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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签证管理 降低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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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索赔已日益成为各施工企业重视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可以增加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可以说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变”和“签”是工程索赔的主要途径,因此,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是控制管理好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
  关键词:签证工程造价
  
  1.正确认识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签证是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2.目前经济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时间性、准确性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这就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但是有的业主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于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这样只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在结算过程和审计过程中双方代表争吵扯皮。
  2.2用词模棱两可、操作性差操作性差是指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操作性差。
  2.3签证提高施工用材档次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业主不必要的投资。如某高校教学楼基础施工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但现场签证却采用砂砾石回填,按送审结算计算,仅此项签证就比用素土回填增加工程造价约15万多元。出现类似签证的情况确实不少,值得深思。在满足设计要求、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工程用料并非越贵越好,还应考虑成本,顾及业主利益。
  2.4存在虚假签证在现场签证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正之风。如施予恩惠,有好处就办事,且有些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
  
  3.具体对策与措施
  3.1业主代表素质要求
  3.1.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这是当好业主代表的前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业主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业主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三大目标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3.1.2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这是当好业主代表的必备条件。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现都是业主的一项投资的实现,业主代表是代表业主履行承包合同,因此要求其熟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具备预算定额的初步知识。
  3.2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引起经济签证最大的源头。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图纸粗糙、材料规格档次不合设计标准、使用功能改变等原因都可导致设计变更。因此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
  3.3明确签证的权限目前的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经业主现场代表核定后予以签认。在合同中应约定现场代表的签证权限,对超过规定限额的签证应由更高级的主管来确认。对于签证的权限应注意以下问题:
  3.3.1对单张签证涉及费用大小的权力限制:业主应限制项目签证人员权限,根据签证费用的大小,建立不同层次的签认和审批制度。涉及金额较小的内容应由业主工程组和监督组共同签字认可;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应由业主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签署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3.3.2涉及签证内容的业务权限:项目签证应严格区分技术类、经济类及技术经济混合类各种不同的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认制度。对技术类的签证,应授权主管技术的专业人员实施;对经济类的签证,应授权具有造价管理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实施;而技术经济类的签证则应由主管技术的人员与主管造价的人员共同商讨后再签署。
  3.4现场签证的管理
  3.4.1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这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业主、监理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3.4.2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3.4.3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业主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采购招标定价;对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业主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网上询价,通过集体研究,透明决策,确保签证材料物美价廉。
  
  4.结语
  在工程建设中,只有重视并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并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才能有效地降低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保证业主单位的资金得以高效地利用,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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