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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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求生存和发展,争取施工任务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只要有投标机会就进行投标,有时可能因发生中标工程较多,仅靠自有施工资源往往间歇性不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企业为全面履行和完成中标工程规定的施工任务,只有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参与完成施工任务。
近年来,施工企业一方面通过工程分包解决了企业自身施工资源的间歇性的缺乏,较好地履行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我们应该清晰看到在工程分包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企业受到了经济处罚,有的企业被降低了资质等级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分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施工企业工程分包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分包不规范;分包企业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条款不完备、内容不详细、文字表述不准确、甚至存在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等问题,造成了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加大了企业支出。
虽分包单位的使用,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施工高峰期劳动力的不足、资源缺乏,为顺利完成合同任务作出相当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以及我们管理上的原因,使得分包单位成为我们管理上的一个瓶颈。很长时间,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可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能解决的,需要我们从全方位去考虑。
分包单位资质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比较大,大多数分包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所聘用员工大多是农民工,很多施工人员都是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新手,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分包单位安全投入较少,很多措施不到位。由此一来,给我们带来了管理上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挂靠他人单位承揽工程的风险。在当前竞争激烈且尚待完善的建筑市场中,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在自己资质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挂靠他人单位进行承揽工程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施工企业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分包单位再次分包的风险。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少数分包施工企业风险意识较为淡薄,为了赚取几个点的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有的还存在多次分包的现象,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难以控制,埋下了难以预料的风险。
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的条款的风险。依法成立的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分包合同签订的如何,不仅关系到分包合同的全面、正确的履行,还涉及到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的问题。施工企业往往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风险条款分解到分包合同条款中去,存在风险隐患。
以包代管的风险。在分包合同管理中,施工单位往往对分包单位管理不严,总认为分包合同订立后分包工程出的任何事均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放松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这样的管理,分包工程不发生问题实属侥幸和偶然,而发生问题则是必然的。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不高、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如不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确实隐患巨大,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产生重大影响及挑战。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分包风险,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严格分包单位的资质管理,建立分包单位档案。
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工程分包时,首先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其次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配备、资产负债状况;再一个要调查分包单位以前的施工业绩、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根据上述调查了解取得的资料和信息,对分包单位作出评价,对具有分包履约能力的分包单位存入合格供方名录,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妥善保管。
二、严格工程分包合同相应条款,明确并严格履行工程分包中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为工程分包方创造施工条件,同时,作为工程责任主体,应依据合同强调工程分包方在施工中的连带责任,督促工程分包方履行合同。工程分包方对工程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岗位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约定的日期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配备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办理交工验收;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三、加强合同外的工程管理。由于工程实际操作千差万别,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订立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建立分包合同管理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工程分包方发生合同以外付出,意味着工程成本的增加,承包方应及时与工程分包方协商,进行定期结算,支出所增加部分的劳动报酬。
四、保证工程保险的投入,避免意外伤害和损失给工程造成影响。在很多工程分包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分包队伍纯粹是“皮包公司”,无队伍、无机械,靠企业资质和各种途径承揽工程,接到任务提取一定费用后就违规再分包,根本不为其雇用人员和施工机械办理任何保险,一旦工程出现意外,就会给工程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工程分包人在开始施工前,工程分包人应为其雇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进场的施工设备投保施工设备险,并将上述保险单副本提交给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也应按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共同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或者由发包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上述险种。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应要求工程分包方人员配合工程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和发包人向保险人提交有关信息和证据。
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宣贯,强化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施工企业应全面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等依法治企战略,并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企业施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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