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吉林省新兴电商企业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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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吉林省电商企业是大数据背景下的新兴主体。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不健全,在发展中总会面临很多风险。基于内部控制的角度,对此类企业提出风险控制的一些对策建议,包括业务流程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信息安全防范和内控制度与标准设置几个方面,以期为相关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關键词]“互联网+”背景;新兴电商企业;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9)10-0090-03
Study on Countermeasures of Risk Control of New E-commerce Enterprises in Jilin Province in the Internet Background
Liu Jieying
(Accounting Department, Changchun Finance College, Changchun Jilin 130028)
Abstract: E-commerce enterprises in Jilin province are new market subject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Owing to imperfect enterpris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they always meet many risks. So based on internal control,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offered to this type of enterprise, including work flow structur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optimization, information safe protecting and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and standards setting several aspect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relevant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Keywords: Internet Background; New E-commerce Enterprises; Risk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Study
[作者简介]刘杰颖(1980-),女,吉林德惠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院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内部控制。
[基金项目]吉林省电子商务学会“十三五”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8JLDS10)。
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使用,截至2017年吉林省基础电信企业的光缆线路长度达到41.1万公里,宽带互联网端口达到1438.5万个,移动4G基站达到4.1万个;光纤宽带网络已覆盖城市、乡镇和98%以上的行政村,移动4G网络全面覆盖乡镇和81.8%以上的行政村;全省固定宽带互联网用户达到458.6万户,移动4G用户达到1532.0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2095.7万户。由此为吉林省企业的产业升级暨电子商务业务发展奠定了信息化基础,截至2018年,吉林省电商企业数量达到96家。其中企业经营范围多以体现地方经济特色的农副产品销售和服务为主,企业规模多为小型新兴企业。尽管新兴电商企业发展迅速,但是在电商行业发展的新业态下也面临各种挑战和风险。
一、吉林省电商企业的风险状况
吉林省电商企业虽然依托地方经济发展,并有大数据基础支持,但是也潜在各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业务流程运作不规范,企业售前、售中、售后的流程没有明确划分,出现业务交叉并行情况,企业运行没有形成链条。吉林省新兴电商企业的网络平台部分电商企业对营销前期推广和营销后期服务没有明显界定,对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划分,存在一人多岗运作的现象。第二,业务运行没有风险防范机制,比较典型的是购产销或购存销缺乏必要的风险管控,如供应商选择、销售定价、发货物流和退货处理等环节的控制不足,由此而带来的直接隐患就是产品入口没有严格筛选,无法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出口没有跟踪记录,出现货物物流损失;而退货环节没有有效沟通产生纠纷。第三,企业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欠缺,存在利益驱动下监守自盗现象或与顾客发生争执引起法律纠纷。第四,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维护不足,出现平台技术风险和产品信息泄露现象。[1]
二、吉林省电商企业的风险成因
(一)缺乏规范的企业业务流程
吉林省新兴的电商企业大多从事产品和服务的营销业务,所以企业营销业务运作的不规范,主要源自企业缺乏规范的业务流程。比较典型的问题是没有明确划分销售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业务的范畴、运行顺序和参与部门及人员,所以在业务运行中就没有形成链条和规范的流程,从而影响业务的有效完成。
(二)没有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的业务运行都不可避免地承担风险,尤其是互联网大数据基础上建立的新兴小规模电商企业的营销业务。如果没有风险评估系统,就等于缺乏了对企业业务运行的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进而也无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三)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不完善
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第一大资源,尤其是对服务类型的电商企业来说,人员引进、提升和考评机制是影响产品的输出和客户评价反馈的第一大要素,所以不能因为是新兴的小企业就忽视对员工的资质认定,录用没有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员工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业绩,潜在影响企业的声誉。 (四)信息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足
大型电商企业如阿里巴巴和京东商城都有自己独立的电商营销平台,同时对信息安全的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也比较健全。但是吉林省电商企业大部分是小型的新兴企业,主要借助其他专门开发软件的信息技术企业的网络平台开展业务,自身并不具备对信息技术风险的防范能力,而对自身的信息安全也缺乏防范意识。
(五)缺乏企业自身的内控标准和制度
以上各种问题的原因包括流程、风险评估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安全建设等方面,而究其根本都属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问题。正是由于吉林省电商企业缺乏对企业自身的内控缺陷认定的标准和相关的内控制度,才会使企业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缺乏目标引领、偏差认定和制度规范,這是吉林省电商企业面对的根本问题。
三、吉林省电商企业的风险控制对策建议
(一)构建企业业务控制流程图和风险控制矩阵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销售业务基本流程包括销售预算的编制与审批、订单的收取与信用的审批、开具销售单签订合同后发货、收款并记账、退货审批和收货退款及账务处理,其中要明确的事前控制有预算控制。事中控制包括从接受订单开始到收款记账,事后控制包括退货处理和售后服务。这个基本业务流程不仅有前后衔接的业务循环链条,也有不同业务部门的参与和责任分工,不仅有业务经办也有业务审批和复核。尽管新兴电商企业的销售流程相对简化,但是内部控制也是融入其中。在电商企业销售流程中退货处理是必要的环节,而此环节的主要风险和关键控制点包括:第一,退货申请的审核,要结合企业已有的退货制度判断;第二,检查退货商品的质量,判断商品的完好程度;第三,退款处理,判断是全额退款还是折扣处理;第四,冲销销售相关账目。 [2]
(二)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和业绩考评
在员工引入时要设立职业资格认定,如招聘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财务人员资格证书,招聘营销人员要具备营销技能包括电子商务职业资格证书,招聘技术人员要具备IT领域对应电商的资格证书,招聘高级管理人员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管理工作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在人员的入口把好关、选好人,为以后用人做好准备。同时还有一个用人的根本原则是职业道德品质的考核,如查询受聘者的征信记录和人事档案,判断是否有劣迹行为。
对于在职的员工,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综合认定员工的现有资质。这里的业务培训既包括本岗位的入职技能,也包括岗位提升需具备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的方式可以外派组织人员也可以引进培训组织集中进行培训,同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培训组织形式。不同形式都有其针对性,可以酌情分类选用。
员工退出企业时应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进行适当的补偿。竞业限制是企业劳动合同中的附加协议,要求员工从企业离职后2年内不能到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不能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而此种限制协议的签订主要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或从事商业机密保管的人员。对此竞业限制政策,企业要结合人员性质和工作属性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金,作为员工退出企业再就业限制的补偿。
(三)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信息系统安全对现代企业发展是风险防范的重点,尤其对于新兴的电商企业来说,由于过多地依赖信息技术,也就难免受制于信息风险隐患。因此,在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中建议企业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选择合法合规的大型知名网络平台或网络技术公司作为企业电商运营的技术支持平台;第二,与技术支持平台在委托服务合同签订时要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聘用专业律师,保证合同的合法规范,有效规避风险;第三,企业要有信息安全维护意识,对企业财务信息和新研发的技术产品做好保密工作,自有信息平台和财务系统要定期维护,设专人管理。同时也要有效保护重要客户的信息资源,防止外泄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总之,信息技术安全要从企业自身做起,加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有效防止风险隐患。[3]
(四)建立内控制度和标准
以上各项控制对策角度不同,但是在执行时都要有一个基本前提,即要建立企业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标准。正如在销售业务退货流程控制时所引用的相关规范里包括的《销售退货管理制度》,而建立此制度规范的基础和参照是国家五部委联合公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这是制度制定的基本依据。
这里仍然结合电商企业的经营特点,以销售业务为例说明一下内部控制制度设立的基本内容,包括销售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发货制度、销售折扣折让与退回制度、销售收款制度、销售业务监督检查制度。以此制度的有效实施来防范电商企业运营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如合同订单问题、授信问题和退货处理问题等,最终实现企业的运行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楠.吉林省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4):70.
[2]汪丛梅.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与设计实操[M].长春: 吉林大学出版社,2015:137-139.
[3]易娜. 探究电子商务企业内控环境与风险变化[J].纳税,2018(8):162-163.
(责任编辑:顾晓滨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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