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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测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财经》记者 张宇哲 方会磊

  农信社在这轮信贷投放狂潮中,扮演着与其孱弱的体质不相称的激进角色
  
  在今年上半年的信贷狂潮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毫不逊色于主要商业银行,信贷增长创下天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459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5000家农信社、200多家已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总体各项贷款余额、总资产等数据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农行相近。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孱弱的资本实力,如此放贷无异于放大了高杠杆的风险。截至今年6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体的资本充足率仅为4.3%,距离最低8%的资本监管要求尚远。
  
  事实上,此轮农信社信贷投放已超乎监管当局的预期。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在当前地方政府主导投资拉动模式下,农信社的放贷也正向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倾斜,风险正在暗暗积聚。
  
  “我们已预期农信社贷款会有高增长,但远没料到增长这么多。”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部人士坦言。监管当局目前正从资本达标、风险控制等多方面对农信社定规,并继续摸索深化改革之路。
  
  信贷高杠杆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往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增速一般为14%。今年以来信贷扩张迅速,达到20%,创下历史记录,但增幅略低于整个银行业水平。上半年全部新增人民币贷款7.37万亿元,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7.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近24.3%。
  
  截至6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核心充足率分别提高到4.3%和3.7%,资本充足率为负数的省份由10个减少到6个。但是,这轮信贷高增长,暴露出资本缺口实际放大了杠杆率的风险。上半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增速为20%,但资本总额仅增长9.7%。其中,710家资本充足率为负的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1382亿元,而同期资本总额仅增加10亿元。
  
  监管部门人士认为,尽管今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有所提升,但仍应强化资本监管对信贷投放的约束力。对于资本充足率未达标,特别是资本充足率为负数的机构,原则上不允许新增大额贷款。
  
  监管当局也要求各家法人机构制定资本补充计划,在利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同时,实施增资扩股,并且支持地方性投资公司按照监管要求阶段性入股高风险金融机构帮助化解金融风险。不过,目前除上海等农商行,大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尚未根据信贷规模扩张对资本充足状况的影响,制定相应的资本补充计划。
  
  “农信社整体经营水平毕竟还远不如商业银行审慎,我们担心,一旦明年经济形势二次探底,以及不良贷款的翘尾因素,将会影响明年农信社整体经营指标的达标计划。”按照银监会提出的为期三年的农村信用社监管达标升级规划要求,农信社至2009年底,资本充足率提高到5.5%,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3%,拨备充足率提高到52%以上,消化挂亏200亿元。
  
  到2010年底,农信社主要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即资本充足率达到8%,不良贷款率降至10%,贷款损失专项拨备充足率达到70%。
  
  “从目前来看,今年达标升级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主要风险指标的改善很可能超过预期。”银监会人士表示。今年年初,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年内力保实现不良贷款“双控”目标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认为,应把不良贷款“双降”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目标。
  
  今年上半年,农信社已提前完成今年“双降”目标,不良贷款较年初减少535亿元,是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压降额的61%;不良贷款率也较年初下降3.9%,至12.1%。不良率在10%以下的省份,由10个增加到15个。拨备覆盖率首次超过30%。
  
  银监会的数据也显示,在整个银行业面对息差收窄对利润挤压的情况下,上半年农信社整体的资产收益水平较为稳定。截至今年6月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为0.91%,与2008年同期持平;与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已由2008年末的0.44个百分点缩小至今年6月末的0.2个百分点。上半年,农信社仍实现税前利润402亿元,同比增长两成;亏损机构亏损额17.3亿元,同比下降两成。
  
  “黄牌”警告
  
  9月5日,在全国省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董)事长联席会议上,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部主任臧景范高调通报当前全国农信社在风险防控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告诫全国农信社应注意控制信贷投向、加强信贷风险防范,特别指出当前形势下的几大风险防控焦点,包括授信集中度风险、政府平台融资风险、资本缺口风险、行业结构性风险等。
  
  在此次会议上,不少地区的农信社由于在信贷投放上的冒进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弱化,遭到银监会的“黄牌”警告。
  
  “以贷款集中度来说,这一直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中令人头疼的问题。”监管当局有关人士说。自2008年底这轮信贷投放兴起时,监管部门即反复提醒各家农信社要坚守贷款集中度底线,严守单一客户10%、集团客户15%的监管标准。
  
  “贷款集中度超标的农信社比较多,已经改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超标的不多。”银监会合作金融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相对于股权分散的农信社,经历了彻底股份制改造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公司治理规范,权属关系明确,能较好地严守贷款集中度底线。比如江苏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合行,自律意识很强,因为一旦触碰红线,不仅遭受监管处罚,监管评级就无法达到三级标准,“得不偿失”。
  
  “这恰恰说明农信社产权改革不到位。这是促使农信社脱胎换骨的核心。”上述监管部门人士感慨。目前,股份制改造仍是农信社下一步“难啃的骨头”。如何加快资格股改造、降低资格股比例,以解决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依然步履维艰,特别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目前,资格股全部转换为投资股的仅有山东省。
  
  贷款高速投放之下,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出现了冲动贷款、粗放经营,“贷工不贷农”“贷大不贷小”,乃至贷款偏离“三农”的势头有所抬升。
  
  “大中银行按照各自的产业目录,逐步从‘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退出时,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却进去补了空缺。”上述监管部门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过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足不深的贷款领域,部分机构也“勇往直前”。以房地产贷款为例,过去六个月,广西、上海、甘肃、江苏、宁波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幅均超过50%;陕西、湖南和天津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幅甚至超过100%。
  
  臧景范在此次会议上表示,房地产贷款并非不能涉足,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大一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分析不足,甚至违规向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这都埋下了隐患。
  
  更令人忧心的,是农信社向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的贷款风险。在自2008年“4万亿”政府经济刺激计划以来,银行信贷投放多数流向各类基建项目。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多头融资”、还款来源不清晰、财政担保等备受诟病。
  
  其中,地县级项目数量增长迅速。百瑞信托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显示,一季度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26个项目中,有17个投向地县级基础设施项目,数量明显增多。

  
  显然,地县级财政收入存在相当的不稳定性,还款渠道欠缺,农信社不得不承担较大风险,只有考虑通过产品设计及项目现金流控制等手段来实现收益和风险的配比。
  
  来自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全国有26个省份、74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政府及政府背景平台公司进行了授信,其中,签订贷款投放合作意向约1704亿元,授信总额约2224亿元,发放贷款约1508亿元。今年一季度的“银信政”产品的规模已达1000多亿元,而农信社恰为县域主要银行网络之一,这与前述农信社针对地方贷款平台发放的1500多亿元贷款规模相差不远。可以推测,这1000多亿元的“银信政”产品中,农信社可能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所谓“银信政”产品(常被简称为“信政产品”),今年一季度在银行业风行一时,是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权或债权,同时政府向银行和信托出具回购的承诺函。由于这种模式可以规避商业银行贷款不能用于资本金贷款的规定,而且为进一步贷款绑定了项目,因而深受地方政府青睐,但高度杠杆化和短债长用的弊端也日渐显露。
  
  最为典型的案例来自河北省。今年4月初,河北省联社决定向辖内134家县联社定向募集资金约397亿元,通过信托渠道投向河北省各类政府融资平台。
  
  对此,银监会于4月末向各信托公司发出风险提示,河北农村信用社联社向政府平台公司的融资已经被叫停。
  
  改革困境
  
  “前述河北省联社‘银信政’项目叫停的时候,部分资金已经流出去了。”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已开工的项目一旦遭遇后续资金短缺的风险,“烂尾工程”的风险必然也会波及农信社。由银监会出面与河北省政府最后协商的结果是,390多亿元的农信社资金依旧通过信托渠道流出,但担保函的出具人从基层政府升级到省政府,通过项目还款来源纳入财政预算或提供土地抵押权等作为还款保障手段;省政府并承诺,项目资金将严格符合信托资金使用投向以及监管程序。
  
  臧景范对此指出,此类政府平台融资项目,由于采用的是众多项目打包方式运作,因此,信贷资金实际上并不是与信贷项目形成“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很难准确评估信贷项目的实际真实投资价值;另外,此类政府投资项目往往负债比例极高,一般在80%左右,因此其潜在风险较高。
  
  他同时表示,不少金融机构认为,此类有政府背景的投资项目有着良好的还贷保证,这实际上是一厢情愿的想法。首先,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陆续进入还债高峰期,由于自2008年以来各地政府的土地类财税收入和其他经济收入减少,导致其还债能力减弱;此外,不少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项目偿债能力差,加之在信息透明度方面不高,极易给信贷资金的偿还带来风险。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尽量避免参与此类打包式信贷项目,坚持“一对一”的信贷项目遴选原则,坚持适度参与的原则,不能忘记农信社的首要任务是为“三农”服务。
  
  针对平台公司融资风险,监管部门已对各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示风险,并要求强化对平台公司和项目贷款的贷后检查,防止资金挪用。
  
  对于未经批准立项、资本金不达比例要求、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应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已经发放的配套贷款进行清收;对已经签订的合同采取措施终止,并限制追加授信。
  
  不过,“河北项目”的这一妥协的结局,亦折射出监管部门的无奈。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农信社的历史包袱有一部分是地方政府行政干预造成,但农信社5000多亿元巨额不良资产的化解,也有赖于地方政府的支持。2008年是农信社不良资产化解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这主要归功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但目前由地方政府控制的省联社体制,又必然对农信社产生新的行政干预。
  
  一位农信社基层联社的稽核人员告诉《财经》记者,农信社的操作风险向来严重,但是地方政府干预甚至主导农信社的信贷投向,对农信社的伤害更大。
  
  此轮经济刺激计划出台之始,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机构主导的政府投资扩张强劲。“县域的一些基建项目、平台公司,既不能从‘4万亿’中分一杯羹,主要商业银行又认为风险大不愿介入,加上地方财政薄弱,融资从哪里来?只能让农信社帮忙。”上述农信社人员认为,这种“三不沾”项目贷款,即使地方政府出具了相应的财政“担保函”“安慰函”,但并无明确的还款来源,极容易最终形成不良贷款。
  
  在这一过程中,省联社扮演的角色备受诟病。不是出资人却承担着县市一级农信社的法人的管理;省联社“亲政府”性容易干扰基层联社的经营。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认为,当前农信社改革中“换牌子快、换机制慢”,有股东但却无话语权。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权掌握在不是股东推选、不代表股东利益的高管人员手中,而高管任免权又在上级主管单位手中,“内部人控制问题仍很严重”。
  
  《财经》记者了解到,近期银监会组织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东、中、西部15个省份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透露的信息表明,未来农信社改革的定位,明确为社区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而非一味走向一级法人制大银行“重庆模式”。上次改革以来饱受诟病、定位模糊的省联社,也将从目前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农信社产权改革方面,将稳定提高单个法人投资者持股比例度,并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以优化股本股权结构。
  
  “省联社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的核心和难点,但应政企分开,改进管理方式方法。”臧景范表示。
  
  不过,对于大多数省份而言,现阶段仍需突出强调省级政府风险处置和案件查处职责。今年上半年,银监会就反复对宏观经济下行时期案件高发风险进行过提示,并部署了三年案件防控专项行动。今年上半年,80%的农信社案件均为自查发现,新发案件约占15%。“案件风险仍是农信社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臧景范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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