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暴利”时代结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在十里河特色街开街7周年之季,这条街上的后起之秀高力国际灯具港以一项足以撼动灯具行业“潜规则”的举动,令业界为之一震。高力用自己特有的做法宣告:从此灯具价格不再如雾里看花,笼罩在灯具“暴利”背后的那层面纱被悄然揭开。国庆之后,“砍价”这一“绝活”的适用范围将随着高力国际灯具港推行的“明码实价”制度而变得越来越窄。所有商品的价格在标价签上标注得一清二楚,商家所售商品如果打折不得低于7折,意味着7折已经是价格底限,7折之后的价格在市场上已经具有竞争力。一场削平灯具价格虚高的商战在北京灯具行业悄然打响。逛市场选家居用品时“砍价”是不少老百姓的“绝活”,无论是添置大体积家具还是购买书房里的一盏小台灯,购买时总少不了与商家讨价还价,非要说服商户便宜个块儿八毛的或成百上千元才觉得心里踏实。但是“买的没有卖的精”,你爱砍价我就把价格标高点,和消费者玩“打折加减法”,长久以来,商家和顾客都在为“砍价”纠结。
灯具市场首推“明码实价”
一款标价为9800元的精美水晶灯经商家打折后只需1500元,折扣幅度之大令人咋舌,但是这种情况已不会出现在位于十里河建材街上的高力国际灯具港。因为从现在开始,每个入驻高力国际灯具港的商户所售产品的优惠不得低于7折,同时大大小小的商品必须一一标明价格,按照高力方面的说法即“明码实价”。
据高力国际灯具港副总经理苏红梅介绍,商户在高力卖场内所销售的每一款产品必须有销售价签,而且价签以打印形式代替了过去的手写价签,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材质、产地和价格一目了然。商家所售产品的优惠不得低于7折,如有样品要以超低价销售必须以黄色价签标明,避免高标价、低折扣的销售现象。“一旦发现商户销售产品低于7折,第一次予以5000元的处罚,第二次予以1万元的处罚,第三次则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逐出卖场。”
“长期以来,灯饰价格普遍存在很高的水分,少则虚高30%,多则达到100%甚至更多,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严重扰乱了灯具市场的消费秩序,且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反过来也不利于灯具行业的良性发展。”高力国际灯具港总经理何汕认为,推行“明码实价”能使消费者放心地消费,同时也符合企业一贯倡导的诚信经营理念。“相信这一制度的实施,会加快灯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进程,有效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明码实价”削平“价格虚高”
何汕指出的灯具市场存在价格虚高的“诟病”显然是有迹可寻的。“和家具、地板、橱柜等领域一样,灯具企业的销售体系主要以代理制为主,靠大大小小的经销商分销产品,所以灯具的出厂价一般并不高,而是会为代理商留出2倍以上的零售价格空间,这样有利于生产企业快速回笼资金进行再生产。比如,市面上标价200~300元的普通羊皮灯其出厂价可能还不到50元。”在灯具市场打拼多年的原万家灯火总经理井然对灯具行业颇为了解,他告诉记者,正因为厂家给代理商留下的利润空间十分可观,再加上各个经销商的进货渠道不同,才导致灯具价格“虚高”不下,甚至会出现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地方购买的灯具,也是价格各有高低。
过去人们买灯具讲究款式第一,现在人们选灯具不仅要为款式费神还要与商家在讨价还价中周旋,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挨宰”。“对半砍再拐点弯儿”,说的就是买灯具时的“砍价”招术,即先按标价还下一半价钱,然后再去一点零头就差不多了。而商家也会投其所好,干脆抬高标价让消费者尽情“砍价”。“虽说这样可以去掉价格水分,但每次买灯具时心里还是没底,不知道还价多少才不吃亏,如今高力限定了商户们的折扣底限,买灯具时就安心了。”记者随机采访的一位陈女士对高力的做法非常认可,表示“价格透明了,消费者就不会吃亏了”。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2008年10月13日 编辑/刘丽琴)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819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