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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汪玉松 苏 桐 秦继伟

   【摘要】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是各级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应对国家和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形势,适时转变观念,明晰管理思路,强化管理、监督职能,加速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是摆在各级财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本文探讨了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办法。
  【关键词】军队国有资产 管理
  
  军队国有资产是国家调拨或国家拨款购买,由军队使用的,用以保障军队战备、训练任务的完成以及日常办公和生活的,在一定额度以上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具体包括:武器装备、军队房地产、军事设施及设备、军用物资器材及各类科研成果等。军队国有资产数量多、价值大,如何管好用好军队国有资产并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军队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军队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对其在军事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目前军队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钱轻物思想严重
  从近几年军队开展的清产核资、财产清查和实物资产价格核算工作来看,一些单位和部门受传统思想束缚,对“钱”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物”的重视程度,管理和使用者的价值观念也往往随着“钱”向“物”的转化而弱化。加之宣传力度和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资产管理真正纳入议事日程、作为经常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造成资产购建的主观性、管理的放任性、使用的无序性和处置的随意性等问题时有发生。
  2、管理职责模糊不清
  随着各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能在各项实践工作的推动下不断得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的深层次矛盾,诸如资产所有者缺乏决策权、管理者缺乏监督权、使用者享有分配权等各级资产主体责权利不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权利主体之间的层次约束软化,权益上位主体对下位主体监督功能弱化等问题一一暴露,多头管理与分散控制的现象十分普遍。“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的权责机制无法形成,资产所有者缺位、管理者失位、使用者越位的问题严重。
  3、管理行为不规范
  目前资产管理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日常管理不够经常、规范,没有按照资产购入(调拨)-挂账(入库)-出账(调拨出库-清查核对-报废、毁损处理-年底盘存核对)的资产运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表现在“四重四轻”,即:重规定清查时点的资产挂账,轻新增资产的核算管理;重固定资产挂账,轻库存物资管理;重自购资产管理,轻上级调拨、配发资产的管理;重会计账务计价核算,轻资产的总分类和明细核算。造成一些单位库存物资挂账后就没有变动过、固定资产挂账后就没有同业务部门核对过,相当一部分单位资产计价挂账后,后续管理工作跟不上,造成固定资产大量流失。
  4、监督检查不到位
  日常的预决算审计、经费收支审计、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各项专业清理检查等,往往重查会计资料,轻实物盘点,重查错纠弊,轻真实情况了解。没有把资产的管理使用列为重点内容。对各级资产购置和使用,是否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统一安排;是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固定设施是否健全档案,保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主管部门;可动设施、设备是否实行明细核算,保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在用贵重物品是否登记入账,使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等,检查不彻底。
  
  二、完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1、党委切实重视,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各级党委和首长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决纠正和克服"重钱轻物、重用轻管"的思想。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部队和机关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对资产管理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工作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支持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
  2、强化协调意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关系
  为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三方要积极协作,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及时沟通,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的合力。一是管理部门要积极沟通。财务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清查登记、价值确认等方面的专业作用,经常向首长汇报资产管理情况。注重与事业部门及资产占有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地剖析,拿出具体解决办法。二是业务部门要主动配合。各业务部门要做好国有资产的分配使用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资产管理的统一要求,登记、统计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增减变化情况,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定期向资产管理部门报送本部门的资产变化情况,确保所登记的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占有使用单位要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占有使用单位作为资产管理的最末端落实者,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法规制度,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
  要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就要围绕“钱变物”和“物变钱”这两条主线,在现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拟制资产增加、处置和管理等操作性强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一是执行集中采购制度。通过货比三家,既可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又可以使取得的资产价格最低,质量最好。驻城市部队可以积极探索实行定点采购、刷卡结算的方法,挑选信誉度高、价格合理的大型商场作为定点厂商,签订集中采购优惠协议,消费时刷卡结算,既确保了资产取得的真实性,又能够享受优惠待遇,为部队建设节省资金。二是落实实物验收制度。对各种自购物资,财务部门在根据原始发票登记入账的同时,要对所购物资进行实地验收和市场调查,防止虚假发票带来的"空实物"。要抓住年终总结、完成大项任务、军民共建等几个重要时节,对奖励、无偿捐赠的物资,实行跟踪检查,督促接受单位参照市场同类物品价格入账,避免有物无账,无据可查。三是严格交接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国有资产保管人员在提升、调动、转业时,财务人员要像交接经费账一样对其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交,主要是审查各项资产是否账账、账实、账卡相符,报损手续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对交接不清的人员,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供给关系或不予结算退役费,防止物随人走,确保人走账清。
  4、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完善资产管理监督机制
  应紧密结合各种监督手段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以查促管,提高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保障效益。一是深化业务监督。各级财务部门要通过对经费运行的监督,随时掌握资产的变量与存量,整合存量资产,关注变量资产。二是落实部门内部监督。各级军队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资产的购置、运行、维护、调剂、出售、报废等各方面情况,并根据资产的特点和要求,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监督和预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同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主要采取定期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把资产管理作为对单位财务管理、主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之一,利用审阅监督法、查询监督法、分析监督法等方法审查被审计者“家底”是否真实准确、账实是否相符、财经秩序是否严格正规。四是重视动态监督。各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要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并定期分析与考核,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使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并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时效;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形成由点延伸到线,最后拓展到面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使监督正常化、程序化,消除监督盲点,提高监督实效。
  
  三、结论
  
  从本质上讲,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它是军队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它要解决的核心的问题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完善的问题。随着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不断加深,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必将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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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黄如安、张年德: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方法的选择与应用[J].国有资产管理,2003(4).
  [3] 吕洪泉:浅谈国有资产产权制度及其改革[J].经济师,2003(8).
  [4] 李继洲: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应坚持的原则[J].齐鲁石油化工,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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