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主形态以“群”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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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恩泽
9月21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lO》提出,我国要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化道路,并建议废除“重点发展小城镇”这种不符合我国城市化规律的方针。这意味着我国城市化主体形态将从小城镇向城市群过渡,以城市群逐步取代小城镇,实现历史性的转变。
小城镇难当重任
平心而论,小城镇的历史功绩不可抹煞,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生前曾倾其半辈精力研究小城镇生态。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尽占城市化建设的先机,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民营经济、拉动GDP增长、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功德无量。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小城镇作为城市群的补充,将继续存在。
不过,小城镇实难担当城市化重任。城市化的前提是工业化,工业化要求生产要素高度集中,而小城镇的分散化和小型化难以适应也无法承载工业化生产要素大规模聚合的需求,所以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虽然发祥于小城镇,但到了一定规模后纷纷离乡背井而“出走”,到大城市去落脚,谋求新的天地。比如,创建于1977年的江苏森达集团,原先是苏北偏僻小镇一个只有几十人的集体小厂,现在发展成为全国皮鞋行业的排头兵。2002年该集团为谋求更大发展,将总部迁往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拓展更为广阔的市场。
有鉴刊、城镇占地过多,集约效应低,存在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环境等闻题,作为《中国发展报告2010》主笔人之一的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强调“重点发展小城镇”不符合我国城市化规律和方针,他指出,“小城镇属于低密度、分散化、不紧凑的城市化形态,是城市化中一个必要的补充形态,但不宜把小城镇作为城市化的主体形态,不宜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途径,不宜不加区别地提倡重点发展小城镇。”
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小城镇因为承担大城市的特定服务,具有拾遗补缺的功能,提供了就业岗位,才对外来人口有吸引力,而绝大部分小城镇无法承担大城市特定的服务,难获外来务工人员的“芳心”,难有吸引力。
随着乡下人现代价值观的提升,对城市的向往和憧憬越采越渴望,大批农村人口流向大城市而不是小城镇,因为在乡下人的心目中,小城镇再繁华也还是农村的地盘,只有生活在大城市才算是风风光光城里人,上个世纪80年代所谓“离乡不离土”、“离土不背井”的观念如今又已变得“老土”。
再说,小城镇没有庞大的产业集聚力,工业项目寥若晨星,服务业也十分单调萧条,到了夜晚,除了几盏星星点点的路灯,没有一点城镇的风韵。有的小城镇虽然挂着镇的招牌,集镶人口大多还是在务农,还是进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劳作,离城市化还很遥远。
城市群大显身手
城市群是指在一定距离内可以频繁往返进行商务活动,由一个或若干特大城市为龙头,众多中小城市协调分布,城市间由农田。林地、永面等绿色空间相分隔,通过高效便捷的交通走廊相连接的一种城市空间形态。
城市群由于不同规模,等级、特色的城市分工清晰、密切协作、抱团发展而形成强大的整体功能,是生产要素组合的庞大载体,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单元;也是实现工业化进而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发展城市群的优越性在于能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并在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发展过程中,产生功能上的叠加效应。
城市群由于有现代化的交通相连接,形成便捷的物流通道,赁畅其流,更加增强大城市的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由于是多中心的,功能各异,优势互补,可以防止单个城市过度扩张带来的“城市病”;由于城市是相对集中布局的,有高楼大厦向空中发展,发挥空间优势,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可以避免分散型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浪费。
国外的城市群往往都是人杰地灵,是国家或地区的中枢,乃至全世界的政治经济中心,它常常集外贸门户、现代工业窗口、物流集散中心等职能于一身,成为国家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具有发展国际商贸最佳区位优势,是产生新技术、新思想的“孵化器”,对国家、地区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具有中枢支配作用。如德国的莱茵・鲁尔城市群是因工矿业发展而形成的多中心城市集聚区,在沿着号称“欧洲下水道”的莱茵河长116公里、宽67公里范围内聚集了波恩、科隆、杜塞尔多夫、埃森等20多个城市,其中50万-100万人的大城市有5个。莱茵・鲁尔城市群因此而成为欧洲经济中心之一。
受到经济实力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约束,我国城市群在快速发展进程中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受制于行政区划内的长官意志,缺乏统一规划,空间布局随意性大,不尽合理;一味追求地域扩张,城市区域不断扩大,耕地严重流失;财政拮据,无钱办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原创动力,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竞争力不强;受城乡户籍二元化制约,城市就业和公共服务不完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凸显:城市管理者政绩冲动作祟,节能减排成软肋,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剧。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经济学家汤敏表示,在中国未来20年,以“城市群”主体形态推进城市化,将会引导2亿~4亿人进入城市,这会促使中国走“紧凑的、集约化、离密度的城市化道路”。
目前我国正致力于营造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城市群,使之形成产业分工合作、群体优势互补、基础设施对接、政策制度统一的经济共同体,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同时,争取实现由工业生产中心向商贸流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转变,让全国3%的土地生产出65%的GDP来,以此缓解我国其他广大地区的发展压力。
可行性发展道路
城市群的发展模式,在我国未来城市化发展中可能成为最有效率和效益、最切合实际的一种形式。要实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市化,必须充分发挥城市群的功能,带动周边小城镇的发展,同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城市群的“同城化”。
各抱地势,尽显其能。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已形成三大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以香港为核心城市,以高速公路为走廊,以港口城市为依托,向粤东、粤西扩展,形成东南沿海巨大城市群;长江三角洲以上海为核心城市,沿长江综合交通走廊向中上游地带延伸,形成沿长江巨大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以北京、天津这对组合城市为核心城市,向辽中南、山东半岛伸展,形成环渤海巨大城市群。
“群”“小”互补,分类指导。虽说小城镇不应该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体形态,但是对一些地处城市周围的小城镇,因其有很大发展潜力,可实行分类指导。对位于城市群地区和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鼓励经济发展和集聚人口,分担功能性城市群地区特定功能;对拥有特定的不可替代资源的小城镇,鼓励依托优势资源向特色鲜明、功能独特、环境优美的方向发展;对位于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小城镇,支持其健全公共服务职能,形成一定区域的公共服务中心。
资源共享,异地同城。要大力推进城市群“同城化”,拆除人为的政策藩篱。推进各城市功能分工清晰、产业定位互有补充、基础设施网络连接,绿色生态空间镶嵌、人员往来便携通畅的功能性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群之间交通、能源、通信、环保、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的统一布局和共建共享,最终在医保和社会养老保险方面达到群内“同城”,一卡在手,数城之内一路绿灯,提高一体化、网络化、均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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