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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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文燕
摘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影响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从城乡居民分项收入来源的视角下进行分析,指出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水平低。我们应该把缩小城乡差距的重点放在走城镇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上。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收入来源
经过3O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城乡居民收入总量迅速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居民收入差距却愈来愈大。目前,城乡收入差距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城乡收入差距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农民收入水平低,那么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呢?笔者认为,城镇化是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是衡量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就我国农村来说,只有走城镇化的道路才能统筹城乡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只有走城镇化的道路才能解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如何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城乡居民分项收入来源对比分析
判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一般采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比( 见表1的城乡收入差异系数)。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分类,将城乡居民分项收入来源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项。可以从分项收入来分析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
(一)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分析。城乡居民工资收入差异最大达到10.97:l,最小也大于5.64:1;从绝对量看,以2008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10447元,而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仅1853.7元,二者相差8593.3元。工资性收入在全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分配的不平均程度却表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该项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66.2%-84.4%,占农村居民纯收入比重20.2%一38.9%,从数据看,1990-2008年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但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19年间增加了9301.8元,要比农村居民增加的1714.9元大得多,增加值是农村的5.42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所获得的收入,因此要缩小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必须走城镇化道路,大幅度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二)城乡经营性收入差距分析。在城乡居民收人对比中起缩小差距作用的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不断下降。1990年经营性收入占比重为75.6%,2008年降到51.2%;而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占比重在不断增长,由1990年占比重为1.5%上升到2008年8.5%,从数据看,1990-2008年间,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但是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19年间增加了59倍,要比农村居民的3.7倍快得多,这就弱化了抑制差距扩大的作用。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个体经营所得的收入,随着就业的压力和创业环境的改善,使不少城镇劳动人口走向自我雇佣、独立谋生之路,这些因素使得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在近年来出现较快的增长。
(三)城乡转移性收入差距分析。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差距更大,最低的也在6.64:l以上,最高的达到20.4:1;这项构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另一个原因。在以上四项收入中,我国转移性收入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分配最不平均,从全国居民分项收入来源中可以看出,城镇居民的该项收入的平均水平远远高于农村居民。该项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12.5%~24.5%,占农村居民纯收入比重3.5%一6.8%,从数据看,1990-2008年间,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但是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19年间增加了3304.9元,要比农村居民增加的294.2元大得多,增加值是农村的11.23倍。
(四)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分析。财产性收入占城乡居民收入的比重都比较小,其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在1.0%~2.6%,在农村居民纯收入中的比重在0.8%~3.1%。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很快,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19年间增加了22.08倍,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了20.16倍。财产性收入在全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分配的不平均程度也较高,城镇居民来自于该项的收入也明显高于农村居民。
综上所述,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核心不是城镇居民收入过高而是乡村居民收入过低的问题,城乡收入差距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农民收入水平低。我们应该把缩小城乡差距的重点放在走城镇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上。
二、走城镇化道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一)转变观念、重视城镇化建设
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城镇化进程。应尽快转变观念,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将变为城市居民,城镇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观念的转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观念的转变。充分认识到城镇化战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实现农村工业化、产业化的基础,是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各级政府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重点放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上面。二是农民自身观念的转变。农民必须转变以农村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以城镇为中心的观念;转变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观念,树立学习知识,以脑力、体力劳动相结合的观念。农民只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走城镇化道路,加速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才能有效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改革相关制度,为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长期以来,历史形成并沿革至今的户籍制度, 既不合时宜,也有失公正,种种限制性政策,使城乡劳动力市场仍处于分割状态,这种分割压抑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只有彻底消除这种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才能真正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才能缓解社会矛盾,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为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种彻底打破城乡界限、城乡开放互通的新体制,使城乡居民和城乡各种生产要素都能自由迁徙和自由流动。
2.建立起覆盖整个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健全覆盖整个社会(包括进城农民工)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地实施城镇化、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的一个紧迫任务。为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让农民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社会保障,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要采取有利措施,规范管理,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制度保证。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信息,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 为农民进城打工创造好的环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革原来主要涉及国有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面,逐步建立农民与市民平等一致的、覆盖全社会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保障体系。
3.改革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当前,城镇化的速度不快,也有农民本身的问题,即农民不愿意放弃在农村所分得的土地,担心将来遇到困难时生活没有保障和后路。因此,必须改革农村土地使用与管理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市场、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政策,实现土地的顺畅流转和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使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 为进城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三)提高农民素质,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打下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多样化,对进城农民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发达国家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受过较多教育的农民比受到较少教育的农民有更高的意识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而且更能适应非农就业的要求。可见,农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城镇化进程。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文盲、半文盲生活在农村,农民自身文化科技和信息化水平较低这难以适应市场需求,难以转岗就业,更难以在外出务工等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针对农村的现状,国家要加大投资,重视进城农民的素质提高,加强对民工就业技能的培训,建立必要的业务学习制度,让他们与时俱进,掌握现代科技新知识,提高进城农民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因地制宜,走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的城镇化道路
1.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就目前我国的现实来说,发展小城镇在实施城镇化过程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小城镇作为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上可接城市,下可连农村,不仅在客观上势必成为城乡相联的桥梁和纽带,而且也是农村进入城市的一个最低门坎。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多,靠现有的大中城市难以大规模吸纳。多数小城市和一些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城镇成本低,可以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方向。要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特别是在加快城镇化进程启动阶段,必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2.要加强现有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的小城镇之所以发展得那么快,就在于借助于大中小城市分布的密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基础,因此,推进城镇化,要不断加强现有城市的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城市对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离开大中小城市的辐射功能,小城镇就不可能发展得那么快。
所以,完整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应当是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小城镇建设。
(作者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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