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林的好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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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林林
陈忠林教授自1998年以来独立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先后获得10余项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同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教授不断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种建议和立法议案,其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建议》等多项建议和议案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人大相关机构正式采纳或批准为正式立法议案,并在由人民网携手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等著名网络媒体主办“2004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中入围“2004年度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评选候选人。
陈忠林教授算是中国法学界的一位“奇人”,说他是“奇人”,因为他既是一个奇怪的人,但更是一个好奇的人。他戏称自己有三大缺点:一是懒,二是不守规矩,三是比较狂妄,唯一的优点就是好奇。但就是好奇,支撑着陈忠林教授从一名普通的工人走进北大的校门,从一名普通的意大利留学生成为当地颇有影响的“医师”。年届六旬,刚刚担任新职务的陈忠林院长现在又为重庆大学法学院的新平台而开始了思索。
“初算一下,从我中学毕业到报考大学中间隔了11年。在这期间,我只能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农民。因为,自己插队下乡所在地的农民说:其他知青下乡,都是农民养活他们,而陈忠林下乡,至少养活了两个农民。”
记者(以下简称记):陈教授您好!您是1951年出生的,1978年的时候,您已经27岁了,为什么那时您还会想着要参加高考呢?
陈忠林(以下简称陈):应该这么说,上大学读书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我曾在重庆附近的乡下当过三年知青,在下乡的时候一个重要的想法就是想多读点书。
记:考试总还是需要一定复习的,您说您没怎么复习,是不是靠着以前老三届时期打下的功底?
陈:我几乎没有什么复习的时间,考前一个月,我还在为镇里起草年度工作报告;考前20天,我才有了一点时间看看书,那时也没什么复习资料,主要就是看了一下初中的教材,然后就去考试了。
记:那从您初中毕业到您报考大学中间耽误了多少年?这其中您有没有继续看过一些书?
陈:初算一下,从我中学毕业到报考大学中间隔了11年。在这期间,我只能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农民。我所在生产队的农民常讲,其他知青下乡,都是农民养活他们,而陈忠林下乡,至少养活了两个农民。那段时间,我有幸结识了几个朋友,我们虽然隔得很远,但经常联系,我们一起把初中耽误的课程学完了,并对当时一些哲学和社会科学讨论得比较深,虽然可能一两个月才见一次面,但一见面就开始天南海北地吹牛,一聊就是一夜。
记:当时您能看到的有哪些书呢?
陈:“书呆”是我读书时同学们给我的一个绰号。我看书有个特点,不管什么书,只要能找到,我都爱看。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还是下乡当农民时反复看的两套书,一是20世纪50年代出版的繁体字竖排的《马恩选集》,一是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前者给了我观察分析问题的方法,后者铸造了自己基本的价值情感倾向。
“参加入学20周年纪念活动的时候,我曾经说,从进入母校开始的4年,是我人生中收获最大的4年,但就当时的感觉而言,却是我人生最为痛苦的4年。”
记:您进入了北大,当时对北大的印象是怎样的?
陈:记得2008年回母校参加入学20周年纪念活动时,我曾经说:进入大学生活的4年,是我人生中收获最大的4年,但同时也是我人生感觉最为痛苦的4年。
这首先是我在书中看到的大学生活与现实的反差太大,实际的大学生活完全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充满激情。自己在原来的小镇上,算是各方面都还是比较能干的人,到了大学才发现,很多同学的经历比自己丰富得多,视野比自己开阔得多,各方面的能力也比自己强得多,在这些很有气质的同学面前,自己常常会有一些自卑的感觉。举个简单的例子,上大学前,自己在镇上是篮球队的绝对主力,没想到到了大学,我们一个班分成两队,我连个替补都当不上。
当然,最重要的是:当时社会环境的巨变与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形成了巨大反差。我那时总是感觉到胸闷,到医院检查说我得了肝炎,后来确诊是到了肝炎的临界点,并因此住了一段时期的医院。坦率地说,我那时甚至不止一次地想到了自杀,觉得生活没有什么意思了。
记:您是在1986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拿到了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当时的毕业形势怎么样?
陈:我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又遇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论文答辩后,最初给我的答辩评语是“尚能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这是所有参加答辩的人中最差的。来自中南政法大学的曾宪信和江任天老师看了说:这太不公平了,在参加答辩的刑法硕士中,陈忠林是唯一正面回答了评委问题的人。由于他们的坚持,我的答辩评语被改成了“能用自己的语言明确地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再回到刑法教研室不太好,我就去当时的劳改系教了两年犯罪学和刑法学。
记:您当时为什么要去意大利?
陈:当时学校有出国考试的名额,我对这个并不在意,是我系里的领导到家里来动员我,说:你外语不错,还是去考考吧。动员了几次后,我决定去试试,结果成绩超过了学校很多教外语的老师。当时学校对我说,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国家我都可以去。没想到最后却通知我去意大利。
记:当时意大利的校园氛围怎样?
陈:我去的学校简单翻译成中文就是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是当年拿破仑打到比萨后比照巴黎高师的规格为他的皇后创建的学校,现在也是意大利应用科学方面学生质量最高的学校。它只有6个专业,当时每年每个专业在全国只招3个学生,所以学生的条件也很好,一人一个房间,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可以洗两次衣服,食堂的饭菜可以让厨房给你专门做小餐。
记:这样就使得您不用像很多留学生一样去外出打工?
陈:应当说不用刻意地去为生计而忙碌,我也打了一个星期的工,体验了一下打工滋味。
记:那您在课堂上主要进修哪些课程呢?
陈:我的进修课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比萨大学的刑法课,一是圣安娜大学的一些专题课程。
记:那您有没有在课余时间到意大利的其他地方转一转?
陈:我是有这个想法的,但我这个人比较懒,而且周围没有伴,所以我就基本上待在了比萨这个地方。当然,意大利的几个大城市:米兰、罗马、热那亚、威尼斯等我还是去过的。
记:您在意大利待了多少年?当时有没有想过在意大利工作?
陈:我第一次去意大利是1989年,直到1994年才回国。回国时,我已经获得在意大利的长期居留和劳动许可。1996年又去意大利工作学习了一段时间,拿到了那个学校的博士,成为第一位在这个意大利学生质量最高的学校拿到博士学位的外国人。
记得1994年我回国前一段时间,意方校长专门请我到他家吃饭。他对我讲,他们曾与西政联系过我留在意大利工作的事,尽管西政方面不同意,但他们还是希望我能留下来,并谈了他们对我的具体工作安排。除了学校方面的挽留外,我当时有几个当医生的意大利朋友还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开诊所。那时,我除了给人针灸按摩外,还在当地教太极拳、气功,上过电视台去讲演,在比萨那个地方可算小有名气。关于留在意大利工作的事,我也是想过的,但一直动力不强。我的妻子1993年也来过意大利一段时间,她也说对国外生活不适应。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国。
记:您回来后就到了刑法教研室吗?
陈:我回国后就申请回到刑法教研室,那时刑法教研室的力量挺强,邓又天、康松林、邓定一等一批老师还在,后来这些老先生都退了,赵长青老师就是主要的学术带头人,2000年左右赵长青老师退休,我成为了刑法学科的负责人。
记:您是哪一年来到重庆大学的?
陈:我是2008年到的重庆大学,2009年人事关系正式转到重大,尽管我并没有正式向西政提出过调动。
记:站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的位置上,您有没有想过以后重庆大学法学院将如何发展?
陈:重庆大学是进入国家“211”、“985”工程的学校,尽管其优势是工科,但近年来其文科的发展也有一定的规模。就在CSSCI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总数而言,重大已经有好几年都在重庆市的高校中名列第一,超越了一些名牌的文科院校。到重大本是希望能当一名普通老师,可能的话,将自己的一些想法系统地整理一下,结果还是身不由己地坐在院长这个位置上。三年前重庆大学只有环境资源法一个法学博士点,现在已建成法学博士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为国家“211”、“985”单独立项建设的学科。我的想法是把重大法学院变成西部重要的法学科研教学的交流平台。当然我也更希望能早日从行政职务上退下来,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学术工作,尽可能将自己的一些观点梳理成体系。
“我认为,判断一种理论好不好有三个标准:一是符不符合事实;二是道理上讲不讲得通;三是如果可以变成现实,社会效果怎样。”
记:谈到您的专业,您是我们国家第一个正式提出保留死刑是我国现阶段保障人权必不可少措施的学者,您能谈一谈您为何持有这个观点吗?
陈:关于死刑,我的观点是:在我国现阶段,对严重威胁公民生命的犯罪保留死刑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这个问题在逻辑上很简单,关键在于承不承认死刑具有高于其他刑罚的威慑力。由于刑罚的威胁力取决于刑罚的痛苦,如果你认为死刑不具有高于其他刑罚的威慑力,这就意味着死刑不是最痛苦、最不人道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为什么不废除那些比死刑更痛苦、更不人道的刑罚,而要首先废除相对不痛苦的死刑呢?如果你认为死刑具有高于其他刑罚的威慑力,那就意味着它能比其他刑罚更好地震慑和预防侵犯公民生命的犯罪,从而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免受犯罪的侵害,这难道不是保护人权吗?我国现在还有很多无辜公民的生命受到犯罪的现实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只能通过正确理解死刑的适用标准,慎用死刑,尽最大可能地少用死刑。死刑最终是要消亡的,但我认为死刑消亡的理想方式,不是一夜之间从法律上一下子全部废除死刑,而应该是随着我国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和谐发展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实际停止死刑的适用。我国的台湾地区在刑法关于死刑的规定基本上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从大量适用死刑到现在基本上不适用死刑,无非是短短十余年的时间。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一不会引起民众反感,毕竟死刑还是存在的,对犯罪也确实有威慑力;二也能使死刑尽量地慎用、少用,使死刑消亡的过程能与社会进步、犯罪减少的社会进程同步。
记:这个观点和您留学意大利的生活有关吗?
陈:有一点关系。意大利法学界认为人权不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的权利,也是社会上无辜公民不应受犯罪侵害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现在我们的学界有人把人权等同于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是不对的。因为只有少数人才享有的权利不是人权,而是一种变相的特权。
记:一晃您在我国刑法学界也求学并工作30年了,您认为这30年里您的主要贡献或者说您做了哪些最为重要的事情?
陈:这些年来,我在刑法学、法学等方面提出过一些独立的见解。概括起来,大致可以这样说:在刑法学领域,我坚持认为,任何刑法基本理论问题的解答,在价值上都应该从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权与全体公民人权的关系入手,在技术上都应该从行为的主体和主观方面来考察;在法学基本理论领域,我主张现代法治应是人民之治,人性之治,“常识、常理、常情”之治,任何法律规定的适用都必须以一个社会民众长期普遍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为基础进行系统全面的理解,绝不容许对法律做出明显违情悖理的解释;在司法改革问题上,我强调司法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必须以司法民主化为前提,必须通过司法民主化来促进司法职业化,因为古今中外的法治史无一例外的证明:凡是排斥普通民众参与的司法,最终一定是走到人民对立面的司法;在社会科学赖以建立的基础问题上,我发现:人性是人特有的需要内容和需要满足方式的统一体,人特有的需要内容是指人的需要具有永不满足,希望“制天命而用之”的特点;人特有的需要满足方式是指任何人的需要满足都只能以他人容忍为前提,所有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都必须从人性的这两个特点出发才可能得到正确的解释,悖离这两点的社会科学都是伪科学。
记:陈教授,听您的语言,您好像更愿意按照自己的兴趣做一些学术研究,您从事学术研究也有近30年了,您能对现在中国法学学术界的状况进行一些评论吗?
陈:当前中国学界有很多学者不是在用自己的脑袋思考问题,只是单纯地把外国流行的东西复制到中国来,不管这些东西本身有没有问题,是否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也不管这样做的实际效果是什么,这是很危险的。我认为,判断一种理论或观点是好还是不好,应当有三个标准:一是符不符合事实:二是道理上讲不讲得通;三是如果变成现实,它将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遗憾的是,在很多问题上,中国法学的主流都不顾这三方面的要求。这种状况不改变,中国的法学就有走到人民对立面的危险,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就有再度走向灾难的危险。当然,这个问题也不仅是中国法学界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现阶段都必须直面的问题。
编辑:卢劲杉lusiping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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