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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业水价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秋菊 郭新利

  [关键词]农业水价改革;活劳动;物化劳动;价格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水价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在改革中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和新矛盾,受制于多方利益的重新调整,使这些问题和矛盾较难解决,已严重影响水价改革进程及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因此,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对我国农业水价改革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建议,供领导参考,与同行商榷,旨在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以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
  
  一、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总体上进展顺利。但在前进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认识的误区。水利工程所供的水,是要经过拦、蓄、引、提、抽等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是几十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果。因此,水利工程所供的水中,包含着建设、管理、运行水利工程所必需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因而它具有完整的商品属性。
  更重要的是,与自然降雨相比,这些商品水大多用在春旱等农作物生长的关键期。而春季少雨,又是黑龙江省季风气候的基本特点,是我省每年都回避不了的。因此,与人类无法控制的天然降雨相比,水利工程所提供的不仅是农作物的增产水,更多的时候是农作物的“救命水”。
  但受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影响,水是商品的观念还没有被全社会认可,很多人还没有树立水价改革就是把水费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成经营性收费的观念,更没有水商品思想意识。这是农业水价改革遇到的最大思想阻力。
  二是领导重视不够。由于农业水价改革直接涉及农业这个弱质产业,个别地方领导怕搞水价改革会引发农民告状。因此,部分地区的政府或部门对水价改革普遍不积极,致使水价改革进展缓慢。
  三是价格长期不到位。在现阶段我国农业仍为弱质产业,农民收入自然相对较低的情况下,由于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各级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因此,国家出台的农业用水按生产成本定价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实现不了。
  四是节水正在迫使已完成水价改革的灌区进行二次改革。
  五是相关措施不配套。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必须积极推进相关的配套措施改革。否则,改革成果不好巩固,会出现独木难支问题。
  六是灌溉工程基础设施薄弱。
  七是基础资料缺乏。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大部分灌区存在家底不清、供水量原始记录不全、会计制度不统一、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这给水价测算带来很大困难。
  八是宣传还不够深入。农业水价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性大,由于很多地方对农业水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不够,使水价改革遇到的思想阻力比较大。
  以上是农业供水单位难以为继且短期内无法解决的硬伤,是制约农业水价改革的首要难题。
  
  二、消除观念障碍
  
  以上虽把宣传列为存在问题之末。但实际上,唯有用宣传来消除社会各界对农业水价改革的误解,才能推动农业水价改革的健康发展。
  水价改革认识是基础。从实践看,提高对农业水价认识改革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水利工程供水是商品的认识。2003年,国家发改委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将水利工程供水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模式,从法律层面将水利工程供水纳入了商品价格管理范畴进行管理。
  二是要加大农业水价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水资源的宣传。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第一用水大户,占全国总用水量70%以上。但水的利用系数低下,水使用的过程中浪费严重。要通过宣传真正使全社会进一步明确本轮农业水价改革的方式是改按亩收费为按方收费,这是改变农民大水漫灌积习的必要措施,这种改变客观上达到了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三是要坚持经常、有效的宣传制度。各级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节约用水重要性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建立科学的价格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目标,是尽快建立一个符合农业生产能力、农民承受能力、财政支持能力的价格体系。我们的设想是建立一个“政策水价、公益水价、政策补贴水价”三位一体价格体系。
  这个价格体系的具体内容,一是政府对农业供水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政策水价,这个价格通常是成本水价的70%左右:二是对水管单位具有社会公益效益那部分制定一个公益水价;三是对政策与实际供水生产成本倒挂部分建立一个政策补贴水价。政策水价由灌区向农业用水户进行征收,公益水价由中央财政支付,政策补贴水价由地方财政支付。
  我们提出建立农业供水“三位一体”价格体系,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建立这样一个价格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现状,在目前实施按补偿生产成本核定水价困难比较大,尤其是农业遭灾后几年缓不过来,实行保本水价难度很大,这样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现状制定一个有利于节水的政策水价,是比较符合国情的。
  对公益水价由中央财政支出的根据,主要是基于防洪等是社会公益事业,大部分的防洪、灌溉工程投资,是由中央财政承担,这样做有利于投资和效益相统一。政策补贴水价由地方财政补偿是基于灌区管理在地方,生产效益在地方,本着管理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现中央和地方公平负担。
  二是建立这样一个价格体系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供水经营者和农民的关系,解决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建立这样一个价格体系能够解决目前水利行业整体贫困问题,促进水利行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水利行业受低水价和社会公益成本得不到补偿的困扰,出现了多数单位基础设施差,管理水平低、职工工资开不到位,社会保险缴不上的问题。我们想通过建立这样一个价格体系,是能够化解上述矛盾,确保水利事业发展,实现行业脱贫,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进而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
  
  (编辑: 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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