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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人社会责任比较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 静

  摘 要:随着国内关于企业伦理研究的兴起和发展,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和普遍的价值追求。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源起与发展,并采各家观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做了合理界定。同时,从我国企业发展现状出发,对商人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做了比较,认为商人社会责任的概念更适合我国企业的具体情况,更具可行性。
  关键词:企业;商人;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239.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37-02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与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是上个世纪以来凸现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构建企业或公司与其各种相关者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它有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其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商人在社区压力下追求社会利益的行为,延及于中世纪的商人在教会的压力下遵守商业道德,照顾同行成员和关心其所在社区利益的行为。此后,在重商主义年代,商人们通过从外国赚取利润以增加国库储备来实现当时以丰盈国家财富为内容的社会责任。随着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商人们开始奉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准则,对于社会责任熟视无睹。经济主体只要在符合法律、伦理的最低要求下实现最大利润,即算尽到了社会责任;到了20世纪初的美国,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权利也进一步扩张,企业侵犯社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社会上强烈要求并呼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反对污染,反对垄断,希望通过立法建立消费者权益和环境保护组织,迫使企业尊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一些有远见的公司开始重视这些社会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回应:一是一些富有的实业家和大公司的领导人做出慈善捐助;二是企业行为的社会服务。这在西方被称为“社会良心运动”。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在公众推动、立法以及商业企业的响应作用下,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得以传播开来。受环保主义、消费者权益运动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现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它包括环保、劳工和人权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关注点由单一关心产品质量,转向关心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社会责任和人权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在此期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具有历史创新意义的文章《商业公司社会责任》,该文为此后的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调。迫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很多欧美跨国企业纷纷制定对社会做出必要承诺的责任守则(包括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进入条例化阶段。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随着学者们对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的深入,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也逐渐地从模糊含混到不断清晰,尤其是逐渐地凸现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内涵。本人觉得企业社会责任应是相对于企业本身对自己应有的责任――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言的,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即: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等。企业社会责任一般由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构成:
  生产经营责任(经济责任):企业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利润目标,推动经济发展。
  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章,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要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要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不搞假冒伪劣,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维护责任):企业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生产的产品要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不违法排放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企业要改革粗放式经营,走集约式经营的道路,减少对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依赖,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企业要通过技术创新,大力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
  参与社区建设的责任(社区责任):企业与社区有着天然的联系,良好的社区环境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要为社区建设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与社区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增强企业与社区的凝聚力和互动效应,推动社区的发展。
  支持慈善公益事业的责任(慈善责任):企业要通过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来提升自身的社会价值和公众形象。企业通过扶贫济困和志愿服务,可以减轻贫富两极分化,缓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样是企业发展必然的要求。
  综上所述,六个方面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至第四方面表现为企业的“法律责任”,这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带有“刚”性的。第五至第六方面,表现为企业的“道德责任”,或可视为“志愿责任”,这是企业的形象之树,是提升企业社会价值的重要载体。一个优秀的企业不仅要实现经济效益,更懂得回馈社会,当然,这是“柔”性的。
  企业社会责任有几个基本特征:第一是一种关系责任,即一个主体基于与其他主体的某种关系而具有的责任;第二是公司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统一;第三是公司本质属性――营利性与社会性有机统一的体现,CSR是股东责任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第四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往往是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执行的;第五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社会责任,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念。
  
  3 商人社会责任概念分析――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是在欧美发达国家首先提出并不断发展完善的,是适合欧美国家企业现实状况的。虽然我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十分重视,但我国企业和国外的的企业毕竟存在很大的区别:(1)我国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在业主及其家族成员手中;(2)其管理权(主要是私营企业)也主要集中在企业主及家族成员手中。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合二为一,这就决定了适合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不一定适合我国企业。因此,我们在讨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的特征,借鉴西方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发展历史和理论,提出适合于我国经济和企业具体特征的概念来。和企业社会责任相比,商人社会责任的概念有独特的特征和优点。
  3.1 两种社会责任概念的异同之处
  (1)二者中包含的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的社会性是相同的。
  其责任的对象皆为对企业内部的员工和股东,对企业外部的消费者和环境、政府等;其责任范围都包括对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责任、保证股东投入资本的安全性和赢利性的责任,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即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照章纳税,保障社会的良好运转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责任等。从而无论是商人社会责任还是企业社会责任,其所包含的责任都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这些责任都会对个人工作、生活、消费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2)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使责任的主体不同。
  企业社会责任强调其执行主体是企业,而没有落实到个人的头上,这样就有可能使责任的执行落空。因为企业是一个有众人组成的社会经济的组织,把一种责任加到一个集体的头上,而没有明确各个人的责任,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这种责任被忽视,成为空空无物的口号。而商人社会责任概念,这就十分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是商人或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应该对与其企业有关系的各个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这使得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者都很明确。
  3.2 商人社会责任概念的优点
  (1)符合我国企业的特征。
  西方国家的企业由于股权相当的分散,股东一般不参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由职业经理人来负责企业的事物,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对西方国家的企业而言是比较适合的;而在我国,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管理者,股权的高度集中和两权合一,这些使得商人社会责任的概念更符合我国企业的当前特征。
  (2)责任主体比较明确。
  在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中,由于企业的管理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使职业经理人的权力过大,用股东的利益从事慈善活动,这本身是对企业利润从而对股东利益的侵蚀,这些担心不无道理。而我国企业是股权高度集中,而且企业的管理权和所有权是合二为一的,因此提出商人社会责任,能够比较明确责任的承担主体。
  (3)具有更强的可行性,能够更好解决我国企业相关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
  我国企业相关社会责任的缺失,根本原因是个人尤其是商人或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社会责任的缺失。因此,根据我国企业的现实的特征,用商人社会责任使责任的主体明确,这样对于落实社会责任就具有更高的可行性,也能够更好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
  (4)由商人社会责任到企业社会责任将会顺理成章。
  企业的两权分离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的规律,我们现阶段落实好商人的社会责任,在将来即使股东或企业的所有者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但是企业对社会负有广泛责任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他们会支持职业经理人采取的社会行为活动,这样从商人社会责任过渡到企业社会责任就顺畅。
  
  4 结语
  
  “商法是利己法,但绝不是损人法”,损人的营利是法律坚决禁止的。公司的社会责任在新公司法中已被明确提出。现代社会中,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只是公司价值的一部分,公司不尽是股东争取利润的工具,更应该成为为其他社会利益者服务的工具。然而,当前我国企业的相关社会责任严重缺失,推进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落实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中西方国家的企业的特征比较,我们认为西方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并不能直接搬到中国来,商人社会责任概念更适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社会责任的主体更加明确,从而具有更高的可行性,这就比较有利于解决我国现实中存在的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也将进一步深化我国商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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