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港口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作业的风险和安全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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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鑫
【摘 要】 为规范槽罐加注车在沿海港口为LNG燃料动力船舶加注LNG的作业行为,针对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的特点,分析沿海港口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存在多头管理、加注环境、加注设备本身存在风险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建议。
【关键词】 沿海港口;水上LNG加注;槽罐加注车;加注船
0 引 言
2013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LNG作为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在我国水运业的应用逐步展开。目前,LNG燃料被广泛应用于大型远洋集装箱船、沿海支线船、内河小型运输船。由于LNG特殊的理化性质,水上LNG加注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LNG燃料动力船舶可通过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这是水上LNG加注模式之一,也是我国最早开展应用的一种方式。
1 加注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
2014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了《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水上LNG加注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填补了我国对水上LNG加注作业安全监管的法规空白。为落实新修订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O督管理规定》中有关LNG运输及LNG加注作业的规定,2020年1月我国海事局发布了《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适用范围、从业准入、作业报告和记录、作业活动安全管理及应急反应等方面详细明确了对水上LNG加注作业的相关要求。《办法》第4条规定,除港作船外,船舶在沿海港口不得通过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
2021年9月,海事局对《办法》进行修订,删除了一些对于船舶在沿海港口通过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的限制性条款,原因是LNG作为燃料在水运行业得到了快速推广,水上LNG加注市场的急速扩容,对于加注模式的多样化需求也在增加。近年来,多种近海船舶开始探索应用LNG能源,传统的通过岸基加注站和加注船加注LNG燃料的方式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国外对船舶在沿海水域采用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有着广泛的应用,而国内市场对船舶在内河水域采用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的模式也有一定的尝试,所以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在落实安全和防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允许辅助船舶在沿海港口由槽罐加注车为其加注LNG燃料,弥补现阶段沿海港口LNG加注站的不足。
2 不同加注模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性
LNG燃料动力船舶可通过槽罐加注车、岸基加注站、加注船、加注趸船、海上浮式设施加注站等为其加注LNG燃料。根据我国目前LNG燃料在水运业的应用发展情况,未来我国常见的水上LNG加注模式是槽罐加注车加注、岸基加注站加注、加注趸船加注、加注船加注等4种。根据4种模式的不同特点,其加注的适用场景和优缺点(表1)也有所不同。
考虑到通过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的模式可能存在的加注方案随意性大、监管多头等缺点,并结合安全性和环保性的考虑,对各种船型的适用性作出排序(见表2)。
3 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的风险
槽罐加注车加注模式具备操作便捷、成本低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流动性大、管理难度高、安全成本大、作业场所不固定等劣势,特别是沿海港口相较于内河港口,其水文气象条件更为复杂多变,这也为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带来更多风险。
3.1 多头管理带来的风险
根据《办法》,槽罐加注车是指具有车载LNG储罐、通过自身或外接加注设施和计量设备,在码头上直接向LNG燃料动力船舶进行LNG加注作业的车辆。由此可见,槽罐加注车本质上是载运危为其加注LNG燃料。根据我国目前LNG燃料在水运业的应用发展情况,未来我国常见的水上LNG加注模式是槽罐加注车加注、岸基加注站加注、加注趸船加注、加注船加注等4种。根据4种模式的不同特点,其加注的适用场景和优缺点(表1)也有所不同。
险货物进行特种作业的车辆,日常主要接受陆上行政部门的管理;但根据《办法》的规定,槽罐加注车在进行LNG加注作业时,由海事局统一负责水上LNG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多头管理将带来执法边界问题。
海事局作为水上执法单位,其执法手段都是针对水上项目,而对车辆的管理属于非传统项目,数据来源及专业性也受到一定的挑战。《办法》第11条第2款规定,船舶不得通过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槽罐加注车和作业人员进行水上LNG加注作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海事局在判断槽罐加注车的合规性和作业人员资质核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且《办法》赋予海事局的执法强制性手段并不多。这都给实际管理工作带来挑战。
3.2 加注环境带来的风险
加注环境风险来自于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1)自然环境:一般而言,海港水域的自然环境比内河水域的自然环境更为复杂。LNG加注作业受风、流、潮汐等气象条件的影响巨大。以LNG接收站的装卸货作业为例,《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对船舶靠泊作业阶段的风速、波高、能见度、流速、管壁横移距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LNG装卸管路具有超低温特性,一旦受自然环境干扰过多,极有可能导致管路位移,引发事故。
(2)人为环境:因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区域位于码头前沿,是一种从岸至船的加注模式,因此与岸基加注站一样,实际上是一种船岸界面的作业模式。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地点一般是根据船舶靠泊位置来确定的,不同码头运输船舶的作业场景不同,其人员、船舶和装卸货设备不同,安全和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水平也不一致;因此,与岸基加注站固定的场景、人员、设备资源相比,槽罐加注车加注作业场景更加多样,周围的作业环境也更为复杂,带来的风险挑战也更大。
3.3 加注设备本身的风险
通过分析LNG船舶或设施的基本情况,结合槽罐加注车加注系统(图1)的基本原理、布置和作业条件,槽罐加注车本身存在3种风险:(1)可能受到热胀冷缩、外界拉力作用而引发的LNG软管破裂,或是可能受机械损伤而引发的液相管路或气相管路破裂;(2)受老化腐蚀、密封失效导致的阀件破裂;(3)因操作不当、密封失效引起的连接装置破裂。[2] 这些风险都有可能导致LNG的泄漏扩散,遇到明火时发生火灾或爆炸。
4 结论和建议
随着政策方面的限制逐步解除,槽罐加注车为船舶加注LNG燃料的业务必将在沿海港口得到一定的发展。由于水上LNG加注在我国尚属于新鲜事物,在相关法规制度仍未健全的情况下,加注方式也可能会出现各种形式的发展。如近期学界提出了多辆槽罐加注车LNG汇流加注方式,以解决单车加注量小、效率低的问题,但这种方式也随之带来了不同气源汇流的液相翻滚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于在沿海港口进行槽罐加注车加注LNG燃料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必要提前谋划,制定措施,以规范安全操作。
监管部门可在职责框架范围内,建立多部门联合全流程监管模式。海事部门作为水上LNG加注作业的主管部门,应主动建立与陆上车辆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善用科技信息手段,对LNG槽罐加注车的运输、加注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跟踪,以制度化的形式明确执法边界,确立协作模式,防止监管链条的缺失、断位。
各地可结合本地港口特点,尝试建立本地槽罐加注车加注模式参考方案。尽量明确加注条件、安全设施配备要求、人员作业要求等。同时,尽可能固化加注地点,以使加注作业单位尽可能熟悉掌握具体加注地点的环境情况。
应建立健全槽罐加注车加注设备、罐体的定期检验机制,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检验结果在监管部门与港口码头间共享。同时,参考飞机的飞行前检查机制,在加注前进行标准化自检。
参考文献:
[1] 石国政,张晖,范洪军. 天然气燃料动力船燃料加注模式研究[J]. 船海工程,2013(6):57-60.
[2] 吴顺平, 罗肖锋, 范洪军,等. LNG燃料船采用槽车加注的定量风险评估[J]. 天然气工业,2015(12):111-116.
nlc2022102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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