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战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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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和特点
记者: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要求,着重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文希凯:近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但资源消耗也很大,长此以往难以维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国家经济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
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是一句空话,有很多基本要求,比如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达到70%以上,科技投入要占GDP的2.5%以上等等。这就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是国家赋予智力成果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智力成果的专有使用权。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著作权)及相关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推广创新、应用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一致的。
记者: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如何?
文希凯: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而言是舶来品,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是在发达国家推行国际范围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大环境下逐步发展与完善的。相对发达国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我们的发展速度很快。我国政府力求做到保护公众利益和保护发明人利益平衡,鼓励创新和鼓励发明的推广应用平衡,在鼓励发明人创造积极性的同时,注重发明成果能最大限度惠及老百姓的生活。“十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经具备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条件。比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涉外协调取得新成绩等。
专利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记者:“专利战略”被确立为新时期科技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请您谈谈其重要性。
文希凯:专利指的是取得专利权保护的技术,是对某个问题的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专利直接体现企业或国家竞争力,是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资产的核心部分。专利是国家主管机关授予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实施权。该授权以发明人依法向公众公布其发明内容为条件。发明包括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专利在一定期间内为发明人提供使用其受保护发明的独占实施权,通常为自申请日起20年。在我国,创造性较低的技术革新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可以分别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专利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及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当今时代,随着人类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专利保护的对象已越来越多,包括生物技术发明、商业方法和与硬件密切相结合的计算机程序等。作出一项好的发明创造有很大风险,需要大量投入,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发明者或创造者就难以得到应有的经济或利益补偿,就难以形成新发明不断涌现的良性循环。
由于专利是一种垄断性的权利,且时间跨度为20年左右,所以一个企业的关键性专利越多,他对市场的控制力就越大,竞争力就越强。为此,成功的企业均重视专利提供的技术和商业信息,注意着力打造自己的专利壁垒和专利池。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一项关于DNA的专利技术已许可多家企业使用,每年有数亿美元使用费。飞利浦公司据说有7.5万余项专利,每年有3亿多美元使用费收入。同理,一个国家拥有的专利越多,他的竞争实力就越强。据统计,国际上十几个公认的创新型国家的专利占了世界专利总数的近90%。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06年统计,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和中国五个国家或组织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占世界总申请量的75%,占世界发明专利总授权量的71%。
由上可见,把专利战略作为我国新时期科技的三大战略之一一点都不为过。(2004年,科技部确定了人才战略、专利战略、标准战略为我国科技的三大战略。)
记者:目前我国专利申请状况如何?国家在专利制度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和法规?
文希凯: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在逐年增加,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三种专利申请共573,178件。专利申请显现出如下特点: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在增加,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在增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也不断增多,这些都是好的现象,说明我国专利的构成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各个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和各地的科技实力有很大关系,比如深圳已实现以申请发明专利为主,而且主要以高科技专利为主,这是因为他们有像深圳华为、中兴等一批高科技公司,所以2006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居全国之列。但在内地,很多地方没有自己的产业,也就不可能有像华为这样的大企业来致力高科技发明创造,在竞争力上也就很难上去。
我国各级政府为鼓励专利申请已投入大量资金,在人才培养和风险基金的设立方面也出台了许多政策。中央政府十分注意对条件比较弱的省份实行政策倾斜,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重为地方专利工作培养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专利申请人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桥梁,在帮助当地发明人申请专利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由于一些省份比较偏远,经济发展落后,人才缺乏,国家在代理人的考核方面已有倾斜政策。但从专利审批的角度来讲,不存在审批得更宽松一点的问题,所有的专利申请都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才能被批准为专利。
记者: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授权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文希凯: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授权是大不一样的,是两个概念。申请人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要经过形式和实质审查才能被批准为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要经过形式审查才能被批准为专利。专利申请只有在获得批准后才具有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的法律效力。此外,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发明专利虽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但对该技术的新颖性检索也可能不够全面,所以被批准的专利也有可能不符合法定标准,也就必须被纠正。所以专利权归根结底只是有一个推定的权利,市场竞争,也即专利无效诉讼是检验某个专利是否有效的惟一标准。你可能已经注意到,尽管每年有很多专利申请,但真正能应用的并不多;其次,每年都会有一些专利被宣告无效。所以我们更应关注专利的授权量,特别是专利的质量分析。
记者:在专利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文希凯:专利制度的建设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切实鼓励创新和提高专利审批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专利申请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创新是第一位的,没有创新成果,专利申请就成了无米之炊。由于人们已经认识到了专利的作用,已开始热衷于得到这个权利,所以涌现出了众多无含金量的小发明申请专利的现象,这会导致资源的浪费,也给别人作发明造成了不必要的限制。对此,国际上已有“提高创造性门槛”的倾向。创新是非常艰苦的工作,我们鼓励每位公民都应该有创新意识,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创新能力。
第二是要提高专利审批的质量和数量。没有审批的质量和数量的提高,专利的申请、保护、应用和管理这四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虚功,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这是对人民极端的不负责任。在授权方面,审查员应尽量做到凡授权的都要经得起考验,才能减少无效诉讼,提高专利的实施率,才能引导申请质量的提高。对申请人,特别是大专院校来讲,要注意与企业的结合,发明的目的性要明确,注意从企业那里吸取发明的营养,这样才更有利于专利的实施。
除了创新和提高专利审批的质量和数量外,还要注意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利管理能力,注重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要注重专利服务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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