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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金融体系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马淑萍

  摘要:我国社保金融体系研究较晚,但是随着近些年的发展,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虽然如此,在实际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确保我国社保金融体系能够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及时解决所出现的这些问题。本文首先提出了我国社保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理论、法制建设、社保体系、社会保障基金储备、社保基金总体投资水平这几个方面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接着针对以上问题又给出了我国社保金融体系完善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社保;金融;体系;问题;方法
  一、我国社保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保金融体系在发展过程中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社保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保障金融理论与理念较为滞后,有待创新
  社会保障理论是根据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而制定出来的理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国已经提出了金融功效理论、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市值管理理论,具备了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理论基础构建与实践探索的需要。我国社保金融体系需要借鉴资本市场创新手段来构建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理念,但是由于我国实际特点决定了不能完全依照国外的运行模式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2.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较落后
  (1)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管理混乱,立法工作缺乏长久规划,留下许多空白。过于分散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导致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难以做到统一、规范、并形成体系,没有长远的规划,使得不同法规之间、不同制度之间缺少必要衔接,适用范围不一致,存在冲突和许多立法空白地带。(2)立法起步早但人大立法少,地方性法规多。(3)法律强制力低,法律实施机制较弱。社会保障法律中缺乏责任规范和制裁办法。(4)保障范围覆盖小。社会保障立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的运作主要是依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进,这些尚不能给国家解决社会保障面临的严峻而复杂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导致社会保障存在很大漏洞,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
  3.社会保障体系缺乏统一性
  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种类较多,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等多种险种,每种保障都是由不同的部门制定的,从而导致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统一起来。每种政策的出台基本上都是为了能够很好的解决现实中的突发事件,也没有时间进行研究和考核就形成了统一的管理模式,因此导致各种政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生。根据不同的政策可以使不同的保障和救助标准实施,新出台的政策会对以前政策的实施产生影响等问题,这样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良性稳健运行受到严重制约。
  4.社会保障基金储备不足
  社会保障基金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阻碍。首先,由于制度转轨使社会保障基金空缺较大;其次,我国社会保障费征缴范围有限,又没有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脱逃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单位越来越多,最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缺乏;再次,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较为混乱。面对2025年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社会养老基金短缺9.5万亿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都将出现。虽然目前已经有相关的条例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管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是没有一个较为系统完整的规范来规范整个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和发放,也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和措施。
  5.统筹水平较低,管理分散,社保基金总体投资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便是全省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也面临诸多困难,除北京、陕西、福建等省份外,大部分省市均实行地、市、县级分级管理,呈现“碎片化”状态。在城市化进程及大量流动人口存在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缺乏统一的征收水平、征收比例,进而也阻碍了社保制度公平的宗旨,社会保障基金从筹集这一关口就存在严重的问题;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基金分级管理,在投资与基金运行方面没有一个全局的观念,由于人才短缺等问题,更不会构建社会保障基金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业务运营模式,更谈不上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构建及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等。另外,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较低。现阶段我国实行现收现付制的资金运作机制。按照国际标准,我国现在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这种老龄化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以及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突现的,这就意味着解决老龄化问题仅靠个人、企业是难以做到的,必须构建社会保障金融体系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模式,以壮大和发展社会保障基金。
  二、完善我国社保金融体系
  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提出以及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作模式均是一个创新。虽然世界各国在社会保障领域通过基金运作、持股投资等模式均有成功的先例,但在中国社会保障金融体系当中的投资管理模式通过社会保障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直接IPO、资产注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与套期保值等运作的先例还没有。这主要是基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以及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环境而形成的,必须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完善,在各项制度不断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服务模式的统一与运行机制的统一,真正构建适应中国国情需要的全国性的社会保障金融体系。
  1.构建我国社保金融体系的理论创新
  世界各国对社保金融体系的理论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依据,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下,资本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尤其是在金融机构的创新方面更是如此,为我国社保体系创新发展提供了依据。在构建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服务模式的发展,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理论、服务管理理论、投资运行理论等相关理论的创新,为和谐社会对社会保障的要求提供了依据。为此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金融功能效率理论、市值管理理论基础上构建了中国社会保障金融体系发展的理论框架。
  2.加强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1)确立立法原则。首先,普遍性和区别性相结合的原则。城市与农村公民应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城市内部的企业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城市内容的非正规群体(城市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与正规群体都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其次,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的最基本目的就是实现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和活力主要体现在效率上,实现了公平却没有重视效率的社会保障虽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激励机制却比较缺乏。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原则,不仅要将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与生存权的保障体现出来,而且还要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效益性的追求重视起来。在二者结合的基础上,要使社会公平优于经济效率,将社会保障法制对社会发展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效的维护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2)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框架构建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框架主要分为两层。第一层是社会保障的主干法。此层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

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保障组织法以及社会保障程序法。例如,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社会保险法》的制定是当前的一项紧迫立法任务,社会保险法内容过于繁多,意见不易统一,是否可以分项目分步骤进行立法。可以先对于那些较为成熟的项目进行立法,以最快的速度来拟好法律草案,例如养老保险法等,将其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二,社会救济法。第二层是中央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目前我国拥有的主要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都是由这一层的内容构成。对于一些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立法的行政法规,在立法层次上要过渡到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对于一些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国务院根据立法的要求,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行政管理措施。
  3.社保金融体系功能架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机构,它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其目的就是为了弥补老龄化高峰期的社会保障需求。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都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来负责管理。另外,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任务较重,除此之外,其还要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及组织实施进行负责,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的选择和托管来进行负责,然后检查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投资运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也进行负责,还负责向社会定期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现金流量、收益等财务状况。借鉴中国证券投资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行管理模式,即在资金筹集和运用方面的创新管理模式,按照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金融功效理论和市值管理理论构建的社保金融体系是建立在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下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发展体系,其机构设置和运转机制在原有社保基金运行机制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式的改革,其运转机制最大特点是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紧密结合,通过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手段来实现社保基金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目标,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需求和社保基金创新发展的运行模式。
  4.资本市场创新手段与社保金融体系运行的深度契合
  在社会保障金融体系构建的基础上,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金融功能会逐步体现与发挥,在市值管理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大化、价值经营最优化、政策效应最优化、风险可控最小化的各项业务活动的创新,在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紧密结合的同时又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充分利用经济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各项创新发展手段为社会保障金融体系提供服务与支撑,特别是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金融功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和资本市场创新发展过程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投资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在每个国家中,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模式都不同。我国在构建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投资管理模式时,可以借鉴资本市场的先进、成熟方法来进行。例如,针对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的上市,社保基金将全面参与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业务,这早就由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提出。如果在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构建上,更高层次的创新探索主要通过IPO股票发行上市、资产注入、融资融券、增持与减持股份、股指期货等模式来实现,这样为彻底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
  综上所述,完善我国社保金融体系需要从“构建我国社保金融体系的理论创新”、“加强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保金融体系功能架构”、“资本市场创新手段与社保金融体系运行的深度契合”、“投资管理模式不断创新”这几个方面进行。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金融体系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构建,从运作机制上促进社会保障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在投资运作模式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保金融体系的投资管理。
  参考文献:
  【1】陆薇 周丹波:论中国社会保障税的实施【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5)
  【2】李安勇 王小兴 刘丹:金融功能、金融发展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03)
  【3】吴顺达:建立社会保障扩大内需消费【J】税务与经济,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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