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综述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工作经验,以工程造价管理为研究对象,就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进行一个简要分析。首先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要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 ,结合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合理的确定造价并有效地控制造价,把握当今科学的脉搏,实行先进的管理手段,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企业经营效果。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必须要强化工程造价的约束机制,其次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最终既维护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又最大程度促进微观效益和宏观效益的统一。其次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点,比较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分析了现阶段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实施的一些建议。我国现阶段工程造价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是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工程价格机制,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求企业自主报价,由市场交易形成建筑产品的价格,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与原则
  1.1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
   (1)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的使用,从而合理调整工程投资与供需关系。
   (2)用控制基建工程建设总规模和调整投资结构的方法,从而达到防止盲目建没,重复建设的目的。
   (3)加快工程建设速度,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速工程建设投人产出的良性循环。
   (4)延长固定资产维修周期,减少维修开支,降低基建工程建设全寿命费用。
   (5)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核算、经济核算和其他经济、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2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
   (1)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应立足于客观实际,充分考虑动态因素,严格执行定额及法规,既不能高估冒算,也要避免少算漏算 (2)统筹兼顾原则。在确定基建工程造价时,要把降低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能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又能有效增实视社会效益的目的
  2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三种形式,既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但是从实践操作来看,完全固定的价格合同实际上并不多,这是因为受市场环境等等诸多技术、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多按照合同既定的价格执行,也就是往往都是超出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所以固定价格合同也并非造价就一成不变。所以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根据该装修工程特点和甲方的资金状况,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可调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例如双方给出行情定价的方式,当市场行情(某重要行业价格网或相关媒体的价格信息)发生明显变动,已经影响到合同工程的施工及执行,双方就可以依约定的价示调整方法来进行处理。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点
   (1)有利于从政府定价转化到市场定价,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市场定价”。它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合理降低工程成本。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周期长,工程变更多,风险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效地降低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不负责,这部分风险由业主承担,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保证施工项目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统一工程量,有利于节省时间,较好地规范招标市场,降低社会成本,公平竞争,有利于工程索赔的控制与合同价格的管理。
   (4)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随着建筑市场改革的深入,要求施工企业强化竞争意识,不仅是技术装备的竞争,也是先进的施工工艺、管理的竞争。工程量清单可以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
   (5)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确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把过去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价格模式改变为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市场等因素充分细化到单价中的“动态价格”形式,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
   (6)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市场竞争的规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能竞争出一个合理的低价,可以显著提高业主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及革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在合理低价中获取最佳的利润。这对承发包双方均有利,对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更为有利,是一个多方获益的计价模式。
   (7)工程量清单为业主中期付款和工程决算提供了便利,业主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拨付、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和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资金的预备和布置,保证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和进行投资控制。
  4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主要区别
   (1)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而现行的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清单定价原则是根据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传统定额计价是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的。
   (3)计价价款构成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是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中体现了施工中必须发的工程所需的费用以及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也没有考虑风险因素。
   (4)计价过程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方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把清单的项目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传统定额计价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5)计价方法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需组合计价;传统定额计价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
   (6)工程风险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利用并承担差量的风险,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传统定额计价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差价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

  5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一些问题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为招投标市场增加了透明度,但是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较广,有些问题还相当复杂,真正推动实施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现行预算定额对于项目的划分过细、过繁,可能会造成工程量清单的形成过于依赖定额,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后,特别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标底不再是中标的直接依据,因此,标底编制单位容易忽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此外,现行的许多招标评标办法运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方给出了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方去填单价,这样就给了投标方公平竞争的机会,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但是,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仍然是套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平均消耗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乘以自己在支付人工、购买材料、使用机械和消耗能源方面的市场价格,再加上分摊到项目清单上的其他费用。这样,投标报价不能反映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没有体现自身的优势,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
   (4)工程量清单质量参差不齐,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特别是目前建筑市场上还存在一些“三边”工程,加之一些工程在没完成设计之前就开始招标,只能先编制一个粗略的清单,给清单计价的有效执行带来了很大困难。
   (5)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所获取的人工、材料、机械价值、新工艺、新技术费用等数据资料精度不高,不及时也不全面,无法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判定。
  6 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建议针对现阶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及招投标的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建设与管理,更全面有效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施工设备情况、材料及来源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尽快制定体现本企业先进性的内部定额,不仅可以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还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的依据;尽快建立企业询价体系,真实地反映市场行情,预测短、中期的市场价格走向,适合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
   (2)发挥建筑行业管理的整体优势,加强工程造价的监管。从工程前期入手,对招标文书、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工程结算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低于成本报价、阴阳合同和恶性压价等扰乱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监督,使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3)进一步完善计价规范的细节细目,从最初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到招投标阶段,再到施工、竣工、交付使用及今后的保护维修各个阶段的细节都应做出详尽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确保工程各个阶段都有法可依,从而减少纠纷、矛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678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