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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制约与突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许英明 王文娟

  摘要: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已从原来的“适度发展”转变到“积极发展”,甚至“大力发展”。发展的规模已由小批量建设阶段进入规模化、批量化发展的新阶段。文章在分析核电产业垄断性、竞争性、网络性、保密性以及配套半径等特性的基础上,以产业链的视角审视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与创新问题,并提出突破路径。
  关键词:核电产业;产业发展;产业链整合
  
  一、引言
  核能作为一种成熟、清洁、安全和有竞争力的技术,在21世纪及未来,将对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核电可使能源结构多样化,有利于能源安全,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核电产业已成为许多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支柱产业,截至2009年10月,世界上共有436台核电机组在运行,正在建设中的核电机组有53台,发电量将达47.2GWe(见图1)。
  
  
  
  
  
  核电产业作为独具特点的产业,在我国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已从原来的“适度发展”转变到“积极发展”,甚至“大力发展”。但是,我国核电发展的差距很大,2008年核电总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达到885万千瓦和684亿度,仅仅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1%和总发电量的1.99%,而世界核电的比重平均水平在15%-17%,有的国家甚者达到了80%。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核电产业链间的联系还比较松散,很难适应当前的发展,亟待整合优化,以适应我国核电规模化、批量化发展的要求。
  
  二、核电产业的特性
  核电产业指将核能转换为商用电力的生产者的总和,是指与核电站关联的企、事业单位。从产业链角度分析,核电产业又可界定为与核电站有关的系统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建设、调试运营有关的产业链条中的主要环节组成的产业群,具备能够标准化、系列化、批量化生产核电站、改进核电站技术以及研究和开发新一代核电站的能力。核电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自然垄断特性和网络特性。核电产业需要专用的原料供应、专门的设备制造及电力上网线路。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性和网络特性。核电产业其垄断性质主要体现在燃料端与电网端。核电站发电使用的是铀235,属于国家战略资源,整个矿藏的开采、加工及后期乏燃料处理,都关系到国家核能力的发展战略,是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一般都由政府严格控制。所以,核电站的服务网络也是很单一的,具有明显的国家垄断性。但对整个核电产业来说,形成了核电垄断性质的一个基础。
  第二,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显著。核电产业的另外一个显著特点是投资巨大,且投资回报期长投资形成的资产专用性强,规模经济和网络经济非常显著。同时,核电在经济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在投资费用上,虽然核电目前还高于煤电和气电,但是它的燃料费和运行费却很低,从长远来看,相对于煤电和油电,核电的建设费用比较高,核电在发电成本上将会越来越低于煤电和气电。据国际能源组织对美国、韩国和法国等国家的核电运行效益分析,实现群堆化、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和建造的核电站,其价格可降低15%。如果把核电的内部成本(建设资金回收、燃料费、运行维护费等)和外部成本综合起来评价,则核电的经济性是最好的。
  第三,垄断性和竞争性并存。核电更具规模效益,更需要集中,适宜形成垄断竞争格局并围绕龙头企业及其技术扩散和产业扩散发展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同时,核电的产品是民用的电力,必须服从电力部门的规划、管理和调度,必须服从电力市场的竞争规则;为核电产业服务的制造工业、电力工业、信息工业等工业体系是可以市场化运行操作的,具有一定的竞争性。
  第四,配套半径的特殊要求。核电站半径5公里内是限制发展区,而且不能建立在10万人以上聚居区域直线距离10公里内。同时,核电产业的大量装备是由机械等行业提供,需要产业配套体系、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的健康成长,而且由于其需要大型装备对核电站所在区域的交通能力以及装备制造业、机械加工业的配套半径均有特殊要求。
  第五,保密性和开放边界。核电产业既姓核也姓电,核电产业既是一种高科技产业,也是我国在新形势下保持核能力的战略性产业,核电涉及敏感的核技术,必须进行核安全管理,把握好保密与开放的关系,在共享中保密,在开放中保密。
  
  三、核电产业的发展与制约:产业链视角
  (一)核电产业发展的春天悄然而至
  “核能是唯一可替代燃碳(煤、石油、天然气),并可满足作为电力基本要求的能源。”核电产业已成为许多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支柱产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核能为美国以及欧洲一些国家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缓解能源危机、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核电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国的电力供应问题,而且减少了几千亿美元的燃料进口,并促进了核相关货物、服务和电力的大量出口;美国的核电工业则提供了500多万个就业机会,创造了1000多亿美元的税收收入。进入新世纪,随着对能源需求的增加、核电技术的发展以及对核电产业的充分认识,核电越来越受到希望增加能源供应多样性,保障能源安全的国家青睐,比如说,世界上最大的三个煤消费大国中国、美国和印度都计划大力发展其核电产业(见图2)。核电将在这些国家的能源比重将得到有效的提升,整个电力结构也将得到大的调整。
  
  
  
  
  
  
  
  
  
  在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春天已悄然而至。2009年,国家能源局根据新背景、新形势,适时地对能源规划进行了调整,提出: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将由原来占电力总装机容量4%提升到5%。这意味着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由原来的4000万千瓦,提升到7500万千瓦,而目前仅为907.82万千瓦;同时也意味着,未来10年,我国将迎来核电建设的高潮,资金投入估计将达万亿元之巨。但是,一方面我国核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增量空间和可能;另一方面如果仅仅按照现有的发展框架、发展模式和发展逻辑继续划延长线,这个发展的空间就不能实际地为我们所占有,发展的可能就很难转变为发展的现实。为此,需要在我国积极发展核电之始,从产业链的角度审视我国的核电产业发展及其创新问题。
  (二)核电产业发展的瓶颈:产业链视角
  核电产业链是以核电产品的生产为主线,围绕核能发电及其技术保障而形成的产业链条。产业的发展与创新不仅仅只是一项活动,也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过程与创新相关的各组员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链条。核电产业链条是由相互影响的各个环节组成,通过核电站将核燃料生产从事者与电网经营者联接在一起(见图3),核电站是整个核电产业的中心环节。
  
  
  
  
  
  
  从产业链的构成上来看,我国核电产业目前尚未形成完整流畅的产业链。核电的研发与装备各板块之间及核电装备制造业的配套服务链条尚未完全打通,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转化;产业链内组织体系较为松散,还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产业链条。核电产业链条的低强度,甚至是产业链条的缺失,已成为我国核电产业发展与创新的瓶颈。
  目前,我国核电产业规模偏小,建设成本较高,且堆型分散,缺乏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的国产化率仍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制造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一些关键设备和材料仍然需要从国外进口,我国积极发展核电实际为外国核能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三)突破路径:产业链的高效整合与构建
  1、整合与构建核电产业链。构建、整合完整的产业链条是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核电设备的国产化,必须要从单一的设备制造向设计、制造、供货、服务集成的目标发展,需要核电企事业的有效整合。“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实现核电机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一家专业化的运营公司负责多家核电公司的多台机组,使得规模效应进一步加强。同时,专业化的管理也有利于从各方面降低成本”。
  2、以产业链为纽带,整合核电科技资源。我国自主创新最薄弱环节是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的问题。核电科研开发的主要目的是产业化应用,这也是目前我国核电产业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以产业链为纽带,整合核电科技资源,形成核电产业集群有助于扭转这一局面,从而促进我国核电产业的快速发展。
  3、搭建合作平台,构建核电产业创新网络。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驻香港高级顾问Thomas Hout教授认为:我国要想改善和更好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国际经验,需要有四个方面的确保:一是搭建一个包括科学家、工程师、风险投资家、知识产权律师等密集且互动的“合作平台”;二是确立让科学家能够分享科研成果转化(包括国家支持的科研成果转化)而成立的新创企业的利润的制度;三是创新主体必须是大型企业(他认为大型企业最具创新能力)或集中于一个技术密集企业群中的创新企业群;四是强大的资金流将这些要素编织成一个创新网络,并处理好他们之间的相互利益和互动机制。这同样也适用于核电产业创新方面,在核电产业链条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正式的合同关系网络或者准正式的合作关系网络,同时,加强企业与政府、研究机构等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和联系,构建核电产业创新发展网络。
  4、制度和机制保障。虽然世界上已不把核电作为新兴能源产业,但在我国却可以称为新兴产业。我国核电起步虽不算迟,但技术主要靠引进,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新兴产业它的发展必然要求技术变革和制度创新,同时,一些有色金属、造船、化工等企业纷纷介入核电产业,参与制造和配套体系,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核电产业蓬勃发展的要求,这将促进核电产业在技术和体制上创新。核电产业的发展则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促进核电产业市场化;通过对核电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以适应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核电科技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磊.G8谋求建立新的能源合作机制[N].人民日报,2009-05-25.
  2、《核电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委会.核电发展战略研究(上)[M].中国言实出版社,1999.
  3、高阳,邹树梁.我国核电产业的垄断性分析及规制改革模式刍议[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4、赵仁恺,张伟星.中国核能技术的回顾与展望[J].国土资源,2002(9).
  5、EIA.International Energy Outlook 2008[Z].2008.
  6、杨娟.国外核电产业发展前景与成本走势[J].中国物价,2006(9).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其中,许英明为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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