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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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是我国产业的重要组成,其工程质量的优劣同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施工质量验收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于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十分重要。下面,本文就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对其相关内容加以明确。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问题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仅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亦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从工程质量的形成角度来看,形成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工程施工,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为了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问题加以明确,从而为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形成与验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形成
建筑工程的生产是由施工来实现的,施工指的是依据设计的相关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在施工场地上进行生产活动的建造,是将设计施工图纸付诸行动,构建工程实体产品的活动。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建筑工程施工,是影响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因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各工种、各层次、各工序的操作质量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要实现对建筑产品实体质量的控制,就要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指的是建筑工程基于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由建筑活动相关单位对检验、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共同做出抽样复验,以相关标准为依据,运用书面的形式来明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层次中间验收两个方面。通过对建设中间产出品和最终产品质量的验收,从过程把关和终端控制两个方面来实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从而确保工程功能及使用价值得到要求,使得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以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结构安全,严把质量关,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十分必要。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验收工作应依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专业验收规范来进行执行;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施工主体的自行检测必不可少;3、建筑工程应依据相关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来开展施工;4、只有具备质量验收资格的各方责任人才可开展验收工作;5、若存在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就应由相关单位做好文件的验收工作;6、依据一般项目和主控项目验收方法来进行质量的验收;7、实施建筑结构安全检测过程中,应依据相关要求开展;8、只有具备相关资格的见证检测人员或单位才可进行见证;9、验收人员需通过检查现场来对工程观感质量加以确认。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问题
(一)规范解释和具体工程问题分析
规范管理组接到来信和电话是经常的事,要求对一些具体工程做法给出明确答复。由于规范管理组只负责对工程技术内容的解释,即相关条款制定技术背景的介绍,故这种要求很难满足。当涉及具体工程时,依据规范条款本意理解落实执行则是技术人员的责任。计划经济背景下,事无巨细都有质量规范规定作出强制要求,导致有关人员对规范过分依赖,只知条款,缺乏结构常识和基本概念,不注重质量控制,而很大程度上是对规范的机械套用。尽管规范内容越来越繁琐,但是实际的工程质量并未得到真正保证。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淡化技术而强化验收,对原规范许多内容加以简化,许多技术人员因失去依赖感而无所适从,传统积习的多点暴露出来。质量验收的出路在于提高素质、加强学习,不但要努力学习相关规范,亦应对相关规范标准和专业知识加以熟悉。因此,客服对验收规范的过分依赖,依据自身对规范的理解,运用专业知识,来解决具体的工程问题,是未来从业人员必备的素质。
(二)附录问题分析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误解,认为附录不是正文规范,只具备参考作用。这种看法不对,必须做出及时地纠正,否则会对规范的理解和执行产生影响。依据建设部印发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附录是对标准技术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说明,是正文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备同等于正文标准的效力。作为附录,本身应保持完整,当因标准条文内容较多而对正文表达产生影响时,其试验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图标等均可列入到附录中进行表达。现行规范中的附录均于正文相关条款相呼应,解决了正文中该处比例失衡、内容多的问题。如果没有附录而将其引至正文规范中,无疑会造成文字结构比例的失调,致使阅读理解上存在困难。
(三)未列入项目检验问题分析
现行规范强调质量验收,而对施工方法、操作、管理、技术的内容则相应淡化,对于一些非重要和非关键的工序进行了简化,而并未将其列入规范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将对这部分质量控制要求放弃。确保施工质量是目标,标准规范只是手段,将不违法规范作为目的而不顾目标无疑是本末倒置。原验收规范中以强制执行各种繁琐措施来对质量进行控制,造成相关人员存在“只要不违背规范,怎么做都行”和“只需按照规范即可,出了事由规范负责”两种消极错误的思想。在西方发达国家,只是在结构规范中对质量要求加以提出,并没有专门的施工规范,为达到质量验收的要求,所进行的施工手段、方法、技术等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这种竞争机制促进了质量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亦是现行验收规范的重要目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施工操作、管理、工艺、技术管理的放弃,如存在大量缺扣、松扣现象时,参与验收的任何一方都可将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四)施工质量验收中单位关系调整问题
现行验收规范中强调了验收的重要作用,并引起了各种单位在施工质量验收中地位的变化。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的检验主体,亦是实际质量的决定者,通过自检评定的形式对质量进行控制,并作为验收的基础。相比于旧规范,不再以繁锁的大包干强制做法去束缚企业,施工单位也再不能够以遵守规范为借口逃避责任。质量验收规范给了企业更大的自由,鼓励其技术的进步和积极性的发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企业标准将得到发展,并成为其市场竞争的有力手段;检测单位(检测中心)的作用及工作量也将又较大的增加。作为能够客观提供科学、公正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第三方,以委托、合同的角度参与一些难度较大特别项目的检测或质量纠纷、非正常验收所需的检测,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总论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建设过程,其质量的优劣须依靠各方责任主体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各方责任主体要将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执行到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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