产经营上的投资职责,规定农户必须承担的生产经营性投入。同时,制定有关政策,保护农户投入的收益结果能按照“谁投入,谁得利”的原则使投资者获利,从而保护农户投入的积极性。
  
  (四)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农村社会保障具有非盈利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我国农村社保基金应由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构成。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制度,使农村丧失劳动力的孤寡老人能安度晚年;其次,完善农村救济制度,对农村中因灾因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体进行救助,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再次,探索农村中新的公共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问题。最后,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并尽可能安置失地农民就业。
  总之,农民增收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而且影响到国内需求能否扩大,进而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必须通过机制、体制、模式等方面的改革,理顺关系,加大投入,以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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