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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应收款管理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董玉华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除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及其他服务应收取款项外,企业应收、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金额一般不大,因此在企业管理中未引起充分重视,企业在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尤其国有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的控制和清理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大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高达几亿、十几亿,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资金运转,降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
  
  一、企业形成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原因
  
  (一)单位职工公出借差旅费
  此项账款数额较大。职工公出不能严格按照路程、公出日期核定借款额度,超额借款,报销不及时,清还欠款不及时,以出差名义巨额借款,把多余款项公款私存,或者搞个人投资等,使得企业资金变相成为个人投资盈利的资本,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二)职工及其家属借款
  通常数额较大,不能及时清还,只能靠扣发职工的部分工资清偿欠款。一旦欠债职工病亡,便造成了呆死坏账。
  (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借款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经济封锁不同程度的存在,政府对辖区国有企业干预的事情很多,企业发展在很多方面还依靠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如协调当地市场主体的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政府在协调处理这些关系中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也向企业提出了许多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向企业借款等。这些款项一经借出要想收回非常困难,尤其政府官员更换频繁,往往只能长期挂账。
  (四)执法部门的不正常行为所致
  由于许多不正常的法律纠纷、法院在执行时强制性扣除企业账户资金,形成企业债权,待企业再行上诉时,前期胜诉方已把资金转移,胜诉也无法清回欠款。
  (五)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发生的其他应收款项
  当相关联的企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便向企业举借的临时借款,以及上级政府的有关部门明示或暗示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拆借资金,大多数债务人资金情况不断恶化,不能承担债务。
  
  二、减少其他应收款的防范措施
  
  尽管企业借款原因各异,但是仍然可以最大限度地采取措施减少其他应收款,降低他人无偿占用企业资金数额。
  (一)完善借款手续,堵塞其他应收款管理漏洞
  1.适当进行业务分离,完善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将一项经济业务的审批、主办、执行、记录、复核等不相容的环节应当由不同的人来完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其他应收款的发生也不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某些领导“一意孤行”的行为。
  2.建立严格有效的审批制度。借款人借款一定要经过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财务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直接借款给借款人,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而且领导批准时也不能越权审批。
  3.要有充分的凭证和记录。财务人员对借款人借款手续要严格审查,审查票据各项要素填写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单位有关领导是否已审查批准以及票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
  4.定期与借款单位或个人核对,取得债务人的合法确认凭证。防止个别清欠人员把清回的欠款贪污挪用,不及时向财务交款报账,杜绝公款私存,防止企业资金“体外循环”。
  (二)建立健全借款审批责任制
  1.为了有效防止不良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应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借款前的审批责任制,首先由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理由,由其直接主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并经本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审批。
  2.借款额度要根据所办事务进行预测,不能大幅度超额借款,借款人员待办完事务后要及时报销,偿清余款。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及时报销偿清债务,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处罚。
  3.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制度。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清债务,主管领导、最后审批人负连带还款责任,按责任大小从上述人员的工资及其他收入中扣款,以此提高有关领导的风险意识和责任心。
  4.借款人必须在借款申请单上注明偿还期限、偿还方式及违约责任。到期不能及时清偿债务的,按约追究借款人责任。
  5.实行担保制度。根据借款用途,执办事由,必要情况下要有第三人保证或用财产进行担保,逾期不能清偿债务,依法律程序进行清偿债务。
  
  三、制定科学的清收措施
  
  (一)对以前年度其他应收款陈欠进行分析
  按账龄和清收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对清欠者按收回欠款的一定比例给予提成作为奖励,提成比例应把握在清回欠款所得收益大于清收欠款所发生的损失费用。但是对于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采取“谁批准,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对于责任重大人员要停薪留职,待全部款项收回后方可从新上岗,以此来加大批准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按欠款者所在单位和地区采取不同的办法
  借款人属于企业内部人员,每月工资只发放相当于基本生活费部分,其余责由所在单位在发工资时扣转用于抵交欠款;借款人不是本企业人员,清收欠款时按比例提成奖金,调动清欠人员的积极性。
  (三)依法提起诉讼
  企业对借款时间长、数额大,多次催收无效,而且也无法从其他可控途径清回欠款的,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有关财产,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优惠政策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生活确实困难,经公司工会审查确属困难的,可以酌情予以减免,减免部分通过职工福利费作为困难补助进行补偿,等其生活好转,经济能力提高,有足够还款能力时再清偿以前年度欠款。
  总之,对于其他应收款的管理,要把握:从源头上分析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其他应收款形成过程中尽量减少呆死坏账发生的可能;对于已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要加速清收工作,减少坏账损失,避免由于资金过多第被占用而可能增加的融筹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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