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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 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呼尔查

  一、2005年发展和改革工作回顾
  
  2005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地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全区经济呈现出既快又好的发展态势。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4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9%左右;财政总收入达到520亿元,增长4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00元,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60元,增长10%。2005年,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发展改革部门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履行参谋助手职能,适时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为及时准确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各处室与有关部门和盟市发改委密切配合,针对所属行业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共完成12期《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并按季度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完成了《关于东部盟市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乌海市及周边地区高载能工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宏观调控政策效应评价》等28项调查研究报告,向国家上报了《贯彻落实11号文件精神,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关情况的报告》,为决策参考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争取将我区东部盟市纳入国家振兴东北规划,向国家上报了《关于将我区东部盟市纳入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的函》和《关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汇报提纲》,经过多方面努力,东部盟市已被国家纳入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范围。2005年我们还研究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自治区表彰奖励国内投资者办法》《自治区风能资源和风电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加快铁路交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大部分已上报到自治区政府,有的已经批转实施。
  (二)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密切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全年共争取到国家投资60亿元;进一步密切与银行合作,积极推荐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全年银行贷款投资达到480亿元;积极在资本市场融资,促成包铝集团股票上市,融资4.9亿元,北方联合电力、鄂尔多斯集团分别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和短期债券10亿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全年企事业单位自筹和社会投资达到2000亿元。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步伐,全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915个,竣工投产340个。生态方面,全年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36万亩,退牧还草任务2700万亩,治理荒漠化面积3500万亩。水利方面,尼尔基、绰勒、三座店水利枢纽进展顺利,《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已经国务院批复,黄河龙口水利枢纽工程申请报告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红吉、海渤湾水利枢纽工程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全年治理病险水库30座,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00多万亩。公路方面,建成了国道110线、201线我区境内高速公路,顺利完成了县际公路建设任务,启动了通乡路工程,新开工了赤峰―大板、通辽―赤峰等重点公路项目,全年新增二级以上公路3256公里。铁路方面,新开工了集张、两伊、临策等9个铁路项目,东乌、呼准、大白等在建铁路项目进展顺利,建成了桑蓝、嘉策等4个地方铁路项目,全区铁路总里程达到7934公里。民航方面,鄂尔多斯机场、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开工建设,阿尔山机场、二连机场、赤峰机场迁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能源方面,新开工了平庄老公营子煤矿、伊敏一号露天扩建等10个大型煤炭项目和伊敏电厂二期等一批电源项目,新开工煤炭生产能力5060万吨,新开工火电装机500万千瓦、风电100万千瓦。建成投产了岱海电厂、托克托电厂三期等西电东送项目和海电三期、棋盘井电厂等区内用电项目,全年新增电力装机630万千瓦;建成了500千伏输变电项目4个和220千伏输变电项目18个,新增500千伏线路587公里、220千伏线路1614公里。重化方面,内蒙古亿利集团40万吨聚氯乙烯、神华集团60万吨煤制烯烃等一大批重化工项目开工建设,甲醇在建规模达到617万吨,煤制油108万吨、煤焦化520万吨、聚氯乙烯92万吨。高技术产业方面,围绕国家新材料、生物技术、现代农业等专项,组织上报了18个项目,已有金骄稀土润滑油和生物柴油、鄂绒集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等5个项目得到国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扩建工程、包头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工程等46个城建项目开工建设,组织申报了2005年污水垃圾产业化、西部中心城市环保项目、县城供水、城市供水及管网改造等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取得较大进展,包钢集团、乌兰水泥厂、蒙西高新技术园区等4个项目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范围。社会事业方面,17所职业学校列入国家职业教育工程建设计划,安排了18个旗县综合医院、313 所乡镇卫生院、10个旗县级和30个乡镇级计生服务站建设任务,内蒙古体育馆等文化标志性工程开工建设,解决了3500个自然村通广播电视问题,3个红色旅游景区列入国家建设规划。此外,为了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已筛选确定18个重点项目,正在积极落实当中。
  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出台了《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加大了项目稽查力度,开展了“十五”期间已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对城建、公检法司、以工代赈等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配合国家发改委对环保、水利等相关项目进行了专项稽查。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充实完善项目库,已储备项目3000多个,总投资2.2万亿元。
  (三)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管理,取消了律师注册登记费、种子调运费、收费许可年检等110多项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三种学制核定了全区城市中小学“一费制”春、秋课本收费标准,取消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初步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上网电价管理,完成了区内所有发电厂的上网电价核定工作。分东、西部两片召开了电价调整听证会,顺利出台了蒙东、蒙西电网“煤电联动”电价调整方案。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管理,对化肥生产用无烟块煤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从严核定了我区生产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进口磷酸二铵口岸调拨价格,保证了区内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稳定。针对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审定下调了34种注射剂和22种药品零售价格,分别平均下调20%和40%。加强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暂停出台地方提价项目,保持了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强化物价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化肥价格、房地产收费、养路费、供电价格、出租汽车收费、药品和医疗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自治区本级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3起,实行经济制裁602.2万元。认真落实《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加大价格欺诈打击力度,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受理群众咨询及投诉举报351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
  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发挥改革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全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初步建立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和7个相关配套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小城镇发展和改革试点工作,包头市百灵庙镇、赤峰市热水镇、呼伦贝尔市大杨树镇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积极研究扩大部分旗县市管理权限试点,初步形成了《关于扩大部分旗县(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试点意见》。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巴彦淖尔市成功召开了“蒙古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议”,积极支持鲁能集团参与俄罗斯别列佐夫铁矿竞标成功,取得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颁发的矿产使用许可证。积极开展各项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和参与了“2005年内蒙古・香港经贸活动周”“第九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北京科博会”等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在上海、江苏、浙江、天津等省市积极开展合作洽谈和项目推介,引进了一批大型合作项目。全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1097亿元,增长56.2%。
  
  二、2006年发展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刚刚闭幕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分析了当前的国内外形势,提出2006年发展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进出口总额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完成上述目标,要靠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发展改革系统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职责,搞好规划,开展试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调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争取新的大型商品粮基地后续项目,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基本稳定。积极调整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力争畜牧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48%。加快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抓好禽流感的防控工作,落实好扶持家禽饲养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着力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明年国家在“水、气、路、电”四个方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这些重点,积极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安全饮水、沼气、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区开展“以煤代木”项目试点,全面实施通乡油路建设工程,全年安排建设通乡油路2250公里,争取解决360个行政村的通路和525个村(嘎查)的通电问题。
  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公共事业。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加大对农村牧区贫困学生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支持力度,力争全部完成剩余8个旗县的“两基”达标任务。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旗县扩大到39个,相应提高补助标准。继续实施“西新工程”、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提高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面。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稳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继续通过投资补助、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支持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保障农资供应,防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落实好各项支农资金和农牧业补贴资金,逐步建立对化肥、柴油等农资直接补贴制度。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加快转变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提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比重。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基地,加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煤炭方面,重点抓好准格尔黑岱沟、霍林河一号露天、伊敏一号露天等大型煤炭基地项目建设,新开工伊敏五牧场、哈尔乌素露天等煤炭项目,力争新开工煤炭生产能力4000万吨,煤炭产量确保达到2.6亿吨以上。电力方面,重点抓好呼伦贝尔直送辽宁坑口电站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准格尔电厂三期等项目建设,争取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700万千瓦,全区电力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全力推进巴音杭盖等5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国家级太阳能利用示范基地的前期工作,风电开工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继续加强输变电通道建设,重点推进呼伦贝尔至辽宁、霍林河至东北、蒙西电网至京津唐第二条等送电通道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核准并开工建设。化工方面,加快建设神华集团180万吨甲醇、大唐多伦46万吨煤基烯烃等续建项目,争取博源联合化工一期60万吨甲醇、亿利集团18万吨聚氯乙烯等项目建成投产,力争新开工建设伊泽矿业180万吨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乌海海吉氯碱二期扩建等项目。全年新增甲醇生产能力60万吨,聚氯乙烯22万吨,烧碱22万吨。冶金机械方面,继续加快包钢6号高炉建设步伐,力争包钢钢铁生产能力达到双1000万吨,努力推动包头铝业、希望铝业和霍林河铝业达产达效,加快一汽呼和浩特工业园、众环集团数控机床部件生产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大型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农畜产品加工方面,要继续以乳、肉、绒和粮食加工为重点,争取蒙羊150万只肉羊加工、通辽梅花味精三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
  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按照自治区政府对第三产业60条政策的分解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强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呼和浩特金鹰集团CBD中心、海拉尔新桥农畜产品市场、包头煤炭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要依托优势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营等方式,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继续做大商贸流通和交通运输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自治区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社会事业、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部门的准入条件,加快推进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在项目审批、投资安排、贴息担保等方面,实行与国有经济同等的待遇。要完善中小企业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治乱减负工作力度。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实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程,以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广泛开展校企合作,落实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院校的技术合作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区外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发展稀土、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实施稀土永磁电机、汉鼎光电等高新技术项目,做好羊胎盘复方转移因子乳化液、1.2兆瓦以上直流驱动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等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控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按照国家已出台的钢铁、电解铝、煤炭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继续依法淘汰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整治力度,使地方煤矿数量缩减到500处,尽快淘汰敞开式和产能低于1万吨的小电石炉,土焦和改良焦设施,300立方米以下煤铁高炉和20万吨以下炼铁转炉电炉以及5000千伏以下矿热炉、100立方米以下铁合金高炉。鼓励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行业进行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保持适度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对已经批准建设的项目,要积极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对已经上报国家待批的项目,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争取进入审批程序并核准建设;对自治区管理的项目,要协调相关审批部门进一步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根据今年国家投资的重点,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抓紧策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增加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毕拉河、红花尔基、红吉等重点水利项目,积极推进文得根、海勃湾水利枢纽、“引哈济锡”“引绰济辽”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集张、海满复线等铁路续建项目建设进度,新开工建设大同至包头、包头至石嘴山电气化改造和准格尔至朔洲等重点铁路项目,建成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全年新增铁路里程124公里。继续加快呼和浩特至东胜、白音察干至集宁至丰镇、赤峰至通辽、海拉尔至满洲里等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国道110线临河绕城公路、赤峰至平庄等重点公路项目,建成国道208线二连浩特至赛汗塔拉一级、白音察干至丰镇高速和国道304线鲁北至通辽一级公路,全年新增公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200公里。民航要继续抓好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建成鄂尔多斯机场和海拉尔机场扩建项目,新开工建设阿尔山机场和赤峰机场迁建项目。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责令进行整改;对已经批复长期没有动工的项目,要注销批准文号;对已经划拨出去的资源,要限期回收。进一步强化对国债资金、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政府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调度管理,推动项目落地开工。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配合,做实固定资产投资总量。
  (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抓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以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废水资源化项目、共伴生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研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能耗目标考核体系和节水标准体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组织包钢、包铝、乌兰水泥和蒙西工业园区等已经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的试点单位,实施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加快煤矸石、粉煤灰、低热值褐煤等资源综合利用步伐,争取开工建设蒙西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抓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力争全年完成“三化”草地治理面积200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万公顷。加强“三河三湖”污染防治和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加快黄河、松花江等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前期工作步伐。广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做好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五)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我区市场价格秩序已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一些部门和单位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仍然存在。要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煤电联动机制,逐步实施新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大用户用电直供试点,扩大城乡用电同价覆盖面,实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积极做好推进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合理的用气价格。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扩大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试点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实施范围,实施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制度。
  加强收费监管。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开展全区公示工作的全面评比检查,做到公示内容准确无误,公示形式规范标准,公示时间及时有效。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收费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力度,清理整顿涉及教育、住房、“三农”、医疗等相关收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行为,搞好价格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法规,制定出台我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强化物价监测。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防患于未然。继续实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通报制度和“两条控制线”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城镇化。继续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吸纳产业和人口的能力,明年要重点开展城市供水管网和西部中心城市环保项目建设,加快32个县城供水续建项目建设进度,抓好西部12个中小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状况。要把推进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完善小城镇规划,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力争使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加快东部地区发展。研究制定呼包鄂地区和蒙东地区区域发展专项规划,在继续保持呼包鄂等优势地区快速发展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区东部盟市已经纳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强与东北三省在政策、规划、项目等方面的对接,加快西乌旗至阜新等铁路项目和乌兰浩特至白城、海拉尔至甘南、通辽至双辽、赤峰至朝阳等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构建与东北三省联系的快速运输通道。要围绕增值税转型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企业破产及债务减免等,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继续加大对东五盟市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委机关与东五盟市之间干部定期交流机制。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三少”民族地区和其它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经济发展。切实做好扶贫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战略和扶贫移民工程,力争使600个贫困嘎查村实现整体脱贫。

  (七)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充分利用当前宏观形势较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逐步消除体制性障碍,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国家将要出台的邮政、烟草、铁路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关于扩大部分旗县(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试点意见》,选择一批旗县(市)推进试点工作,减少行政管理层级,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全面开展以撤乡并镇为主的乡镇机构改革,对乡村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适时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三是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研究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和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俄蒙在资源开发中的合作,推动庆华、神华、鲁能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一批跨国合作项目。继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明年力争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1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引导企业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妥善处理贸易摩擦,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明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达到55亿美元,增长12%。切实抓好原木、原煤和原矿的落地加工,促进口岸经济快速发展。
  (八)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事业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支持就业容量较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从政策、资金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方面鼓励扶持各类有就业需求人员的自主创业活动,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在重点做好农村牧区基础教育的同时,启动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明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60%。继续实施“211工程”,加强重点学科建设,2006年普通高校计划招生8.5万人,增长19.7%。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和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完成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任务,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旗县和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项目建设。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明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加快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围绕边境旗县给排水、蒙医医疗机构建设、内蒙古综合医院等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三少”民族地区通路工程和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内蒙古博物馆、体育馆、乌兰恰特大剧院、北京内蒙古大厦等60周年庆典工程,全面推进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九)加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分析,认真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适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进一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继续坚持月度分析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高质量完成季度和年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明年要特别加强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11个国家控制的产能过剩行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
  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等宏观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按照国家安排,明年要做好对宏观调控实施三年来的评估总结。研究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组织编制乡村道路、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专项规划。配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回顾总结。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东部盟市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保障和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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