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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彩华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在我国全面推行实施,但是从实际调查的情况分析,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方式与方法还存在的大量不足。文章为此从财务的视角,探索这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建设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金 管理 实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了缓解当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需要而建立的,以解决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同时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覆盖和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扶危济困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合作医疗基金是保障合作医疗发展与巩固的关键。但是,经过实地调查,在所见到的乡镇合作医疗章程中,各市、县都已将基金的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进行考虑,但并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这对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管理十分不利。本文就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制定与管理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初步讨论,以期对加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有所帮助。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基金管理方式
  
  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建设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它是确立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的基点。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它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坚持政府投入、集体扶持、农民自愿参加,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筹集资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农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一定作用。
  2、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方式
  在现阶段,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认为合作医疗基金是通过多方筹资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乡镇这一级征收工作量非常大,为调动乡镇一级在基金征收上的积极性,分割部分基金专门由乡镇负责结报是必要的,由此将基金管理体制确定为县乡两级管理。一种方式认为,基金管理实行“县级统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基金原则上以县(区)为统筹单位,县(区)基金管理组织负责对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并设立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乡镇一级可建立经办机构的派出机构或代办结报机构,以方便农民结报。这种管理体制降低了基金运行的风险,但由于管理权限的集中,可能会影响乡镇干部在基金征收上的积极性。作为独立基金在收支上应该是以第二种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这样基金收入与支出上都比较安全,但实施第二种方式管理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要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度。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建立的时间不长,在目前制度还不够健全、管理水平比较低和人员素质较差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基金运行的安全,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考虑,应该按联合采用两种管理方式比较好。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存在的不足
  
  基金管理不规范。绝大部分地区已经意识到了基金管理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的规定,但没有相应配套的会计核算方法。
  1、职责不清,审核不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机构,特别是新农合管理中心一般为新组建的单位,人员索质不整齐,加上培训不到位,往往缺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个别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统一的审核标准,造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不正常支出。
  2、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未实行安全运行
  当前存在着上门收缴、协议委托、滚动收缴、定时定点主动缴纳、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集中收缴等多种基金收缴方式。伴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多样的收缴方式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同时部分地区存在基金的截留、挤占、挪用问题。个别地区违规将新农合运行中产生的业务费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项目列入新农合基金支出账户。
  3、监管力度不够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基金收入直接结缴财政社保专户,但仍然有部分地区则是将基金收入中的参保人交费收入与集体扶持收入先计入收入过渡户,然后再从收入过渡户转存至财政社保专户。这种做法在部分基金收入直接缴存社保专户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无可厚非,但对于直接缴存没有障碍的地区,则增加了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其结果是既增加了基金管理的风险,又使基金收入的到账时间因此而推迟。
  4、财务制度不健全
  绝大部分地区已经意识到了基金管理的重要性,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的规定,但没有相应配套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一些县市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不能考虑自身实际与可能,未能严格进行基金使用的测算,盲目攀比外地新农合县市的补偿方案, 为新农合基金风险埋下隐患。
  
  三、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措施
  
  1、建立严谨的基金审核管理制度
  要制定严密的操作规范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违规行为无可乘之机,要针对个别医护人员与参合农民共同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制定相关奖惩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执行好基金财务管理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做到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保证安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理使用。省、市、县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 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
  2、规范基金的分配与使用
  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登记、住院病历、收费票据、转诊审批、用药诊疗等手续,重点对合作医疗报销操作规程、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合理诊疗、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可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巡查医疗机构的科室、病房,核查病历、处方等资料;采用入户调查,了解医疗机构对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资金补偿、服务合同的履行和合作医疗财务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以有效防止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
  3、加强安全控制与监管
  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应借鉴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根据当地实际的筹资水平、生活习俗以及历年的实际资料,尽量做到精确测算,合理确定住院支出和门诊指定病种的补偿范围与补偿水平,力求基金的自我平衡或尽可能地缩小结余,以保障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意见。经办机构应与委托结报的机构之间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业务处理的原始档案管理,应严格遵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应建立财务信息的公示制度,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有些地区因地制宜所采取的灵活多样的公示方式值得借鉴。
  4、会计原则和记账方法要统一
  进入2009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上都制定了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省范围,但相互之间在核算与管理上还在较大的不同,很多核算口径也不一致,不利于相互间的比较。为此要强化会计原则和记账方法要统一。从发展趋势来看,收付计账法将可能会被逐渐取消。因此,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与新会计制度接轨,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与会计制度, 建议采用借贷计账法,从借贷两方面反映基金运动的规律。同时,由于对台作医疗基金管理属于基金会计的范畴,建议会计原则仍收付实现制为计账原则。
   总之,随着合作医疗的发展,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多,加强基金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我们应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寻求新路子,切切实实使农民患者受益,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林义:社会保险制度分析引论[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 毛寿龙、李梅:有限政府经济分析[M].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由建勋、孟蓓、马兴无:化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风险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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