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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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时代的发展,城乡规划越来越趋于现代化,但是在如今新形势下的城乡管理工作中出现了新的问题,文章结合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对一些城市城乡规划管理中所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并以此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城乡规划、规划管理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江山市的城市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区域发展条件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江山市规划建设局于2001年年底开始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2003年11月3日,省政府批复了《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其内容为:内容为区域经济角色定位;合理确定城市性质;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优化城市结构与形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构筑城市绿色脉络。
现如今,通过城乡规划的正确指导,中等城市的规划建设突飞猛进,从之前的总小城市逐渐演变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的中等城市。城市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城乡规划,而城乡规划管理在城市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和矛盾,这些都是急需研究和解决的。
一、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所出现的问题及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一项行政管理工作,可分为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1、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
城乡规划编制一般分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城市详细规划编制。通过近几年的规划实践,得出结论。当前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其首要任务是研究和确立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建设用地分布、功能分区、交通体系。绿化建设等,而重点是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
如今的城乡规划设计业务已注入市场,而中小型城市在规划方面的经费往往不充足,甚至认为可有可无,致使城乡规划设计深度达不到,往往是编制了规划也难以实现。中小城市的城市规划往往聘请的是比较有权威的规划设计单位,他们往往对于当地城市了解不够,所掌握的资料也是手头仅有的文字资料,对城市结构形态,风俗民情了解不深,所编制出的规划往往偏重于理论,规划设计图在实际应用中很难实现。同时规划编制也往往易受到“钱力”和“权力”的干扰,规划的权威性在“钱”、“权”面前往往显的苍白无力,政府因招商引资心切,总是随意更改,曲解规划现象,造成规划成果成为“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现实建设和规划设计的目标相距很远。而规划审批管理也存在着随意性。
2、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困扰。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在前期报批阶段把握很好,但问题往往出现在竣工验收阶段,因这个阶段人力物力不足,往往只是走程序,没起到实质性的作用,造成有些项目违规超标。同时也因为规划管理权力不集中,各部门各行其事,造成各管辖区域之间规划不衔接,致使整个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失去作用。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是项社会活动,具有社会属性。因为城乡规划建设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已编制好的规划容易受到尤其是领导阶层和外资开发商的干扰。近年来,各地普遍进行招商引资,因争夺项目,往往对投资者实行优惠政策。进而打破了正常的规划管理,致使城乡规划管理运作易受到投资建设方的干扰。随意更改规划,不按照审批的规划进行建设,投资者往往主球利润最大化,城乡规划管理所制定的规划要求与他们少花钱多建房的愿望相饽而持,于是乎就开始托关系,找路子,给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造成压力,致使许多建设违反规定,形成恶性循环。倘若出现问题,则不是领导已调走就是升迁,承担责任的还是规划管理部门。
规划权力和规划管理的关系应该为一致的,但现阶段的规划管理体制不顺,或交叉或并列,往往出现多头管理或无人问津的现象。一些城市因为规划管理权力的分散,中心城区和开发区规划管理之间缺乏联系和交流,每个部门只考虑各自所管辖的区域内的利益,造成了控制无法衔接,部分道路无法拉通,路网体系不够顺畅。目前,规划界出现两种城乡规划管理权限的倾向。一种是将城乡规划管理权限集中在市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一种则是把城乡规划管理权分散到区、县级规划分局。城乡规划管理集权与分权通过实践表明各有其优缺点。集权有利于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但容易造成管理人员不足,反之,分权有利于各方面工作激情的提高,但却存在不能统一规划管理的弊端,造成各区为追求自身利益而进行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3、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则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目标,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城乡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实施城乡规划,进行行政检查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城市建设违反城乡规划的现象中经常遇见的就是违章建筑,如何有效杜绝违法建设行为是困扰规划管理的一大问题。
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所涉及的是城乡规划实施的最终结果能否实现规划管理的预期目标。因城乡规划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强,专业管理人员不足,存在效率不高,监督管理力度不强的普遍现象。同时因为在管理工作中群众参与的比较少,缺乏群众的有力监督。
二、针对城乡规划管理所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和建议
1、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对策
首先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的投入,在新的城乡规划法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其次合理调整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前提下加快扩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确保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打破传统编制模式,简化编制内容,合理缩短编制时间,进而突出总体规划的综合性、整体性、战略性和地方性,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
然后就是需要运用高科技技术来提高规划设计的水平和质量,例如运用数码信息技术思考和制作城市空间发展的情节模拟,对城市的建筑工程、建筑群体、环境等进行空间虚拟,及时发现将会出现的城市建设问题和指出城乡规划管理所面临的任务。
2、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所面临问题的解决对策
根据实践,对困扰规划实施管理的因素,首先要健全城乡规划法制体系,运用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明确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不是“权”、“钱”就能解决的问题。其次,就是在实施管理过程中还需加强城建、房产管理等部门间的合作,在竣工验收阶段要联合城建、房产管理等部门对项目严格按照报批图纸进行验收。城乡规划实施管理需依据管理过程分别实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3、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孙在问题的对策
城乡规划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内部的协调性。须建立城乡规划管理系统的信息反馈网络。同时为了杜绝验收数据的弄虚作假,竣工验收的数据要做到能够和房产等部门的共享。对于违规建设要查一处处理一个,并把要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的结构及时的公开公布,以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小结:
现代城乡规划的产生是基于实践的要求而出现的,我们要在实践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切实创新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使城市建设走向“持续、健康、高速”的发展轨道。如何科学的把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两型社会”完美的相结合,是目前尚需在城乡规划管理实践中不断开拓探索和完善的。同时也需要我们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不懈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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