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视域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更新改革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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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令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相应的养老保险体制也加快了更新转变步伐,然而基于双轨制退休金管理模式令本来就存在一定收入差距的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收入上又体现出难以逾越的鸿沟,进一步加剧了人才流动、社会公平等问题。因此本文基于公平视域探讨了如何由制度设计、计发养老金方式、提升工资制度等层面切实解决收入鸿沟问题,进而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全面改革与更新发展。
[关键字]公平视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前言
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是社会保障事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数十年的发展改革中,我国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完成了社会统筹与账户个人完善结合的相关体制,然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也令一些行业中的新问题日益凸显。基于社会身份与地位特征,现行我国养老保险体制被分为四类层次,即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农民工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这一制度无论在计发方式还是待遇水平层面均包含着较大各异性,因此长期运营管理后必然进一步令养老人群的不同引发养老金收入差距的产生,并呈现出逐步扩大趋势。由社会公平视域来讲,该类分配收入的不公平显然是不合理的,需要我们完善改进、全面更新,逾越差距鸿沟,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的创新发展。
2、养老保险收入产生鸿沟的危害
我国正处在传统计划经济合理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度时期,因而人才自由流动成为该时期的显著特征之一,合理的人在自由流动可有效完善并推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基于养老保险双轨制体制现状,令自由选择的人才往往在换工作时会考虑到基于此状况引发而来的机会成本问题,也就是转移养老关系接续及养老金待遇等问题。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退休金体制主体实行单位人员全面现付现收体制,工作人员则欠缺积累个人账户,倘若其自由选择进入企业服务,则必然面临账户个人部分缺失问题。同理企业人员倘若加入机关事业队伍,则其原来个人账户的积累部分也呈现出如何处理制度不明确等问题。这样一来势必令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自由性被不良扭曲,令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主体活力受到了不良损害。同时差异化持续增加的养老保险收入差距待遇也进一步激发了不公平社会矛盾。基于种种制度设计与历史方面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退休养老金待遇层面具有较为优厚的特征,甚至会远远高出条件相同状况下企业工作人员,因而引发了众多社会群体成员产生的不公平之感,进一步对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加剧了不稳定因素的激发。再者机关事业单位优厚的养老保险金制度侧面也构成了政府较为显著的财政负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收入的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的持续扩充将会令这一负担持续扩充。
引发养老保险收入鸿沟成因
引发我国养老保险体制产生收入鸿沟的成因在于设计制度、差异计发养老金方法、增长工资体制存在差异性等因素。我国现行城镇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体制主体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结合的形式,并逐步实现了基本社会化发放与管理,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之下却始终沿用传统意义的单位保险模式,实行现付现收管理制度,并采用单位发放与管理形式,其离退休员工无论生老病死各类状况均由原单位统筹全权负责,这样进一步令其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在计发方式上城镇企业单位主体采用指数化方式,将平均社会工作作为基数,令其同职工在职缴费水平直接挂钩,而我国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却采用职工退休档案工资为基数,该基数多在工作人员离退休时期上升至最大值,因而令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替代率方式产生了明显差距。再者由增长工资体制来看,城镇企业增长工资需挂钩于自身企业效益经济提升,并具有一定自主化的分配薪酬权利,而机关事业单位却主体采用职务工资管理方式,机关履行职级工资而事业单位则履行津贴加级数等级工资方式。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还逐步实行了定期升级与奖励工资体制,由此进一步拉大了其与企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令与之相关的计发养老金也反映出了一定的收入鸿沟问题。
4、解决鸿沟、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更新改革
4、1秉承科学原则,统一构建养老保险体制
为有效缩短差距、填平养老保险既定收入鸿沟,我们必须秉承科学实践原则,即坚持员工不同、方法不同、新人新法、老人老法原则,统一贯彻养老保险体制,科学设计相关制度。我国国务院早在九五与九七年便推行颁布了有关全面推进企业职工保险养老体制改革与统一构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的相关决定,进而逐步确立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结合的养老保险基本管理制度,该规定中提出了新人新法、老人老法的科学管理原则,笔者认为这一原则应同样适用推行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即实施改革之前对于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仍然依据原有规定进行养老金计发,而在实施改革之后新进参加工作的人员应依据新一轮规定管理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改革实施前期已经进入单位参加工作且没有退休的员工则应科学相应制定保险养老接续转移体制,进而有效保证其养老保险待遇收入水平不出现不良下降现象。另外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体系内含的显著特征在于碎片化,也就是说社会群体的不同令其享受的养老保险服务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正如前文所述的四类模式,该层次化管理模式同我国政治结构、历史传统与社会二元化结构密不可分,然而过于细化的制度划分会给流动人员带来较大不便,且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也尤为显著。因此实践改革进程中我们应有效统一过于分散的层次化体制,致力于在全国上下合理推行统一且唯一的保险养老体制,同时注重设计制度的灵活性与简便化。
4、2转变计发方式、合理调整增长工资制度,构建职业年金体制
4、2、1转变事业单位计发养老金方式
事业单位员工即将退休时期其工资一般会上升至至高点,倘若以此作为计发养老保险金基数显然进一步拉大了同城镇企业员工保险养老金收入差距,同时也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因此我们应合理更新机关事业单位计发养老金基数,例如采用公务员工资平均值作为基数,进而有效缩短鸿沟。
4、2、2合理调整增长工资体制
工资体制增长环节我们应在不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尽可能创设完善城镇企业员工提升待遇薪酬的方式,进而显著缩短社会两类群体现实存在的差距问题。
4、2、3构建职业年金体制
我国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金管理制度全面依赖确定待遇型现付现收体制,该制度存在显而易见的弊端问题,因此我们应科学引入确定缴费型积累基金体制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金制度体系中,进而全面构建自愿型职业年金体制,相应构建公务员个人账户,在管理与运行基金层面我们可科学借鉴城镇企业相应年金管理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险应科学构建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两部分,进而有效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科学弥补统筹社会部分计发退休金标准更新改变引发的下降待遇缺口,确保总体待遇水平保持不变,进而充分激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5、 结语
总之,有效缩短与填平现行显著存在的养老保险收入鸿沟是公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管理体制的重要动因,因此我们只有合理转变传统单一现付现收保险管理体制,统一化制定更新改革策略,才能有效缩短差距、规范化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管理,推进和谐型、秩序型、公平型社会的全面、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守纪.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统一改革的思路[J].公共管理学报,2009(1).
[2]杨立雄.中国养老金待遇差距问题研究[J].新视野,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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