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必须注重理性的“供给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贾 康
摘要: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联系着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基本要领,其中之一就是“供给管理”的特殊重要性。通过从总量调控不足以“包打天下”、中国经济客观上需要特别注重结构性对策等四个方面,勾画和分析了中国宏观调控必须特别注重理性的“供给管理”的特定原因,以及这种调控的地位和相关的基本要领。
关键词:宏观调控;供给管理;需求管理;经济增长;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1-0005-04
中国在应对此次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和经济率先回升的成绩,引起了全世界注目。而关于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思考,也以奈斯比特的《中国大趋势》为代表而成为一时热点。中国30余年改革的实践可以带给我们许多启示和丰富的学术研究专题,这里仅就宏观调控的基本要领进行探讨。本文认为,在中国的特定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上,应在宏观调控的学理层面上强调注重“供给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供给管理”与经济学理论框架中的“需求管理”形成为一对概念。后者强调的是从需求角度实施扩张或收缩的宏观调控,而前者则不然。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概念大行其道几十年之后,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里根经济学”时期有过一段“供给学派”为人们所重视的经历,其所依托的是并不太成体系的供给经济学(supply-Side Economics),也并非是强调政府在有效供给形成和结构优化方面的能动作用,而是强调税收中性和减税等减少干预、使经济自身增加供给的原则。
但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中国就先后有一些学者在扩展的意义上讨论“供给管理”。他们侧重于讨论因政府而使总供给发生变化的更多样化的政府作为,并特别注重与政府产业政策等相关联的结构优化,强调在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可以说,这体现的是理论层面的“中国特色”。与之相反,西方不论是凯恩斯主义独领风骚,还是货币主义大行其道,也不论争论如何“激烈”。在注重总量调控而忽略结构调控上,它们都是一致的。美国前些年所标榜的“华盛顿共识”,体现的是只注重“需求管理”的思路。因为其大逻辑是结构问题,可全由市场自发解决,所以,政府调控上的“区别对待”便可忽略不提。但此次金融危机以来,美国政府却实实在在地运用了区别对待的“供给管理”手段。比如,对雷曼兄弟公司这个150余年的老店就是不救,但对于“两房”、“花旗”就一定要救;在外贸上,更是“区别对待”,而在结构上则锱铢必较了。我们实施“三步走”的现代化赶超战略,非常需要全面地观察和总结这些现象,深刻认识和借鉴别国的调控经验并洞悉其实质,进而做好中国自己的事情。
本文之所以特别强调中国宏观调控要注重和强化理性的供给管理,主要是源自如下四点看法。
一、总量调控不足以“包打天下”,在新兴市场经济中更是如此
讲总量调控首先要讨论货币政策。“通货膨胀不管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的弗里德曼式“经典表述”,实践证明往往会产生明显的片面性,易使人们简单地在观察认知时,把物价上涨完全等同于货币过多、通货膨胀,进而在对策上又惟一地把抽紧银根作为解决问题的不二法门、完全手段(与之相对应,在经济面临通缩压力的阶段,则只考虑放松银根)。如果具体考察中国2008年之前一段时间的物价上涨,可以发现确实带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特征(虽然主张完全依靠需求管理的学者质疑这种表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从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连续几个季度,8%左右的CPI上涨中,食品价格占6.8%左右,房价占1%左右,其余仅占0.2%。对于这种情况,必然会引出的理论分析解释是,这一阶段中国除可能存在银根偏松带来的涨价因素外,应存在着食品中少数龙头产品“供不应求”、“成本推动”式的涨价因素。政府如能够有针对性地着力于较快增加这些产品的有效供给,则有可能产生缓解物价上涨势头的调控效果,而无需全面实行“一刀切”的银根紧缩来求得对物价的控制(当时也确实针对粮食、肉类的生产采取了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其政策效果现在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种实证情况和相应的“区别对待”调控模式,在十分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虽不能说完全没有其适用性,但应当说这种现实局面的出现概率较低。因为,那里较充分的竞争机制和要素自由流动往往已自发地消化了较大的结构性不均衡。所以,对于政府而言,便主要留下了总量调控“需求管理”的任务和“简单的抽紧(或放松)银根方式”
(当然,“百年一遇”的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出现,也使“供给管理”的任务在美国等经济体中突然浮出水面)。但在现阶段的中国,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体,在市场发达程度还远远不能与发达国家同日而语的情况下,上述情况和“区别对待”调控模式的适用性局面的出现概率便极高,甚至可以说,它往往会成为调控实践中应偏重的主导形态。
二、中国经济存在十分突出的结构问题,客观lz需要特别注重结构性对策
根据上面的第一层分析,可以合乎逻辑地得知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应成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理论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应成为经济调控中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并在现阶段中国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另外,还可进一步看到,近年来世界金融危机不论是在发生之前还是发生之后,在中国不论是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通胀压力、还是其迅速演变为流动性不足和通缩压力,某些领域都存在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投入滞后问题,即结构性的供需失衡。如果能运用政府财力和其他可用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则具有在“反周期”操作的不同阶段、在经济社会转轨的“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缓和矛盾,并在“黄金发展期”维持良好发展势头的重大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二元经济体”,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在广阔的农村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合理的城镇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需要在一个历史时期中投入天文数字的财力。面对新农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的钱不是多了,而是仍然投入不足。大量事情还只能循序渐进、逐步去办。
――中国的区域间差异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有所扩大,急需通过合理的统筹协调来有效地贯彻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等,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控制区域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也需要为数可观的财力,可用的钱绝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足。
――中国在争取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系列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急需增加供给。如实行义务教育全面免费、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健全已有的城市居民低收入保障制度、健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在全国农村也实施“低保”制度;发展城镇住房基本保障制度;保护生态、治理污染,以改进城乡人居环境等,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
――中国为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
走创新型国家之路。为支持从发展基础科研、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个方面的自主创新,必须在实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绩效的同时,下决心增加科技投入。然而,当前这方面的资金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我们仍然处于资金制约之下的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状态。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在逐步健全的过程中,还应继续适当充实战略性的社保基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高峰、填补转轨成本。又如,业已启动的覆盖全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医改”),三年内要求8500亿元左右的新增财力“结构化”地投入其关键领域和环节。
――中国国防和必要的重点建设仍需可观的资金支持。
总之,如果我们在货币政策的“从紧”和财政政策的“稳健”搭配转入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与积极财政政策的搭配之后,坚持有所区别对待地在中国“三农”、社会保障、区域协调发展、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生态保护等领域运用结构性对策,加大要素投入的力度和促进相关机制创新,则是通过“供给管理”加强这些经济社会中的薄弱环节,即增加宏观经济中的有效供给。这只会改进而不会恶化总供需的平衡状态,只会有利于维护“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而不会助长下一期的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而且将会增强中国在国际竞争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中国的调控实践中,这应该成为一大特色。
毋庸置疑,这种“有保有压”、“有支持有节制”的结构性对策,也有可能给政府体系带来一种“政府万能”的幻觉和轻易滑向过度调控的危险性(乃至带上“旧体制回归”色彩)。所以,有必要使承担调控之责的各政府部门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结构调整对策、供给管理掌握在符合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政策理性”范围之内,避免做出那些过多、过细的行政干预和“越界”调控,特别应强调尽量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杠杆)来贯彻结构优化的追求。
三、“供给管理”的地位应当摆在长期视野中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大思路定位必然是实施赶超战略,并在政府职能方面有自觉意识地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互紧密结合。如在经济周期中的每一个高速增长期,通过积极主动的结构性“填平补齐”,尽量平稳地、“有保有压”地拉长其时间段。而当每一个相对低迷期来临时,则在“反周期操作中”尽量以扩张和结构升级缩短其时间段,即保持在尽量贴近“又好又快”状态的长期持续增长。这正是实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所追求的中华民族最大利益之所在,也是宏观调控的基本要领。
在近几年的相关讨论中,有一些研究者已敏锐地涉及到了在中国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时期如何防止“滞胀”这一问题。如果从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典型的“滞胀”情况看,那么有必要提及一点,即它带有由政府政策的福利主义倾向引致发展活力削弱的特征。这一点经验教训,对于正要加速起飞的中国来说,也极有必要进行深思。中国新阶段的总纲是构建和谐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基本民生、改进福利状况,但也需注重在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福利增进过程中对“度”作出合理把握,积极稳妥地掌控好渐进过程。认为政府可以包揽民生问题,认为政府增收的财力可以不加区别地按平均主义方式分光,因而过早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过急地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续地“均等化”,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活力减退与滞胀风险。其结果将有损于国家现代化事业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所以,从供给管理中的清醒设计、理性方案出发,作出“托底”保重点、渐次展开的民生改进,以及追求统筹协调的和谐增长决策,也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供给管理所不可或缺的内容,要明确地摆在中长期的视野之中。
四、“供给管理”需以经济手段为主,并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
进行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十分强调和注重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如果只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那么它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会比较有限,且副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有很多事情政府不一定能看得很准,往往只知道一个方向。如要节能降耗,到底什么样的企业能在节能降耗中有竞争力,能够站住脚,这要通过竞争才能知道。实际上,推进大量的结构优化事项,政府往往只需要给一个导向,再加上经济手段的规范化设计。比如,有一系列有针对性、体现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的税收或者支持补助的优惠措施,然后让企业在竞争中形成优化配置,通过市场进行优胜劣汰,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又如,在税制方面,要达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的目的,需要充分利用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的区别对待措施。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资源要素的相对价格都应该上调,从而使各方面更加珍惜资源,节约使用初级产品,刺激各市场主体千方百计地开发节能降耗的工艺、产品和技术。从长远看,这个经济杠杆不但要用,而且要用好、用充分。
抵御金融危机冲击而使国民经济在2009年从“前低”转入“后高”之后,正是充分利用这些经济杠杆的好时机。从宏观环境来看,经济企稳向好,通货紧缩压力已经不存在,通货膨胀压力还没有现实形成,这时我们应该不失时机地推出资源税税负向上调整的改革。资源税税负的合理调整,最终应该达到把一些过剩产能和落后企业淘汰出去的效果。
还需要强调,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实施供给管理、优化结构的同时,还应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一是为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应积极稳妥筹备、在时机成熟时更有力度地推进“大部门归口”的机构改革,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员分流、安置的经费。二是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应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原则,充实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矫正公权扭曲。同时,应加强法官、检察官、警官培训和加强“廉政公署”、“中纪委”式权力制衡,增加监察机构所需经费。三是在“乡财县管”、“省直管县”的扁平化改革推进到综合改革、减少地方行政层级时,要安排所需的一次性经费支出。
本文认为,这些措施完全可以和应当纳入中国特色“转轨经济学”和宏观调控“供给管理”的框架之中,使深化改革与优化结构的互动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持续动力源。
责任编校:周全林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398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