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灾害应急管理系统之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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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桦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区域广,造成损失大。因此,应急管理能力的提升对于我国来说显得尤其迫切。
应急管理,又称公共危机管理,必须由政府来提供,同时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安全危机事件是引发社会灾难和危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害和突发性灾难事件的统称。
那么,当公共危机爆发时,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从总体上来看,危机应急管理应该具有以下主要环节。
启动应急预案:即公共危机管理主体在危机发生前,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机应急管理的总体方案。要在全民中树立危机意识,而且还要为危机应急管理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准备、物资准备和技术准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
应急疏散:即在危机已经来临时,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将安全受到威胁的民众紧急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危机管理措施。它可以以较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紧急救援:紧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次危机的紧急救援,都需要一个复杂的系统协调运作,都需要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很多个部门、单位,乃至全社会的支持。
我国在近些年才引进了灾害管理的概念,在紧急救援方面起步较晚,应急管理系统刚建立不久,很自然,在紧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要来看,我国应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救援组织体系不完善,组织体系松散、缺乏组织上的严密性和纪律上的约束性,各种救援机构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多头管理,协调难度较大,各种专业资源未达到整合,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挥体系不完备,各地大都采取临时建立指挥机构的应急办法,决策权与指挥权权限不明,职责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连续性,危机一过,大家各奔东西,下一次来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谁也不会去总结经验教训;另一方面,临时建立指挥机构都是危机爆发以后才建立,危机前的预防、预警和预控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危机预防、预警和预控机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机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的难度,显然,这种救援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协调性。三是没有统一的规划,队伍布局不合理,缺乏战斗力强的骨干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灾害现场应急能力不强;应急指挥手段和救援队伍装备落后,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四是社会紧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设滞后。许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层,制度冲突,法律打架的现象并不少见,同发达国家统一、先进、科学的救援体系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
针对目前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强公共危机意识。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在民众中广泛宣传应对危机的各种知识,对可能面临某种危机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演练和培训,让广大群众学会与各种灾害共存,学会危机状态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要充分利用和开发社会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机防范资源,为应对突发危机事件提供服务。
二、强化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政府应当建立一整套相应的预警机制:建立高效、快速、灵活的危机预警组织体系;科学设定有关灾害的风险级别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针对各种危机的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和各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监测预测系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加强危机预警的理论研究,加快危机预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科学研究和攻关,不断提高危机预警能力。
三、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专项预案建设。各级政府应加快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尽快形成我国气象灾害管理的预案体系,并以法定形式把各级政府的灾害研究预案加以确认,真正把灾害应急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建立危机决策和应急管理常设机构。我国应组建常设性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应设立以最高行政首长或分管行政首长为首的危机决策指挥中心并建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一旦危机爆发,这些机构立即成为应对危机的一元化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管理机构。
五、加强突发灾害应急管理相关法制建设。为了使政府灾害管理法治化,应加快灾害管理的立法,把灾害管理纳入国家一般管理体制之中,推进政府应急机制法制化进程。必须明确三个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要依法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组织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个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加强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我有以下几点浅见: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电力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编制并实施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健全电力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促进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做好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地震灾害等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因素的综合汇总、分析、研判;建立风险分析和安全性评估机制,为长期有效预防系统事故发生,减少电力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建立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指导应急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培训,大力宣传普及电力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多种方法和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提高全社会电力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电力事件的能力。
作者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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