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二元经济下的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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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一角度探讨了二元经济机构下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先简要分析了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生和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影响,并着重分析了作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和不同的改革试点方案的对比探讨了适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期为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二元经济 农民社会保障 制度透视 养老保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由分离到融合已经成为了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在现在特点的阶段中,由于计划经济下优先发展工业等制度的安排,导致中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种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也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中,我国的城镇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的居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一整套的社会保险制度,另外建立了救灾、救助、社区社工、社区帮扶等社会保障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构成了完整的社会保障网络,为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了较为完善的保障。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较晚,并且在保障水平、保障力度、保障范围方面远远逊色于城镇。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作为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受到二元经济结构影响最大的部分之一。因此,其改革和试点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我国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农村的养老保险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接受着巨大的挑战。
1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现代社会的挑战
我国整体人口的老龄化速度加剧,与之相对的农村老年人口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农村青壮劳动力的转移导致了我国“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并且,由于部分地区农村土地的征用以及土地的流失等问题,农民土地的拥有量的下降导致土地养老困难。二元结构下劳动力流动加快,并且在计划生育体制下,“养儿防老”越来越举步维艰。
2 农村养老保险的缺失阻碍发展
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不同步。以至于在农村,因老致贫的现象十分普遍。而这种贫困与目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平是不相称的。农村养老保险的缺失会阻碍构建和谐社会,阻碍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同样,这样不健全的或是缺失的农村养老保险也加大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
3 农村保险制度的建立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需要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风险因素加大,特别是老年风险对于个体的冲击力也在增加。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全面稳定、发展、持续的需要。
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方案
在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和发展中,我国探索了多种不同的养老保险方案。这些方案都受到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这些方案包括个人账户积累制度、免费的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和集体补助并存等方案。在这里笔者选取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方案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1 个人账户积累制度――《养老保险基本法案》
1991年民政部公布了《养老保险基本法案》。法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度即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分别记在个人名下,投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后,按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发放标准。依照《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方案》 规定,保险对象为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确认,组织投保,缴纳保险费的年龄为20周岁到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后。资金筹措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参保人的月缴费标准设 2、4、6、8、10、12、14、16、18、20 元 的10 个档次,供不同地区及乡镇村企业和投保人选择,交费标准范围的选择及按月或按年交费,均由当地市县政府决定。领取养老金从60岁开始,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支付标准。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死亡者,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领取养老金超过十年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这也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现行的以个人账户积累为基础的以农村养老保险。
1.1优点
第一,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国家三方的责任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不给政府增添负担。第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弄明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都纳入个人账户,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 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第三,农村务农、经商人员采用同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第四,个人缴费,个人使用,不会给下一代遗留问题。代际之间比较公平。
1.2缺点
1.2.1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由于实行完全积累型的个人账户制度,使得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账户积累期限和积累规模,投保期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受益越多。这就导致了保险只保小不保老,只保贫不保富。方案规定的目前投保对象为 20 至60 岁的农村居民,相对于如一次性缴保费 100 元,对于现在 20 岁的人来说,60岁时领取保险金每月能拿 104 元,对于现在 40 岁的人每月只能拿到 11 元,对于 59 岁的人来说, 60 岁时每月拿不到 1 元钱。因此现行制度只能是未来老年人受益,而现实老年人和中年人将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真空人群。而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 2 元 / 月的农民交费 10 年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4.7元,15 年后每月领取 9.9 元,如果考虑管理费上涨,银行利率下调,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到的保险金会更少。
1.2.2共济性差,风险大
个人积累制的农村养老保险一般是以县为单位运行。以县为单位运营,一方面,共济性差。将社会性的养老风险在县一层的人口中分摊开来就很有难度。因为县域内的人口指标差别很小,同一年龄层的老龄系数、疾病谱、家庭结构和收入水平等基本趋同,这就是保险系统内的互补和互济性很差。另一方面,储蓄基金以县为单位运营。受到相应的决策层的决策水平的影响加大,又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所以风险较大。
2 免费的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
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以免费为前提,在农村老年居民年老以后可以从政府得到相应的等额的养老保险金。普惠制会减轻农民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农村低收入这的负担。对于政府来说,没有基金增值压力。但普惠制不能体现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强调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全球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趋势。 我国农村老龄人口规模大,完全依靠政府养老难以实现保基本生活的目的;而且目前正处于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完全由政府承担的普惠制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值得商榷。
3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单一的,是与其他系统交织在一起的,是一个各种相关政策的目标组合,也是不同价值观的组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该纳入一个城乡一体化的制度框架之中,构建自成体系又相互协调的目标组合,将各种单一计划整合覆盖在总体计划之中。可在此基础上拓宽农村养老金筹资渠道,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方投入的新的缴费机制,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具体确定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的运行方式,满足农村居民的多层次需要;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形成城乡相互衔接,统一体系下的差别养老保险,保证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转移;注重发挥家庭和土地、社区和社会支持体系的功能,实现农村土地和家庭传统保障各具特色又优势互补。
3.1 优点3.1.1 打破城乡界别
养老保障体系按年龄纳入老年保障制度或新建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现“五统一”,即保险制度、缴费标准、保险待遇、衔接办法及基金管理的统一。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范围内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差别,有利于社会流动和社会公平。
3.1.2 城乡居民可弹性缴费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具有银川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银川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制度采用弹性缴费办法,居民可在缴费标准的上下限之间,按照各自缴费能力选择。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月享受养老待遇。弹性制的方法有利于参保人员依照个人的情况缴纳保费。一方面,扩大了参保的覆盖面:另一方面,有利于参保人员的现时生活的基本保障。
3.1.3 可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资格的人员。实现了制度的衔接。
3.2缺点
第一,省际转移不灵活。目前这种保险制度只有几个相对发达的地区存在,对于上述政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省际转移仍然有困难。第二,城乡使用同一最高缴费标准。银川市城乡收入差距为正在加大,使用同一标准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第三,对低收入者不利。第四,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集体补贴和政府补助能力较弱。保基本困难。
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可以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覆盖面。其实传统养老向社会养老的发展,不是两种保障方式之间的简单替代,而是家庭与社会在承担养老义务中主次角色的换位。农村养老逐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体现了社会资本共筹和成员间风险共担,是衡量一个社会群体成员间的社会凝聚力,相互信任、互惠和团结。深刻理解和把握老龄化引发的社会经济后果及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适宜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真正的有益于民生、经济和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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