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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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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中小企业已成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参与国际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但是中小企业在“走出去”中面临政府环境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素质还不强等诸多困难,迫切需要各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我国实施中小企业 “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1、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是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政策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第18条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而“加强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走出去”,通过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企业,对于缓解国内资源短缺矛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中小企业 “走出去”战略,有利于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促进对外关系发展。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发挥企业机制、成本和创新等优势,提高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能力;有利于发挥企业在竞争性行业的比较优势,提升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有利于发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灵活性特点,通过加强企业间合作不断深化经济外交。
  4、实施中小企业 “走出去”战略,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使产业链配置逐步走向国际化。许多跨国公司将产品设计、零部件采购、加工组装、销售和研发等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分置于不同国家和地区,而活跃在产业链条上的多为中小企业,客观上为中小企业“走出去”获取战略资源和通过投资带动出口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基本情况
  
  1、中小企业已成为对外贸易和“走出去”的生力军。随着经济开放程度的扩大,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增长迅速,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期间,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实现跨越式增长,年均增长36%,对外承包工程年均增长24%,对外劳务合作年均增长6%,在外各类劳务人员达56万人,境外中资企业超过一万家。2005年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外资)进出口总值达2243.7亿美元,同比增长38.9%,占进出口总额的15.8%。其中,出口1489.8亿美元,增长47.3%,高于全国出口增速18.9个百分点;进口753.9亿美元,增长24.8%,高于全国进口增速7.2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工商注册中小企业出口创汇2263.4亿元,比上年增加514.4亿元,增长29.4%。其中,私营出口创汇企业3.1万户,比上年增加6736户,增长27.4%。私营企业出口创汇2202.4亿元,增加527.9亿元,增长31.5%。
  2、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形式日趋多样化。“走出去”既包括产品输出,也包括资本输出,中小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以建立营销网络的形式“走出去”。主要在境外设立贸易公司、办事处等组织。如江苏中小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在意大利、日本等国家设立办事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温州康奈集团在欧美7个国家开办20多家专卖店;浙江中小企业在巴西、南非、俄罗斯等国创办特色专业市场。
  ――以建立加工贸易项目的形式“走出去”。如万向集团在美国投资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钱江集团与印尼合资组建摩托车生产企业,威莱绢棉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设立丝加工厂等。
  ――以建立资源开发项目的形式“走出去”。舟山一家中小房地产公司在俄罗斯启动森林开发项目。一些中小企业纷纷参与境外渔业、农业等项目。
  ――以建立研发中心的形式“走出去”。如华为公司在印度建立新研发中心、在墨西哥建立生产中心,以此为平台在全球推出产品。新科集团在美国硅谷、香港等地建立了研发中心。
  ――以购并企业的方式“走出去”。如上海海欣集团收购了美国家用织物制造公司的纺织品工厂和商标专利,依托其在加拿大和美国的制造基地,使海欣公司的绒毛织物年产量增加了近三分之一。广东美的集团收购日本三洋电器公司的微波炉业务,并将相关业务和设备转移到该公司的中国生产基地。
  3、中小企业“走出去”中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是从地区分布看,中小企业逐步从亚太地区走向多元化市场格局。一方面,亚洲以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投资环境,吸引了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投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技术优势不显著,多数企业都选择投资亚洲等发展中国家并逐步走向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据统计,“十五”期间,对外直接投资、承包工种、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遍布全世界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形成“以亚洲为主、发展非洲,拓展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场格局。
  二是从行业领域看,中小企业正由传统行业逐步走向高附加值和宽领域。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投资偏重于轻工、纺织等初级加工制造行业,随着国际分工带来的专业化生产和生产外包,许多企业逐步从工业制造、建筑、资源开发等行业拓展到交通运输、电子通讯等高附加值行业,进而投资到医疗卫生、咨询服务和旅游餐饮等领域。如浙江省2004年中小纺织企业出口交货值达889.76亿元,占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出口交货值的20.6%;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中小企业的出口交货值达283.83亿元。
  三是从产业结构看,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日渐成为“走出去”的重要载体。实践证明,全球生产要素和资源越来越集中在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已经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载体。众多中小企业在空间上不断集聚,形成了产业配套网络、研究与开发网络、市场交易网络、区域网络和全球网络等,通过与国外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资源传递和技术扩散,最终实现两种资源有效利用和优化组合。浙江现有产业集群519个,集群外向度日趋提高,相继在越南、俄罗斯等国开办专业市场,产品占到国际市场的1/3以上。江苏叠石桥家纺集群已呈现出“生产规模化、协作配套化、分工社会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国际化”的鲜明特色,2005年产值和销售均超百亿,产品畅销美国、俄罗斯、韩国、东欧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市场成交额达135亿;500多位经营者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创办300多家境外企业。
  
  我国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面临诸多困难
  
  我国采取许多有力措施,积极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但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中仍面临市场准入难、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和企业竞争实力不强等主要困难和问题。

  1、在宏观层面,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面临体制性障碍。
  一是市场准入难。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规定,中小企业既不能从事对外工程承包业务,也不能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中小企业“走出去”还仅限于对外投资这一主要途径。必将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开拓两个市场,并与国际市场相互融合和相互推动。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我国境外投资审批制度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体制性障碍。尽管现在明确鼓励中小企业对外投资,并制定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部分企业反映审批层次多、审批内容细、政策门槛高,许多政府部门仍存在重审批、轻服务现象。
  三是公共服务不到位。相关政府部门对投资后的监管、跟踪、统计和分析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较弱,对境外中小企业的信息咨询、产业导向、投资促进等缺乏指引,增加了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盲目性。
  2、在中观层面,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的社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信贷、外汇和保险等服务力度不够。我国的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出口押汇等金融服务业务,基本都是面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很难得到相应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境外投资、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等的政策性贴息贷款、优惠出口信贷支持不足;适合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机制未完全建立起来,企业境外投资的抗风险能力还不强;鼓励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外汇管制仍未放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境外利润用于企业增资或者境外再投资。
  另一方面,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和协调中小企业“走出去”的作用未能够充分发挥。我国中小企业的出口商品常常面临配额、许可证、技术要求、环保标准、反倾销诉讼等限制。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一些区域经济集团的建立,也在增大区域各成员间自由贸易的同时制约了与非集团成员间的贸易交往。但我国商、协会自身发展不成熟,未能切实发挥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商会和协会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和协调企业跨国经营等的重要作用,在加强沟通、协助应对贸易磨擦、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有效发挥。
  统计显示,随着中小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纺织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面临的贸易磨擦日益增加。2005年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637宗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别调查。今年一季度,有11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22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启动“特保”措施。其中,欧盟、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提出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土耳其对我国部分纺织品服装启动“特保”调查。另外,企业在开拓市场中还面临环境壁垒、绿色壁垒等新型贸易壁垒。
  3、在微观层面,实施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市场主体实力还不强。
  一是企业整体素质不强。大部分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小、行业分布不合理、产品品种单一、档次普遍较低,出口主要分布于轻工、服装、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许多企业经营水平较低,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缺少对国际市场规则的深入研究,制约了其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企业诚信机制未真正建立,在国际合作中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影响了企业声誉和长远发展。
  二是创新不足且人才匮乏。中小企业普遍由于资金缺乏、研发水平低和创新能力弱,使产品缺乏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由于中小企业人才匮乏,缺乏懂市场、懂跨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专业技术型人才,加之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人才外流现象加剧。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走出去”中产生诸多问题。
  三是企业之间存在无序竞争。由于协调制约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企业对外投资和出口中存在低价促销、竞相压价和恶性竞争等秩序混乱现象,这些做法不仅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损害了企业利益,而且极易引起贸易争端,招致反倾销起诉。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对策措施
  
  1、在政府层面,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政策环境。(1)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将政府职能转到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2)抓紧研究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措施,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和政府采购等支持措施;完善出口退税、税收征管政策;出台境外加工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具体办法。(3)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导由初级工业制成品为主,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深加工制成品转变,培养出口品牌。(4)促进产业集聚区内的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和“捆绑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5)完善中小企业出口等统计体系,对企业对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等进行动态监测与分析。
  2、在中介层面,逐步健全有利于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社会服务体系。(1)引导并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展览展销、出口信保和贸易促进等服务,提升企业对外合作和市场开拓能力。(2)充分发挥现有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投资政策、产品信息和市场需求等。(3)通过海外投资促进机构等驻外机构,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信息、代办投资手续并对“走出去”企业进行跟踪调研等。(4)建立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防范机制,及时应对开拓市场时面临的贸易磨擦和争端。完善信息网络服务,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在企业层面,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和市场开拓能力。(1)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企业对外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用人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2)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创建出口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注重向国际领域拓展。(3)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在空间上集聚,形成产业配套网络、研究开发网络、区域与全球合作网络;发挥集群“小产品、大市场, 小企业、大合作,小区域、大作为”的功能,加快不同市场主体间的资源传递和技术扩散,实现资源有效利用、优化组合以及创新产生;依托集群这一提升技术创新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促进中小企业整体“走出去”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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