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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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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工程监理是我国近二十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对提高工程质最和工期起到重要作用。从我国工程监理的整体形势上来看,发展的趋势是健康的、良性的,但也存在一些因素和问题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本文将从我国当前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工程监理 素质 问题 对策 规范
   一、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从1988年开始,1996年开始转入全面推行阶段,目前在我国已开展了二十三年,现已为工程建设中一项基本制度,被正式纳入建筑法,因此监理行业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是适应国际市场与国际工程建设惯例接轨的需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问,在我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保障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用,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供献。工程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然而,监理行业自身和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分析当前监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的范围不全面
   我国的监理范围到底是全过程还是仅限于施工阶段?这也是困扰监理界多年,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根据最新使用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健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
  控制》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中关于设计监理的内容。囊括了全过程监理的所有内容,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3、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4、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5、监理责任不落实和监理工作不到位的矛盾
   有不少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空挂监理人员的名字,却不见该人员出现。还有一些监理单位上没有明确监理内容和程序,导致监理工作的职责混乱,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的情况较为严重。从这些|问题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所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紧密,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三、对策探讨
  1、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2、规范监理市场、提高监理费用
   规范监理市场,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台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因此,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及相应管理规定,提高监理取费标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另外,监理企业取费低有相当―部分是因为监理企业不主动所造成的,监理企业要与建设单位据理力争,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新标准,同时派出与之相匹配的监理人员到场工作。如果监理企业能主动地为业主出谋划策,优化方案,力争为业主创造最大化价值。当业主意识到监理费用与监理服务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比是微不足道时,监理在业主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费用自然就可以提高了。
  3、加强监理责任、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作为工程监理单位,要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适应全方位的需要。工程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具备高技能和高素质,因此,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各监理单位应当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多种培育方式并举,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进一步缓解监理人才的年龄、知识老化的问题,促进监理队伍积极健康发展。
  4、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监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体化的过程。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也必须相应地树立一个适应市场竞争的观念和服务意识,要不断拓展自己的经营范围、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要从单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向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迈进,从单一方面的质量控制转向投资、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管理,要学会采用各种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监理服务。目前.我国监理仍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但是应当看到,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勘查设计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因此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管理的行业发展的趋向,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拓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
  5、完善监理制度、加强政府监管
   目前,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少,地方性的规章和法规,数量也比较多,但是,工程监理在市场规则和机制方面还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政府部门应对监理行业工作大力支持,对建设主体其余各方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不能仅仅只对监理行业监管,另外,在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的具体管理也要采取更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鼓励各监理企业引进人才,对不符合资质及管理要求的监理企业予以吊销和降低氐资质。严格控制工程监理企业的数量,改变监理行业鱼龙混杂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的监理市场不断地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江毅 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及评价[J].建筑,2002,518(7)
  [2]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监理概》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12.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0 中国工程监理协会:中国工业出版社出版
  [4]王嘉 刘淼《工程的质量监理研究》建设者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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