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收购国企的财务风险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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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迎迎
【摘要】 “新36条”的发布再次引发了民营企业扩张的浪潮,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企业更应认识到潜藏在其中的风险,以避免走入困境。文章采用广义的财务风险界定,对民营企业收购国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有意通过收购国企扩张的民营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民营企业;收购;财务风险;对策
继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下同),旨在使民间资本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起到一定的作用。
“新36条”中指出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都可以进行投资,细化了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同时要求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营企业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这对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发展的大好时机。然而,民营企业也要客观认识到其收购国有企业存在着巨大的财务风险,稍有不慎就会使自身陷入困境甚至绝境。本文针对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为有意通过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做大做强的民营企业提出建议,避免盲目、片面的冒进行为,正视财务风险,作出正确的决策。
一、财务风险定义
财务风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财务风险从财务本质的角度出发,认为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其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而狭义的财务风险则认为,财务风险是企业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不确定性,也称融资风险。这种观点从财务的中心出发来界定财务风险,认为财务风险来源于企业的负债融资。本文认为仅从负债融资方面界定财务风险不符合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情况,因此采用广义的财务风险界定,认为企业财务活动的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
二、民企收购国企存在的财务风险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民营企业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为其大规模扩张奠定了基础。然而,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如筹资困难、管理水平低下、决策盲目等,使其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因此,民营企业在收购国有企业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财务风险,还要兼顾收购过程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现金流风险
民营企业本身存在筹资困难、管理能力低下、缺乏有效的资金管理运作等现象,对资金没有长期的规划,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收购行为产生的收益一般发生在远期,而成本却发生在近期,民营企业在自身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还不足的情况下,收购行为往往只凭一腔热情,对收购过程存在的筹资风险和支付风险估计过分乐观,高估自身的整合能力,作出超出自身财务能力的决策,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难以为继,陷入进退维谷的困境,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
(二)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不对称风险主要是指在收购过程中,收购方无法顺利获得反映目标企业真实、完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资料,从而导致收购决策失败的风险。在收购过程中,国有企业作为被收购方,拥有收购方民营企业无法获得的独家信息。为了提高收购价格,国有企业在价值评估时通常会高估自身的价值,并对财务报告从有利于自身的角度进行“粉饰”,民营企业如果没有详细地分析调查,就会得出过分乐观的结论,造成对收购的收益和风险估计不足,增加自身的财务风险。此外,隐性负债也是民营企业在收购国有企业中容易忽视的因素,导致协议签订后,债主纷纷找上门来要求不知情的民营企业承担责任,使得民营企业深陷债务纠纷,代人受过。
(三)财务整合风险
收购方将目标企业接管过来后,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整合,收购后如果不能及时采取积极的行动将被收购方快速整合到其组织结构中,收购仍有可能失败。在我国,不少企业因收购跌入困境,成为“问题企业”。究其原因,是由于收购企业对收购后的整合工作不够重视,整合战略选择不当,整合成本太高造成的。财务整合是整合的核心内容,财务整合不力是收购产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财务整合风险主要是指不能使整个企业实现财务协同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购过程中股价、融资等引起的潜在风险;二是不能尽快处理目标企业的不良资产引发的风险。
三、民企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
收购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计划决策阶段→交易执行阶段→运营整合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面临着不同的风险。民营企业在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更要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避免财务风险。
(一)充分认识自身的能力,做出正确的决策
首先,民营企业需要通过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对财务风险的认识、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和财务预警制度等方式,突出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的要求,降低自身的财务风险。其次,在确定目标企业时,应选取自己熟悉的领域,选择合适的收购对象:合适的产业、企业规模或产品特性。本文通过对“新36条”的解读,认为民营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可以选取以下领域进入:油气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备的销售;风能电站、太阳能电站以及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制造;村镇银行等。最后,民营企业要充分认识自身的实际能力,作出正确的财务决策,量力而行,不要超越自身财务能力而仅凭一时热情盲目收购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只有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实力,才能吃下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后留下的市场份额。
(二)大量收集目标企业信息,使信息对称化
民营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可以充分利用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优势,确保自身的权益,降低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的程度。一些国有企业的账面价值并不能代表其现实价值,民营企业在收购时要选择恰当的价值评估方法,充分考虑账外因素和隐性成分,可以与目标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相互责任,保证信息披露达标。
(三)选用正确的整合战略,形成财务协同效应
收购实现后,企业要尽快剥离低效率资产,变现与核心业务不相关的资产和不良资产,用以偿还融资所引起的债务,提高资产的效率和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投资回报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此外,可以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参加社会保险等方式,建立健全风险转移机制以应付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事件;及时足额增补企业的自有资金,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企业抗击财务风险的能力。如果收购后出现意外,使得整合的结果与原来的设想差距较大,或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使收购的目标不能实现,企业应果断撤资,以防范财务风险,避免持续下去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可以通过整体出售目标企业、部分出售产权或股权,从未来的现金流入中获利,缓解财务危机,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在“新36条”的推动下,民营企业将迎来又一个扩张的浪潮。相信只要民营企业充分考虑在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并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就不会仅是梦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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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游婉瑜.浅析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规避[J].现代商业,2008(36).
[3] 曾莉,干胜道.民营企业并购国有困难企业的财务风险及对策[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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