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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丽燕

   摘 要: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作者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 家庭教育; 存在问题;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 G6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3-0081-01
  
   一、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教育的影响
   儿童自出生之始,就受到本民族传统文化和社会规范的包围、洗礼。我国自古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传统,由于我国古代社会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及人才选拔方式的影响,传统的“学而优则仕”及光宗耀祖的文化心理在今天的父母身上依旧体现。重视孩子的教育投资已成为了普遍现象,其表现就是父母们往往无视儿童的兴趣爱好与能力,逼着孩子学钢琴、美术、舞蹈等,甚至不惜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全力培养“神童”,毫不留情地扼杀儿童的天性,剥夺儿童童年的自由。父母们凭自己的个人意愿设计孩子的未来,孩子只是父母的隶属物,没有独立的人格与个性,没有作为独立生存价值的个体应受的尊重。另一方面,家长为了让孩子在未来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占据优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拼命驱赶着他们向着既定的目标奔跑,由此带来就是孩子天性的压制,尊严的践踏以及需要的忽视等等。
   (二)家庭教育的偏差
   一是关注过度。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使得其对孩子过分关注并逐渐形成了不恰当的教养态度和教育方式,如让孩子过度参加名目繁多的课外班、对孩子过度干涉、保护和过度期望等。对于孩子而言,适度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过度的教育却会导致孩子产生各种身心问题。例如,学习上的过度教育易造成孩子对学习丧失兴趣出现厌学现象;生活上的过度教育会使父母过分干涉、保护、溺爱孩子,剥夺孩子的参与权或体验真知的机会,剥夺孩子的兴趣爱好,阻碍孩子良好个性的养成,甚至会压抑儿童想象力及创造力的发展。真正的教育应是儿童自我教育与主动发展的过程,关注过度只会阻碍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是重智轻德。如今,父母期盼孩子将来成才的愿望之焦点已从追求德才兼备偏向单纯的智力开发,宁愿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和智力水平上,而极少关心孩子的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如传统美德教育、情感教育等。日本儿童教育专家井深大曾提到“迄今的教育仅把焦点集中在智力方面,只追求了‘一半的教育’,而忘却了培养人的精神或树人的‘另一半的教育’。……智力的发达可以通过事后的努力来实现。但是精神问题一旦丧失时机,事后就无法弥补。”[1]且幼儿的家庭德育多停滞在观念、知识的灌输与说教层面致使德育难彰其效。如生活中家长们会不厌其烦地告诉孩子对与错的准则,但却往往忽略践行的过程。
   (三)家园教育的失谐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幼儿逐渐成为家庭的小祖宗、小太阳,成为家长们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而家长对幼儿的过分控制或过分娇惯放纵却极易让幼儿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任性、懒惰、依赖等不良品质。例如在幼儿园中,教师教育孩子要懂得珍惜、爱护公物,但某些家长却教孩子在幼儿园里任意拿取玩具、独占玩具,或对倒在地上的椅子、流水的龙头等情况熟视无睹,在家更是放任孩子为所欲为;许多孩子在幼儿园是个“乖宝宝”,在家里却成了“小皇帝”、“小公主”;熟知《孔融让梨》故事的幼儿,在现实中并不懂得尊重父母等等。类似这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不一致的现象,在部分程度上有可能削弱甚至抵消了教师在幼儿行为习惯培养上所做的努力,甚至由于缺少沟通等原因,二者间还可能存在着某些抵触,幼儿园教育效果起不到应有的积极作用自然大打折扣。
   二、应对策略
   (一)家庭教育的前提:尊重儿童
   家长要尊重幼儿的知识经验、能力水平、个性风格,甚至是幼儿所特有的稚气、调皮和不成熟产生的“错误”;要相信幼儿有自己的见解,相信幼儿具有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尊重儿童,意味着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宽松的环境和自由发展的空间。不要用太多的规矩限制孩子的自由,尽量把自己对孩子的要求转化成对孩子的建议。但宽松的环境并不意味着放任,父母履行适当的约束权也是必要的。当孩子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家长可适时地提供建议和指导,进行良好的沟通,让幼儿自觉体验家庭教育带来的和谐与自由。唯有使儿童成为自身行为规范的真正主体,使“他律”变为“自律”,儿童才能在一种有限却又相对有序的环境中得到自由的发展。陶行知先生早就呼吁“解放儿童的创造力,解放儿童的头脑,解放儿童的双手,解放儿童的口,解放儿童的空间及时间。”这六个解放在今天同样具有现实意义,家长适度地“放”,也许会放出一个好孩子。
   (二)家庭教育的方法:言传身教
   俗话说:“身教胜于言教”,注重言传与身教的结合是我国历代家教卓有成效的法宝之一。榜样是无声的语言,它可以提供正确的范型让幼儿模仿、学习抽象的行为规范与标准,达到“无声胜有声”的效果。如同苏联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对儿童幼小的心灵来说,榜样与范例的作用就像太阳光一样重要。”[2]《老子・四十三章》云:“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所谓“不言之教”即以自身的行为进行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尤其是家长自身的言传身教,从小事小节到人生观、世界观的树立都会对幼儿产生全方位的影响。家长除了给孩子语言上的要求与期待,更要做做行动上的楷模。要让孩子爱学习,家长就要经常阅读或是与孩子进行有助于良好阅读习惯养成的活动加深幼儿的印象;要让孩子讲卫生,家长就要有洗漱的好习惯;要让孩子懂礼貌,家长就要待人和善、大方。而言行不一的家长,是难以收到教育效果甚至会使以往的教育成果毁于一旦。同时,家长也要给幼儿提供大量行为实践的机会,引导孩子将所学的知识、所模仿的行为迁移到相似的生活情境中,将外在的要求和约束逐步内化为幼儿自觉的要求,才能实现幼儿的自律、自控和自主。
   (三)家庭教育的保障:家园共育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由于文化水平、成长背景、性格特征的差异,家长在教育观念、方法上也存在差异。家长间互相抵制、相互矛盾的结果往往是让孩子无所适从,其教育结果也可想而知。因此,家庭教育也要讲究整体配合,相互协调,让父母及长辈们都参与其中,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给孩子一个和谐整体的家庭教育。其次,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也要通力合作,成为好搭档,共同承担起幼儿的教育任务,共同发挥家园共建、家园互动对孩子的教育影响作用。很多时候幼儿家园表现的不一致往往是由于教师与家长之间缺少交流沟通而造成的,孩子身处在社会开放的生态环境中,仅靠家庭教育是不能够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的。家庭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使教师之间、家园之间形成教育合力,才能影响和教育好孩子。例如,教师可通过问卷的形式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行为表现,从而找到相应的教育对策,在教育上尽可能做到有的放矢和因材施教;通过“家园联系簿”把每个时期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的重点及教育方式告诉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同时也及时听取家长的要求,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等。
   参考文献:
   [1] 郝士艳.当前家庭教育的主要误区及对策[J].教育导刊,2009(10):59-60.
   [2] 卢乐珍主编.幼儿道德启蒙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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