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财产保险对改善民生的作用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本文从新常态下财产保险对改善民生的作用入手,分析了新常态下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困境,提出了几条发展财产保险、改善民生的有效策略,希望本文能促进我国新常态下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新常态 财产保险 改善民生
新常态下,我国的财产保险业发展速度较快,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利于发挥其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因此,深入研究新常态下财产保险对改善民生的作用,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发展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新常态下财产保险对改善民生的作用
(一)预防意外损失
财产保险中一项最主要的险种就是家庭财产保险,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可将家庭财产保险分为综合险和基本险两种。家庭财产保险不但可以确保居民财产稳定安全,还可以防止人们在遇到窃贼、意外灾害时遭受意想不到的损失。居民在投入家庭财产保险之后,假如由于意外原因而导致家庭财产出现损失,可获得保险公司给予的相应数额的赔偿,如此一来可以有效降低由于出现意外事故而对家庭财产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定。
(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与以往相比,当前我国的财产保险品种丰富,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保险公司针对“三农”领域开发了非常多的险种,很多大型的保险公司也不断拓展农业领域的保险,加之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户投入到农业保险中来。据统计数字显示,近几年我国投保养殖种植的农户数量呈现连年增长的趋势,透过这些增长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业领域保险的发展势头良好。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假如农民遇到自然灾害等风险,因有农业方面的保险会大大提升自身风险抵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减小风险造成的影响,使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得到有效保障,从而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另外,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结合人们的实际需求,不断推出多种针对性强的财产保险种类,并逐步完善其营销模式。例如,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一部分农民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保险公司开发了能减少农民资金负担的小额保险业务,非常符合农民的具体要求,参保的人数不断增加,参保面积逐步扩大,通过这一保险品种,使得大量农民得到了实惠,真正发挥出了财产保险惠农帮农的巨大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改善和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了巨大作用。
(三)提供基础保障
家庭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单位,家庭财产有了保障之后,才可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保险公司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表现就是可以保障家庭财产的安全。通常情况下,家庭财产保险是把所有有形的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的,让保险人选择相应的保险品种。实行家庭财产保险不但有利于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还能增强家庭在遭遇意外风险时的抵御能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家庭保险的逐步普及,有利于大幅提升社会的稳定程度。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仅房屋保险一项,在过去几年中的参保金额就高达十亿元,全国有几万间房屋投了这一险种,极大地提升了家庭抵御自然风险的水平和能力。
(四)拉动产业升级
财产保险业在我国第三产业中占据了很大比重,重视发展财产保险可极大地促进我国三产结构的调整和完善。目前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到50%,刚刚超过第二产业,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财产保险业的发展不但具有很大的就业容量和发展潜力,而且可促进审计、会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以及社区服务、医疗保险等行业的发展,可有效促进第三产业甚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新常态下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困境
单一的保险品种,无法适应人们的多元化需要。尽管当前的保险行业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保险公司根据人们的需要开发了一系列财产保险的新品种,与以往相比,财产保险体系越来越健全,保险品种越来越多,但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险种结构不合理。具体地说,尽管当前的财产保险具有多个种类,但很多保险产品存在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大部分财产保险主要集中在企业保险和机动车保险两个方面,而有关个人财产方面的险种却不多见。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缺乏对市场的有效调研,仅仅把战略眼光放在这几个领域,创新意识不足,造成财产保险的品种非常集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财产保险的发展。
三、发展财产保险,改善民生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产品结构
首先,积极构建总、分公司上下联动开发的机制。在财产保险营销工作中,开发和储备财产保险新产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开展保险营销的重要前提。总公司应在综合金融、电子商务等产品基础上建立整体的公司创新和开发平台,为分公司提供更多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分公司应充分发挥自身了解市场需求的优势,通过有效方式定期给总公司汇报搜集到的一手产品信息,利用这种联动方式不断开发新的产品,确保推出的财产保险新产品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获得广阔的市场销售空间。
其次,对险种进行优化配置。对财产保险险种进行优化配置时,可把财产责任险、损失险和意外人身伤害险等险种结合在一起,构建一揽子保险产品。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明显减少保险销售成本,还可满足投保人各方面的实际要求。
再次,加大保险产品创新的频率。在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地压缩保险产品开发时间,同时根据我国财产保险存在的空白领域,如航天航空保险产品等,针对性开发科技含量高的保险产品。另外,应积极构建大型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比如,可以在家庭财产保险中附带地震保险条款。与此同时,结合居民实际生活需求,完善综合类型的一揽子保险产品,比如,开发火灾责任保险、子女教育保险等。
(二)创新营销方式
现阶段,保险市场的客户越来越注重个性化服务,因此在推行财产保险时,保险公司可采取灵活多变的营销方式来取得客户认可,更好地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比如:可以利用銀保合作的方式推广财产保险业务。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由银行代办保险业务获得了较好的效果,保险公司借助银行发展业务,将银行变成保险业务办理的综合类金融机构。也有一些地区的银保合作发展形势不好,保险业务办理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在银行中销售的保险业务类型不多。二是银行代办点未对接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很大程度上只是处于跑单水平,对银行代办保险业务的积极性造成了很大打击。对此,保险公司需要不断进行创新,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与银行建立一体化共赢金融系统,同时加大金融性产品的开发力度。另一方面,可让银行对接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实现银行对保险业务的真正代办,调动银行在推广保险业务方面的积极性。此外,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电销等渠道推广保险业务。投保客户可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手机销售、电话直销和网络销售等不同方式。比如:保险公司可以与通信公司一起推销家庭财保产品,并与银行联合推出以银行卡为载体的保险计划,利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拓展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可极大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
(三)争取政策优惠
推广农业保险不但能促进农业发展,还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虽然我国近几年的农业保险发展较快,但与商业保险相比还存在较大的盈利差距,其覆盖范围还远远不能满足保障农民生活、稳定农业发展的需要。因农业保险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家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很多地方遭受了冰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破坏,致使大量农民损失严重,但却无法得到足够的资金补偿来弥补损失和恢复生产,对农民的生活和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国家要加大农业保险补偿力度,在国家层面上尝试设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以有效破解农业灾害难题。
四、结语
财产保险对改善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新常态下财产保险可通过采取创新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方式、争取优惠政策等多项有效策略,不断促进财产保险更好的发展,有效发挥其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为阳光财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赵颖超(1988—),女,河北唐山人,本科,软件工程师,开发工程师(二级),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金融与证券事务。]
参考文献
[1] 李世海.财产保险对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J].纳税,2018(12).
[2] 张丽杰.浅析财产保险营运发展与民生保障作用[J].西部财会,2018(12).
[3] 戴云霞.财产保险对民生改善的作用[J].中国商论,2018(14).
[4] 梁棋翔.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惠民生促和谐助发展[J].广西经济,2017(8).
[5] 邓喆.基于勒纳指数的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势力及福利损失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9(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697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